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链条的制作方法_5

文档序号:9323180阅读:来源:国知局
轴线至在除了所述延伸边缘部分的区域中的第一内链端边缘;且 所述第一内链距离大于所述第二内链距离。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链板,其中,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具有附加延伸边缘部分,所述附加延伸边缘部分沿纵向方向延伸而远离所述第一内链端部分。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内链板,其中, 所述第一内链端部分、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和所述第一内链中间部分限定内链外周边缘,所述内链外周边缘包括: 第一内链端边缘,其绕所述第一内链端部分延伸; 第二内链端边缘,其绕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延伸;以及 一对第一内链中间边缘,其在所述第一内链端边缘和所述第二内链端边缘之间沿所述第一内链中间部分延伸, 第三内链距离限定为从所述第二内链中心轴线至所述附加延伸边缘部分在所述第二内链端边缘中的边缘; 第四内链距离限定为从所述第二内链中心轴线至在除了所述附加延伸边缘部分的区域中的第二内链端边缘;且 所述第三内链距离大于所述第四内链距离。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链板,其中,当所述自行车链条装备在自行车上且与自行车链轮的链轮齿啮合时,所述延伸边缘部分沿轴向方向相对于所述第一内链中心轴线设置在所述链轮齿的外侧。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内链板,其中, 所述延伸边缘部分相对于所述自行车链条的旋转传动方向从上游侧朝向所述外链板的所述外链中间部分延伸。8.一种自行车链条,包括: 第一内链板,其具有限定纵向方向的纵向中心线,且包括: 第一内链端部分,其包括具有第一内链中心轴线的第一内链开口 ; 第二内链端部分,其包括具有第二内链中心轴线的第二内链开口,所述第二内链中心轴线与所述第一内链中心轴线平行;以及 第一内链中间部分,其将所述第一内链端部分和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互相连接,所述第一内链端部分、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和所述第一内链中间部分限定第一内链外周边缘,所述第一内链外周边缘包括: 第一内链端边缘,其绕所述第一内链端部分延伸; 第二内链端边缘,其绕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延伸;以及 一对第一内链中间边缘,其在所述第一内链端边缘和所述第二内链端边缘之间沿所述第一内链中间部分延伸; 第一外链板,其包括: 第一外链端部分,其包括第一外链开口 ; 第二外链端部分,其包括第二外链开口 ;以及 第一外链中间部分,其将所述第一外链端部分和所述第二外链端部分互相连接,以及 第一链销,其构造为穿过所述第一内链开口和所述第一外链开口 ; 其中,所述第一内链端部分具有第一延伸边缘部分,所述第一延伸边缘部分沿纵向方向延伸而远离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行车链条,其中,所述第一延伸边缘部分具有侧表面,所述侧表面构造为当所述自行车链条与自行车链轮的链轮齿啮合时在沿轴向邻近所述外链板的所述第一外链中间部分的区域处与所述链轮齿相接触。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行车链条,其中, 所述第一内链端部分、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和所述第一内链中间部分限定第一内链外周边缘,所述第一内链外周边缘包括: 第一内链端边缘,其绕所述第一内链端部分延伸; 第二内链端边缘,其绕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延伸;以及 一对第一内链中间边缘,其在所述第一内链端边缘和所述第二内链端边缘之间沿所述第一内链中间部分延伸; 第一内链距离限定为从所述第一内链中心轴线至所述第一延伸边缘部分在所述第一内链端边缘中的边缘; 第二内链距离限定为从所述第一内链中心轴线至在除了所述第一延伸边缘部分的区域中的所述第一内链端边缘;且 所述第一内链距离大于所述第二内链距离。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行车链条,其中,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具有第二延伸边缘部分,所述第二延伸边缘部分沿纵向方向延伸而远离所述第一内链端部分。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自行车链条,其中, 所述第一内链端部分、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和所述第一内链中间部分限定第一内链外周边缘,所述第一内链外周边缘包括: 第一内链端边缘,其绕所述第一内链端部分延伸; 第二内链端边缘,其绕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延伸;以及 一对第一内链中间边缘,其在所述第一内链端边缘和所述第二内链端边缘之间沿所述第一内链中间部分延伸; 第三内链距离限定为从所述第二内链中心轴线至所述第二延伸边缘部分在所述第二内链端边缘中的边缘; 第四内链距离限定为从所述第二内链中心轴线至在除了所述第二延伸边缘部分的区域中的第二内链端边缘;且 所述第三内链距离大于所述第四内链距离。13.