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速紧固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17210阅读:33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配件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快速紧固件。



背景技术:

传统建筑技术中扣件的紧固件为螺栓,并存在如下缺点:第一,使用寿命短,工地使用扣件的频率较高,这样就大大缩短了扣件紧固部件的使用寿命,螺栓在扣件上也是最易受损的部件,主要表现在:滑丝、滑母、丝扣受损以及螺母丢失;第二技术要求较高,传统扣件上的螺栓在施工过程中松紧程度难以掌握,常常会吧螺栓损坏;第三,费时,螺丝容易受损,操作起来费时费力,工作效率低;第四,维修成本较高,平时需要涂油养护、踢残补缺,既浪费油料又浪费人工;第五,污染环境,为了保证螺栓受损率降低节约成本,工地上每个二十天就要全部涂有润滑保养,滴落的油污会造成环境的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快速紧固件,用以解决上述至少一种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快速紧固件,包括:

连杆底座;

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上设有开口向上的凹槽,所述连接杆的下部与连杆底座的顶端相连接;

销钉,所述销钉依次穿过凹槽的两侧壁,所述销钉的两端分别与凹槽的两侧壁相连接;

滑动销片,所述滑动销片夹设在凹槽内,所述滑动销片上设有条形孔,所述销钉穿设在条形孔内,所述滑动销片底边与条形孔长度方向的延长线的夹角α为锐角;

垫片,所述垫片中心设有通孔,所述连接杆套接在通孔内,所述垫片位于滑动销片与连杆底座之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快速紧固件用于扣件的紧固,与传统扣件紧固螺栓相比,其更换技术容易掌握,结构简单合理,充分补充了螺栓的缺点,提高了使用寿命,并且适用于多种扣件的紧固连接。

进一步,所述连杆底座为T字底座,包括水平底座杆和竖直底座杆,所述水平底座杆和竖直底座杆垂直连接的;所述连接杆的下部与竖直底座杆的顶端相连接;所述垫片位于滑动销片与水平底座杆之间。

进一步,所述滑动销板为等腰梯形。

进一步,所述条形孔沿着滑动销板的中轴线的长度方向布置。

进一步,所述条形孔位于所述滑动销片上侧边的下方。

进一步,所述垫片为方形垫片或者圆形垫片。

进一步,所述连接杆、竖直底座杆和水平底座杆一体成型。

进一步,所述连接杆的凹槽的两侧壁相互平行设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快速紧固件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连杆底座,11.水平底座杆,12.竖直底座杆,2.连接杆,21.凹槽,3.滑动销片,31.条形孔,4.销钉,5.垫片。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附图仅为结构示意图,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尺寸、比例等。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快速紧固件,包括:

连杆底座1;

连接杆2,所述连接杆2上设有开口向上的凹槽21,所述连接杆2的下部与连杆底座1的顶端相连接;

销钉4,所述销钉4依次穿过凹槽21的两侧壁,所述销钉4的两端分别与凹槽21的两侧壁相连接;

滑动销片3,所述滑动销片3夹设在凹槽21内,所述滑动销片3上设有条形孔31,所述销钉4穿设在条形孔31内,所述滑动销片3底边与条形孔31长度方向的延长线的夹角α为锐角;

垫片5,所述垫片5中心设有通孔,所述连接杆2套接在通孔内,所述垫片5位于滑动销片3与连杆底座1之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连杆底座1为T字底座,包括水平底座杆11和竖直底座杆12,所述水平底座杆11和竖直底座杆12垂直连接的;所述连接杆2的下部与竖直底座杆12的顶端相连接;所述垫片5位于滑动销片3与水平底座杆11之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滑动销板3为等腰梯形。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所述条形孔31沿着滑动销板3的中轴线的长度方向布置。条形孔31位于等腰梯形的中轴线上,使其上下两部对称,这种活动销片的设计,不但提高了使用寿命,还可以使其旋转,满足施工过程中上下左右不同方向的使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条形孔31位于所述滑动销片3上侧边的下方。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垫片5为方形垫片或者圆形垫片。方形垫片更易于生产加工,而圆形垫片更便于使用,紧固效果更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连接杆2、竖直底座杆12和水平底座杆11一体成型。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连接杆2的凹槽的两侧壁相互平行设置。

使用时,将垫片移动至扣件上盖上方,连杆底座和垫片扣合扣件和扣件上盖,然后用锤子击打滑动销片,压力通过垫片传递至扣件盖板上,销钉的固定设置和活动销板的梯形设置,使垫片与连杆底座之间的距离逐步缩小,从而达到锁紧扣件盖板与扣件,进而固定扣件盖板与扣件之间的施工钢管的作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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