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负压密封蝶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6865阅读:818来源:国知局
一种负压密封蝶阀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阀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负压密封蝶阀。



背景技术:

蝶阀又叫翻板阀,是一种结构简单的调节阀,可用于低压管道介质的开关控制的蝶阀是指关闭件(阀瓣或蝶板)为圆盘,围绕阀轴旋转来达到开启与关闭的一种阀,阀门可用于控制空气、水、蒸汽、各种腐蚀性介质、泥浆、油品、液态金属和放射性介质等各种类型流体的流动。在管道上主要起切断和节流作用。蝶阀启闭件是一个圆盘形的蝶板,在阀体内绕其自身的轴线旋转,从而达到启闭或调节的目的。

现有的供暖管道中的蝶阀均使用金属蝶阀,采用机械密封结构,此种结构需非常精细才能同时保证管道内实现负压以及管道密封的双重效果,其造价也相对昂贵,管道内负压密封效果不好;同时,管道内的介质如果存在杂质聚集的情况,很容易造成阀体密封不严,出现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负压密封蝶阀,解决阀体负压密封不严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负压密封蝶阀,包括阀体,所述阀体的内部设有阀座,所述阀体的上下两端分别一体设置外轴套与轴座,所述外轴套内部设有上阀轴,所述轴座内设有下阀轴,所述上阀轴的顶部连接阀柄,所述上阀轴与下阀轴之间抵住设置在所述阀体内的阀板,所述上阀轴由上至下直径逐渐减小呈锥形,所述外轴套与上阀轴之间设有与所述上阀轴相互配合的紧固轴承。

进一步地,所述上阀轴的外表面与垂直面的夹角α小于10°。

进一步地,所述紧固轴承设置在靠近阀座的一侧。

进一步地,所述阀板的上、下端面均设有与其一体成型的凸沿,其目的在于,增大阀瓣与阀座的过盈配合面积,提高密封性能。

进一步地,所述阀板的中心轴处设有抵住所述上阀轴与下阀轴的止退杆,其目的在于,防止阀板受到介质冲击后下阀轴倒退出来,影响正常使用。

进一步地,所述止退杆的两端设有固定轴,所述固定轴分别抵在所述上阀轴与下阀轴上设有的轴孔处。

进一步地,所述外轴套与上阀轴之间还设有内轴,所述内轴卡在所述外轴套的内壁上。

进一步地,所述阀座的外侧设有密封套,其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增加阀体的密封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改变阀体上阀轴的结构,是上阀轴受到压力后,向阀体内侧渐进,使其切合更紧密,增强阀杆处的密封效果,同时,可以有效的实现管道内负压隔绝于阀体外大气压的压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负压密封蝶阀的主视图;

图2是图1中A-A向剖视图;

图3是图2中I处放大图;

图4是图2中II出放大图。

图中:1、阀体;2、阀座;3、外轴套;4、轴座;5、上阀轴;6、下阀轴;7、阀柄;8、阀板;9、紧固轴承;10、凸沿;11、止退杆;12、固定轴;13、轴孔;14、内轴;15、密封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图2所示,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负压密封蝶阀,包括阀体1,阀体1的内部设有阀座2,阀体1的上下两端分别一体设置外轴套3与轴座4,外轴套3内部设有上阀轴5,轴座4内设有下阀轴6,上阀轴5的顶部连接阀柄7,上阀轴5与下阀轴6之间抵住设置在阀体1内的阀板8,上阀轴5由上至下直径逐渐减小呈锥形,外轴套3与上阀轴5之间设有与上阀轴5相互配合的紧固轴承9,紧固轴承9设置在靠近阀座2的一侧。

其中,上阀轴5的外表面与垂直面的夹角α小于10。

如图3所示,阀座2的外侧设有密封套15。

作为进一步优选地实施方式,阀板8的上、下端面均设有与其一体成型的凸沿10。

其中,凸沿10的高度优选为2mm、5mm、10mm与15mm。

作为更进一步优选地实施方式,阀板8的中心轴处设有抵住上阀轴5与下阀轴6的止退杆11。

优选地,止退杆11的两端设有固定轴12,固定轴12分别抵在上阀轴5与下阀轴6上设有的轴孔13处。

更进一步地,外轴套3与上阀轴5之间还设有内轴14,内轴14卡在外轴套3的内壁上。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的各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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