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农业机械领域,具体的说涉及一种换挡器。
背景技术:
拖拉机变速箱的换挡要通过轴向移动拨叉轴带动拨叉移动,拨叉的移动又会推动换挡齿轮的轴向移动,从而实现不同齿轮的啮合,完成换挡功能。换挡完成以后,理论上要求拨叉轴不能随意移动,以便换挡齿轮稳定啮合,实现动力的可靠输出,现有的换挡装置通常直接设置在变速箱上,如专利CN103557318 A,这种安装方式需要在变速箱壳体上加工复杂形状,以配合拨叉轴、换挡轴及顶杆的运动。而且通常变速箱上需要安装提升器和变速操作杆箱等构件,换挡装置的安装空间狭小,安装、拆卸困难,操作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上述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紧凑,拆卸安装方便的换挡器。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换挡器,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包括换挡腔,所述换挡腔内设有挡位板和若干拨杆,所述挡位板上设有若干横向挡位槽,所述拨杆上对应设有定位柱。
作为一种改进:相邻横向挡位槽之间设有纵槽。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横向挡位槽包括第二横槽和第四横槽,所述纵槽与第二横槽中部连通,所述纵槽与第四横槽端部连通。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第二横槽与第四横槽之间设有第三横槽,所述纵槽与第三横槽中部连通。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壳体还包括提升腔。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挡位板为L形。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换挡腔内侧设有固定块,所述挡位板设置在固定块上。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换挡腔内侧设有第一固定块和第二固定块,所述第一固定块与第二固定块垂直设置。
作为一种改进:壳体侧面设有安装孔。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安装孔内侧设有突出部,所述固定块设置于突出部上。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将换挡装置安装在壳体内,壳体可一体铸造成型,避免了加工复杂的变速箱壳体,结构合理、紧凑,占用空间小,方便安装、拆卸和使用维护。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换挡器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图1的仰视图;
附图3为图1中截面A-A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4为图1中截面B-B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换挡器中壳体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6为图5的仰视图;
附图7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换挡器中挡位板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8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换挡器中拨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操作箱;3-操作杆;4-换挡腔;5-提升腔;6-挡位板;7-第一拨杆;8-第二拨杆;9-第一固定块;10-第二固定块;11-第一横槽;12-定位柱;13-安装孔;14-第二横槽;15-第三横槽;16-第四横槽;17-纵槽;18-管;19-突出部;20-杆体。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如图1到4所示,一种换挡器,包括壳体1,所述壳体1包括提升腔5和换挡腔4,所述换挡腔4底面开放设置,所述换挡腔4内设有挡位板6和两件拨杆,分别为第一拨杆7和第二拨杆8,两件拨杆平行设置,所述挡位板6上设有横向挡位槽,所述拨杆上对应设有定位柱12。所述壳体1上设有操作箱2和操作杆3,操作箱2与壳体1采用现有技术连接,在此不再赘述。
所述操作杆3与拨杆传动连接,控制定位柱12进入或离开挡位槽。所述操作杆3与拨杆如何传动连接采用现有技术,在此不再赘述。
所述提升腔5内设置有提升装置。所述提升装置采用现有技术,在此不再赘述。
当然,拨杆的数量也可以为三件或四件。
如图8所示,所述第一拨杆7或第二拨杆8包括杆体20,所述杆体20上焊接有管18,所述管18上焊接有定位柱12。
如图7所示,所述横向挡位槽包括第二横槽14和第四横槽16,所述纵槽17与第二横槽14中部连通,所述纵槽17与第四横槽16端部连通。
所述第二横槽14与第四横槽16之间设有第三横槽15,所述纵槽17与第三横槽15中部连通。所述第二横槽14和第三横槽15长度相同,所述第四横槽16长度为第三横槽15长度的一半。
所述挡位板6上还设有第一横槽11。
所述第一拨杆7上的定位柱12在第一横槽11内运动,所述第二拨杆8上的定位柱12通过纵槽17在第二横槽14、第三横槽15、第四横槽16之间运动。
所述挡位板6为L形。所述第二横槽14、第三横槽15、第四横槽16设置于挡位板6一端,第一横槽11设置于挡位板6另一端。
如图6所示,所述换挡腔4内侧设有固定块,所述挡位板6设置在固定块上。所述挡位板6与固定块之间使用螺栓固定。
所述固定块包括第一固定块9和第二固定块10,所述第一固定块9与第二固定块10垂直设置。
如图5所示,壳体1靠近操作杆3的侧面设有安装孔13。所述操作箱2安装于安装孔13外侧。
所述安装孔13内侧下端设有突出部19,所述第一固定块9设置于突出部19上。所述第一拨杆7和第二拨杆8从突出部19两侧伸入换挡腔4内。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