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城乡规划用具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城乡规划用的测绘支撑装置。
背景技术:
测绘仪能够结合光、机、电一体将工件摄入电脑处理并放大18到230倍,显示于屏幕上,可以直接拍照存档或做表面观察、量测、绘图。现有的测绘仪支架均采用三脚架,而现有的三脚架不能直观检测三脚架是否处于水平,调节水平位置较困难。此外,现有测绘支撑装置安装测绘仪后,改变方向时,需要通过移动支架进行,然后需要重新调平,操作复杂,工作效率低,并且现有测绘支撑装置撑开后占地面积较大,对测量场地要求较高,适用性低,不利于测量工作的开展。因此我们对此做出改进,提出一种城乡规划用的测绘支撑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城乡规划用的测绘支撑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城乡规划用的测绘支撑装置,包括测绘仪,所述测绘仪安装在固定台上,所述固定台内部中心处设置有轴承,所述轴承上连接有转轴,所述测绘仪底部开设有与转轴顶端对应的安装槽,所述固定台底部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所述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均通过阻尼转轴与固定台可转动连接,且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内部开设有收纳腔,所述收纳腔底端通过梅花头螺丝安装有电动伸缩杆,所述电动伸缩杆底端固定有支脚,所述支脚两侧通过合页活动连接有支撑片,所述固定台顶部一端焊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内穿设有调节杆。
优选地,所述测绘仪顶部固定连接有提手。
优选地,所述转轴顶部外径大于底部外径。
优选地,所述固定台外侧一体成型有与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顶端对应的限位块。
优选地,所述调节杆一端贴合有与转轴外围对应的橡胶垫。
优选地,所述固定台一侧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气泡水平仪。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底端均安装电动伸缩杆,且电动伸缩杆可以放置在收纳腔内,便于对测绘装置的高度进行合理的调整,拆装携带便捷。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支脚,支架底端两侧通过合页活动连接支撑片,取代了传统的三根支撑杆,减少了占地面积,便于测绘装置位置的调整,适用性强,使用效果好。
3、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转轴和调节杆,转轴与安装槽连接,可以快速调整测绘仪的角度,不需要重新调节支撑杆的位置,当测绘仪位置确定后,利用调节杆将橡胶垫抵触在转轴外围,避免测绘仪的位置发生偏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支脚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固定台结构示意图;
图中:1-提手;2-测绘仪;3-安装槽;4-第一支撑杆;5-固定台;6-限位块;7-阻尼转轴;8-气泡水平仪;9-梅花头螺丝;10-第二支撑杆;11-收纳腔;12-电动伸缩杆;13-支脚;14-支撑片;15-合页;16-轴承;17-转轴; 18-橡胶垫;19-调节杆;20-固定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城乡规划用的测绘支撑装置,包括测绘仪2,所述测绘仪2安装在固定台5上,所述固定台5内部中心处设置有轴承16,所述轴承16上连接有转轴17,所述测绘仪2底部开设有与转轴17顶端对应的安装槽3,所述固定台5底部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支撑杆4和第一支撑杆10,所述第一支撑杆4和第一支撑杆10均通过阻尼转轴7与固定台5可转动连接,且第一支撑杆4和第一支撑杆10内部开设有收纳腔11,所述收纳腔11底端通过梅花头螺丝9安装有电动伸缩杆12,所述电动伸缩杆12底端固定有支脚13,所述支脚13两侧通过合页15活动连接有支撑片14,所述固定台5顶部一端焊接有固定块20,所述固定块20内穿设有调节杆19。
测绘仪2顶部固定连接有提手1;转轴17顶部外径大于底部外径;固定台5外侧一体成型有与第一支撑杆4和第一支撑杆10顶端对应的限位块6;调节杆19一端贴合有与转轴17外围对应的橡胶垫18;固定台5一侧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气泡水平仪8,便于校正测绘支撑装置的水平状态。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转轴17与安装槽3连接,可以快速调整测绘仪2的角度,不需要重新调节支撑杆的位置,当测绘仪2位置确定后,利用调节杆19将橡胶垫18抵触在转轴17外围,避免测绘仪2的位置发生偏转,第一支撑杆4和第二支撑杆10底端均安装电动伸缩杆12,且电动伸缩杆 12可以放置在收纳腔11内,便于对测绘装置的高度进行合理的调整,拆装携带便捷,支架底端两侧通过合页15活动连接支撑片14,取代了传统的三根支撑杆,减少了占地面积,适用性强,值得进行广泛推广。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