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制家具用减震支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36182发布日期:2018-09-28 18:29阅读:14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木制家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木制家具用减震支座。



背景技术:

家具是指人类维持正常生活、从事生产实践和开展社会活动必不可少的器具设施大类。家具也跟随时代的脚步不断发展创新,到如今门类繁多,用料各异,品种齐全,用途不一,是建立工作生活空间的重要基础。

现在的家具大多是木制材料组成的,木制家具在生产加工后,需要运输到各个地方进行出售,而制作后的家具的外观都需要对其进行装饰,比如喷漆等处理,因此加工后的家具都比较脆弱,一旦在运输途中受到刮擦影响美观,会直接影响到家具本身的价值,而运输过程中家具在车上不便于对其固定,且运输途中可能会产生颠簸,很可能对家具产生损伤,影响其经济价值,为此我们设计出一种木制家具用减震支座,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木制家具用减震支座。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木制家具用减震支座,包括固定底板,所述固定底板为长方体状结构,且固定底板的顶部长度方向的两端均竖直固定连接有竖板,两个所述竖板沿固定底板的顶面宽度方向竖直设置,且两个所述竖板的中部均水平贯穿设置有螺孔,两个所述螺孔内均贯穿设置有螺杆,两个所述螺杆相对的一端分别贯穿两个所述螺孔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板,两个所述固定板均竖直设置且相对的一侧均设置有防滑垫,所述固定底板的顶部中心沿其长度方向均匀等距离固定连接有减震筒,所述减震筒为圆柱体状中空结构,且减震筒的顶部均设置有开口,且开口内竖直贯穿设置有减震杆,所述减震杆的顶部出露于减震筒固定连接有L形板。

优选的,所述减震杆的底部延伸至减震筒内固定连接有限位盘,且限位盘的底部面积大于减震筒的顶部开口面积大小。

优选的,所述减震筒的顶部和L形板的底部之间固定焊接有弹性弹簧,且弹性弹簧环绕减震杆的外壁设置。

优选的,所述L形板的水平端的顶面上沿其长度方向覆盖设置有减震垫。

优选的,所述减震杆的底面直径和减震筒的顶部开口直径大小相适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固定底板、减震筒、减震杆、L形板、弹性弹簧和限位盘的设计,可以对运输过程中L形板上的家具进行缓冲减震,避免其受到损伤,大大提高了家具在运输途中的安全性。

2、通过竖板、螺孔、螺杆、固定板和防滑垫设计,可以对L形板上的家具进行快速限位固定,使用时十分方便。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解决了以往木制家具在运输途中易受到损伤、造成经济损失的问题,实用性强,易于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木制家具用减震支座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部分的放大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木制家具用减震支座的L形板的俯视图。

图中:1固定底板、2竖板、3螺孔、4螺杆、5固定板、6防滑垫、7减震筒、8减震杆、9L形板、10弹性弹簧、11限位盘、12减震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木制家具用减震支座,包括固定底板1,固定底板1为长方体状结构,且固定底板1的顶部长度方向的两端均竖直固定连接有竖板2,两个竖板2沿固定底板1的顶面宽度方向竖直设置,且两个竖板2的中部均水平贯穿设置有螺孔3,两个螺孔3内均贯穿设置有螺杆4,两个螺杆4相对的一端分别贯穿两个螺孔3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板5,两个固定板5均竖直设置且相对的一侧均设置有防滑垫6,固定底板1的顶部中心沿其长度方向均匀等距离固定连接有减震筒7,减震筒7为圆柱体状中空结构,且减震筒7的顶部均设置有开口,且开口内竖直贯穿设置有减震杆8,减震杆8的顶部出露于减震筒7固定连接有L形板9,减震杆8的底部延伸至减震筒7内固定连接有限位盘11,且限位盘11的底部面积大于减震筒7的顶部开口面积大小,减震筒7的顶部和L形板9的底部之间固定焊接有弹性弹簧10,且弹性弹簧10环绕减震杆8的外壁设置,L形板9的水平端的顶面上沿其长度方向覆盖设置有减震垫12,减震杆8的底面直径和减震筒7的顶部开口直径大小相适配。

本实用新型中,使用者可以将家具长度方向的两端底部分别放置在两个L形板9的水平端上的减震垫12上,可以根据家具的长度控制两个固定底板1之间的距离,转动螺杆4使固定板5一侧的防滑垫6靠近并固定家具,此时家具被放置在L形板9上的减震垫12上,弹性弹簧10的弹性作用可以缓冲家具在运输途中受到的振动,避免其振动而在地面上挪动产生损害,此时减震杆8底部的限位盘11在减震筒7内升降,限位盘11可以防止L形板9上未放置家具时减震杆8脱离减震筒7,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易于推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