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工程机械车桥轮边齿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95463发布日期:2018-07-08 02:09阅读:52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传动装置领域,特别是一种工程机械车桥轮边齿轮。



背景技术:

目前,额定载重是2.5T工程机械装载机采用的行星齿轮,其轮边齿距的扭力小,不能适应装载力大的工程施工,容易损坏太阳轮、行星轮及大齿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额定载重是2.5T工程机械装载机行星齿轮的轮边齿距的扭力小,不能适应装载力大的工程施工,容易损坏太阳轮、行星轮及大齿圈,设计了具体齿数和模数的一种工程机械车桥轮边齿轮。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工程机械车桥轮边齿轮,包括输入端和输出端,还包括太阳轮、行星轮、大齿圈和行星轮架,所述行星轮设置在行星轮架上,所述行星轮同时与太阳轮和大齿圈啮合;所述大齿圈的齿数是45,模数是5,所述太阳轮的齿数是15,模数是5,所述行星轮的齿数是15,模数是5。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一种方案是,所述太阳轮固定设置在输入端上,所述行星轮架固定设置在输出端上,所述大齿圈固定。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二种方案是,所述太阳轮固定设置在输入端上,所述大齿圈固定设置在输出端上,所述行星轮架固定。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三种方案是,所述大齿圈固定设置在输入端上,所述太阳轮固定设置在输出端上,所述行星轮架固定。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四种方案是,所述大齿圈固定设置在输入端上,所述行星轮架固定设置在输出端上,所述太阳轮固定。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五种方案是,所述行星轮架固定设置在输入端上,所述大齿圈固定设置在输出端上,所述太阳轮固定。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六种方案是,所述行星轮架固定设置在输入端上,所述太阳轮固定设置在输出端上,所述大齿圈固定。

优选的,上述方案中,所述行星轮的数量是3或4个。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制作的一种工程机械车桥轮边齿轮,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优选的齿数和模数数值,能大大提高行星齿轮的工程强度,适应施工环境更为恶劣的场地,降低生产成本,增大工作扭力,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实施例1的结构简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实施例2的结构简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实施例3的结构简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实施例4的结构简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实施例5的结构简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实施例6的结构简图。

图中,1、输入端;2、输出端;3、太阳轮;4、行星轮;5、大齿圈;6、行星轮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为达成预定实用新型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下:

实施例1

一种工程机械车桥轮边齿轮,如图1所示,包括输入端1和输出端2,还包括太阳轮3、行星轮4、大齿圈5和行星轮架6;行星轮4设置在行星轮架6上,行星轮4在行星轮架6上自转;行星轮4同时与太阳轮3、大齿圈5啮合,进行双啮合传动;大齿圈5的齿数是45,模数是5,太阳轮3的齿数是15,模数是5,行星轮4的齿数是15,模数是5,大齿圈5的分度圆直径等于太阳轮3的分度圆直径加上两倍的行星轮4的分度圆直径。行星轮4的数量是3个。

本实施例中,将太阳轮3固定设置在输入端1上,行星轮架6固定设置在输出端2上,大齿圈5固定。

该固定齿数和模数的轮边齿轮,能够更好的适用额定载重是2.5T工程机械装载机,适应施工环境比较恶劣的场地,具有工程强度大等特点,相比于其它的齿数和模数,降低生产成本,增大工作扭力,提高工作效率。

实施例2

与实施例1相比,本实施例中,其不同之处在于,如图2所示,太阳轮3固定设置在输入端1上,大齿圈5固定设置在输出端2上,行星轮架6固定。

实施例3

与实施例1相比,本实施例中,其不同之处在于,如图3所示,大齿圈5固定设置在输入端1上,太阳轮3固定设置在输出端2上,行星轮架6固定。

实施例4

与实施例1相比,本实施例中,其不同之处在于,如图4所示,大齿圈5固定设置在输入端1上,行星轮架6固定设置在输出端2上,太阳轮3固定。

实施例5

与实施例1相比,本实施例中,其不同之处在于,如图5所示,行星轮架6固定设置在输入端1上,大齿圈5固定设置在输出端2上,太阳轮3固定。

实施例6

与实施例1相比,本实施例中,其不同之处在于,如图6所示,行星轮架6固定设置在输入端1上,太阳轮3固定设置在输出端2上,大齿圈5固定。

实施例7

与实施例1相比,本实施例中,其不同之处在于,行星轮4的数量是4个。

以上参考了优选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限制于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各种改进并且可以用等效物替换其中的部件,只要不存在结构冲突,各个实施例中所提到的各项技术特征均可以任意方式组合起来,且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因此,任何落入权利要求的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方案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