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行车链条,其中,当所述自行车链条装备在自行车上且与自行车链轮的链轮齿啮合时,所述第一延伸边缘部分沿轴向方向相对于所述第一内链中心轴线设置在所述链轮齿的外侧。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自行车链条,其中,所述第一延伸边缘部分相对于所述自行车链条的旋转传动方向从上游侧朝向所述第一外链板的第一外链中间部分延伸。15.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行车链条,其中, 所述第一内链板进一步包括第一管状部分,所述第一管状部分相对于所述第一内链中心轴线轴向延伸,以包围所述第一内链开口 ; 所述自行车链条进一步包括第一链条滚轴,所述第一链条滚轴构造为安装在所述第一管状部分上,所述第一链条滚轴具有第一径向外周表面和构造为围绕所述第一管状部分的第一径向内周表面; 当所述第一链条滚轴沿纵向方向朝向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移动直到所述第一链条滚轴的所述第一径向内周表面接触所述第一管状部分,且所述第一径向外周表面的一部分面向所述第一延伸边缘部分时,第一延伸距离沿纵向方向限定在所述第一延伸边缘部分的边缘和所述第一链条滚轴的所述第一径向外周表面的所述部分之间;且所述第一延伸距离等于或大于0.6mm。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自行车链条,其中,所述第一延伸距离等于或大于1.5mm。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自行车链条,其中,所述第一延伸距离等于或大于2.5_。18.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行车链条,其中,当所述自行车链条装备在自行车上且与自行车链轮的链轮齿啮合时,所述第一延伸边缘部分沿轴向方向相对于所述第一内链中心轴线设置在所述链轮齿的外侧。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自行车链条,其中,所述第一延伸边缘部分相对于所述自行车链条的旋转传动方向从上游侧朝向所述第一外链板的所述第一外链中间部分延伸。2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行车链条,其中, 所述第一内链板进一步包括第一管状部分,所述第一管状部分相对于所述第一内链中心轴线沿轴向延伸,以包围所述第一内链开口 ; 所述自行车链条进一步包括第一链条滚轴,所述第一链条滚轴构造为安装在所述第一管状部分上,所述第一链条滚轴具有第一径向外周表面和构造为围绕所述第一管状部分的第一径向内周表面; 当所述第一链条滚轴沿纵向方向朝向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移动直到所述第一链条滚轴的所述第一径向内周表面接触所述第一管状部分,且所述第一径向外周表面的一部分面向所述第一延伸边缘部分时,第一延伸距离沿纵向方向限定在所述第一延伸边缘部分的边缘和所述第一链条滚轴的所述第一径向外周表面的所述部分之间;且 所述第一延伸距离等于或大于2.7mm。21.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自行车链条,其中, 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具有第二延伸边缘部分,所述第二延伸边缘部分沿纵向方向延伸而远离所述第一内链端部分; 所述第一内链板进一步包括第二管状部分,所述第二管状部分相对于所述第二内链中心轴线轴向延伸,以包围所述第二内链开口 ; 所述自行车链条进一步包括第二链条滚轴,所述第二链条滚轴构造为安装在所述第二管状部分上,所述第二链条滚轴具有第二径向外周表面和构造为围绕所述第二管状部分的第二径向内周表面; 当所述第二链条滚轴沿纵向方向朝向所述第一内链端部分移动直到所述第二链条滚轴的所述第二径向内周表面接触所述第二管状部分,且所述第二径向外周表面的一部分面向所述第二延伸边缘部分时,第二延伸距离沿纵向方向限定在所述第二延伸边缘部分的边缘和所述第二链条滚轴的所述第二径向外周表面的所述部分之间;且 所述第一延伸距离等于或大于0.6mm。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自行车链条,其中,所述第二延伸距离等于或大于1.5_。23.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自行车链条,其中,所述第二延伸距离等于或大于2.5_。
【专利摘要】提供一种用于自行车链条的内链板。所述内链板可以具有限定纵向方向的纵向中心线,且包括:第一内链端部分,其包括具有第一内链中心轴线的第一内链开口;第二内链端部分,其包括具有第二内链中心轴线的第二内链开口,所述第二内链中心轴线与所述第一内链中心轴线平行;以及第一内链中间部分,其将所述第一内链端部分和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互相连接。所述第一内链端部分可以具有延伸边缘部分,所述延伸边缘部分沿纵向方向延伸而远离所述第二内链端部分。
【IPC分类】F16G15/12, B62M9/06, F16G13/07
【公开号】CN105041971
【申请号】CN201510208085
【发明人】福森毅, 西本裕辅, 江村笃裕
【申请人】株式会社岛野
【公开日】2015年11月11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8日
【公告号】DE102015005454A1, US20150308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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