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气瓶集装箱的安全泄放排气管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810914阅读:48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高压气瓶集装箱的安全泄放排气管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标准气瓶集装箱设备领域,涉及到一种用于将集装箱内气瓶中的超压 气体排放到空气中的装置,特别是一种可以将集装箱堆码罗列放置、超压气体能够通过汇 总排气管将气体顺利地排到大气中。
背景技术
近几年,天然气大直径气瓶集装箱或集装管束得到飞速发展,典型的为四十英尺 集装箱或集装管束,气瓶外直径为559mm,气瓶设计承压在20-70M pa规范内。现有技术中, 每个高压气瓶中的度配套设计安全排气阀,连接安全排气阀的排气支管都弓I伸到集装箱的 顶端,每个高压气瓶中的超压气体具有独立地的排放通道。由于集装箱都是按标准尺寸堆 码罗列放置的,这样的结构就导致上面的集装箱会压在下面集装箱的排气通口之上,形成 排气阻塞、留下事故隐患。因此,现有集装箱管理规范中为避免发生危险情况,只能将高压 气瓶集装箱放置在最顶层,中间层及以基层存放其它集装箱。这样就导致了集装箱在搬运 或运输过程中极大的不便利。而且当高压气瓶集装箱集中独立堆放时,不能多层堆码放置, 浪费了大量的场地,使储运工作效率也大大的降低。很显然,此问题已成为本领域人们急迫 需要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高压气瓶集装箱由于安全排气管道的结构设计而不 能实现堆码放置的技术难题,设计了标准高压气瓶集装箱的安全泄放排气管结构,以实现 高压气瓶集装箱的独立堆垛。具体的技术方案是增加排气主管,使每一个气瓶的排气支管 都与排气主管密封连接,而且排气主管串通与集装箱的底部和顶部,使下层的集装箱通过 排气主管的上管口与上层的集装箱排气主管的下管口也连通。本发明为实现发明目的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标准高压气瓶集装箱的安全泄放排气 管结构,结构中包括与3X4阵列排布的高压气瓶的安全阀门配套连接的各排气支管,在标 准集装箱中垂直设置在标准集装箱体后端面上的排气主管,排气支管分别与排气主管连 通,排气主管的下管口与上管口设置子母式插口结构。本发明是对现有技术中超压气体排放管道装置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进,由原来的所 有排气支管分别排放到空气中的结构改进为排气支管分别连接排气主管,由排气主管排放 到空气中,而下层集装箱的排气主管可以与上层集装箱的排气主管进行连通,这样就避免 上层集装箱压住下层集装箱的排气管道进而发生安全隐患。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安全泄放排气管道的结构示意图。附图中,1、2分别代表排气主管A、B,3a、3b、3c、3d分别代表3X4阵列气瓶中的第一列排气支管、第二列排气支管、第三列排气支管、第四列排气支管。
具体实施例方式参看图1,标准高压气瓶集装箱的安全泄放排气管结构,结构中包括与3X4阵列 排布的高压气瓶的安全阀门配套连接的各排气支管,在标准集装箱中垂直设置在标准集装 箱体后端面上的排气主管,排气支管分别与排气主管连通,排气主管的下管口与上管口设 置子母式插口结构。上述的排气主管包括两个对称分布的排气主管Al和排气主管B2,第一列排气支 管3a和第二列排气支管3b与排气主管Al密封连通,第三列排气支管3c和第四排气支管 3d与排气主管B2密封连通。 上述的排气主管的上管口是直口,下管口是喇叭口。上述的上管口还设置有密封胶圈。本发明解决了大直径气瓶集装箱或集装管束的气瓶排放管路汇总问题。对从每个 气瓶出来的排气支路分别汇总到两个排气主管上,该排气主管在集装箱或集装管束高度上 从上到下为通管,且下面为喇叭口,集装箱或集装管束堆码时,排气主管上下对齐,这样,堆 码的集装箱或集装管束任何一层发生排放,都有垂直向上的通道,实现便利的排放。成功解 决了现有技术中的排放管路在集装箱或集装管束堆码无法安全排放的问题。在具体实施时,以上下管口通过法兰螺纹连接在排气主管Al和排气主管B2的底 端,上管口通过光滑口设置在排气主管Al和排气主管B2的顶端,在集装箱进行堆码时,首 先将下一层集装箱的上管口与上一层集装箱的下管口对准,然后通过法兰密封连接。
权利要求
标准高压气瓶集装箱的安全泄放排气管结构,结构中包括与3×4阵列排布的高压气瓶的安全阀门配套连接的各排气支管,其特征在于在标准集装箱中垂直设置在标准集装箱体后端面上的排气主管,排气支管分别与排气主管连通,排气主管的下管口与上管口设置子母式插口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标准高压气瓶集装箱的安全泄放排气管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排气主管包括两个对称分布的排气主管A(I)和排气主管B(2),第一列排气支管 (3a)和第二列排气支管(3b)与排气主管A(I)密封连通,第三列排气支管(3c)和第四排气 支管(3d)与排气主管B (2)密封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标准高压气瓶集装箱的安全泄放排气管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排气主管的上管口是直口,下管口是喇叭口。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标准高压气瓶集装箱的安全泄放排气管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上管口还设置有密封胶圈。
全文摘要
高压气瓶集装箱的安全泄放排气管结构,解决气瓶集装箱由于排起管道的设计而不能进行堆码放置的技术难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结构中包括与3×4阵列排布的高压气瓶的安全阀门配套连接的各排气支管,在标准集装箱中垂直设置在标准集装箱体后端面上的排气主管,排气支管分别与排气主管连通,排气主管的下管口与上管口设置子母式插口结构。本发明对从每个气瓶出来的排气支路分别汇总到两个排气主管上,该排气主管在集装箱或集装管束高度上从上到下为通管,且下面为喇叭口,集装箱或集装管束堆码时,排气主管上下对齐,成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排放管路在集装箱或集装管束堆码无法安全排放的问题。
文档编号F17C13/12GK101936454SQ201010226458
公开日2011年1月5日 申请日期2010年7月15日 优先权日2010年7月15日
发明者康立杰, 张洪, 王五开, 王兆斌, 翟兰惠 申请人: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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