一种石油安全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95280阅读:330来源:国知局
一种石油安全阀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石油安全阀,属于石油化工辅助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石油天然气需求急剧上升。管道运输作为石油天然气主要输送方式,承担了60%的石油和99%的天然气的运输, 且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管道建设的快速推进, 新建和已建管道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管道建设及其安全保护已成为关系到人民正常生产、 生活的重大经济、 社会和民生问题。

而在石油化工的管道运输过程中,如果某一运输管道出现火灾等异常情况,如果不能按时快速的切断管道内石油的通路,则很容易导致石油管道爆炸等危险,对于人们具有很大的危险性。而目前对于石油管道上设置安全阀来说,目前的安全阀一般仅仅是压力安全阀,这种安全阀当压力超过规定值时安全阀自动开启,并向系统外排放介质,从而防止了设备或管道内的压力超过其安全值所导致的生产事故。这种结构的石油安全阀并不能起到防火等效果,因此,需要设计一种新的石油安全阀,以便保证人员石油的正常运输,保证人们的生活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石油安全阀,目的是对石油运输起到防火效果,保证石油运输的安全性,拟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石油安全阀,其包括阀体、连接法兰、阀口、阀瓣、阀杆、低熔点拉丝、阀瓣压簧、阀盖、阀盖头、拉线和阀瓣拉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阀体的两端设置有与石油管道连通的连接法兰,所述的阀体的中间位置设置有所述的阀口,所述的阀口的上端设置有外螺纹,所述的阀盖上设置有内螺纹,所述的阀盖与所述的阀口螺纹配合连接,所述的阀盖的内壁顶面的中心一体设置有所述阀盖头,所述的阀盖头的下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的阀瓣压簧的上端,所述的阀瓣压簧的下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的阀杆的上端,所述的阀杆的下端固定连接有所述的阀瓣,所述的阀瓣上还通过所述的拉线连接设置有所述的阀瓣拉簧,所述的阀瓣拉簧的上端通过拉线连接设置有低熔点拉丝,所述的低熔点拉丝的上端通过拉线连接在所述的阀盖的内顶面上。

进一步,作为优选,所述阀瓣拉簧为两个,且对称设置在所述的阀瓣压簧的两端,两个阀瓣拉簧的拉力之和大于阀瓣压簧的压力。

进一步,作为优选,所述阀瓣为弹性的椭圆形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螺纹连接的阀盖以及阀瓣压簧、阀瓣拉簧,不仅实现对安全阀的手动控制,而且,万一出现火灾等危险,低熔点拉丝会自动断开,阀瓣拉簧拉力消失,通过阀瓣压簧的压力使得阀瓣切断管道,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可靠,在手动控制时,只需转动阀盖,即可实现阀瓣对管道的切断与流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石油安全阀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阀体,2、连接法兰,3、阀口,4、阀瓣,5、阀杆,6、低熔点拉丝,7、阀瓣压簧,8、阀盖,9、阀盖头,10、拉线,11、阀瓣拉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石油安全阀,其包括阀体1、连接法兰2、阀口3、阀瓣4、阀杆5、低熔点拉丝6、阀瓣压簧7、阀盖8、阀盖头9、拉线10和阀瓣拉簧1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阀体1的两端设置有与石油管道连通的连接法兰2,所述的阀体1的中间位置设置有所述的阀口3,所述的阀口3的上端设置有外螺纹,所述的阀盖8上设置有内螺纹,所述的阀盖8与所述的阀口3螺纹配合连接,所述的阀盖8的内壁顶面的中心一体设置有所述阀盖头9,所述的阀盖头9的下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的阀瓣压簧7的上端,所述的阀瓣压簧7的下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的阀杆5的上端,所述的阀杆5的下端固定连接有所述的阀瓣4,所述的阀瓣4上还通过所述的拉线10连接设置有所述的阀瓣拉簧11,所述的阀瓣拉簧11的上端通过拉线连接设置有低熔点拉丝6,所述的低熔点拉丝6的上端通过拉线连接在所述的阀盖的内顶面上。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阀瓣拉簧11为两个,且对称设置在所述的阀瓣压簧7的两端,两个阀瓣拉簧11的拉力之和大于阀瓣压簧的压力。所述阀瓣为弹性的椭圆形结构。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螺纹连接的阀盖以及阀瓣压簧、阀瓣拉簧,不仅实现对安全阀的手动控制,而且,万一出现火灾等危险,低熔点拉丝会自动断开,阀瓣拉簧拉力消失,通过阀瓣压簧的压力使得阀瓣切断管道,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可靠,在手动控制时,只需转动阀盖,即可实现阀瓣对管道的切断与流通。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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