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三色啤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82452阅读:34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啤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三色啤机。



背景技术:

当今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啤酒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多,为满足市场急需,研制快捷制作扎啤的小型设备,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但是目前市场上的许多扎啤机设备还不能很好的满足人们的需求,在扎啤设备操作方面,也比较繁杂,且扎啤机不能很好的对各种啤酒进行分类,因为啤酒的颜色差不多,导致每个牌子的啤酒不太容易分清,会给销售人员带来很多不便,同时在扎啤机的维修方面也不是太完善,它的外壳也容易生锈,不能长期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三色啤机,包括箱体和旋轨限位板,所述箱体的上表面固定安装有接液盘,在接液盘的右端固定安装有连接管,在连接管的左端通过调节阀与机罩相连接,所述箱体的内部还固定安装有啤酒输入管,且啤酒输入管的底端与多色酒桶相连接,在多色酒桶的下端还固定安装有分配器,所述分配器的输出端通过控制线与压力表相连接,所述压力表固定安装在旋轨限位板的上表面,在旋轨限位板的正面还固定安装有循环水泵,所述旋轨限位板的右端还固定镶嵌在车床卡盘的内部,在车床卡盘的外表面还固定安装有不锈钢外壳,所述车床卡盘的底端通过连接管与芯模相连接,且在芯模的右端固定安装有转动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压力表的内部采用二氧化碳气表作为压力检测计。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芯模的内表面还连接有多个旋轮,且多个旋轮均对称分布在芯模内壁的两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接液盘的外表面还连接有溢水管,所述溢水管的底端还设置有储水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三色啤机,通过设置箱体和旋轨限位板,利用压力表检测各个啤酒内部的压力,进行分配啤酒的量,并且使用旋轨限位板与车床卡相连接,便于将包装好的啤酒进行运输,且使用旋轮带动芯模从而与转动电机一起转动,提供动能,并且在箱体内部设置有多色酒桶,能够根据颜色分清啤酒的种类以及品牌,同时可以使用分配器对啤酒进行分配,操作比较简单,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车床卡盘结构示意图。

图中:1-箱体;2-储水器;3-溢水管;4-接液盘;5-连接管;6-调节阀;7-机罩;8-啤酒输入管;9-多色酒桶;10-分配器;11-压力表;12-循环水泵;13-旋轨限位板;14-车床卡盘;15-不锈钢外壳;16-芯模;17-旋轮;18-转动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三色啤机,包括箱体1和旋轨限位板13,所述箱体1的上表面固定安装有接液盘4,在接液盘4的右端固定安装有连接管5,在连接管5的左端通过调节阀6与机罩7相连接,所述箱体1的内部还固定安装有啤酒输入管8,且啤酒输入管8的底端与多色酒桶9相连接,在多色酒桶9的下端还固定安装有分配器10,所述分配器10的输出端通过控制线与压力表11相连接,所述压力表11固定安装在旋轨限位板13的上表面,在旋轨限位板13的正面还固定安装有循环水泵12,所述旋轨限位板13的右端还固定镶嵌在车床卡盘14的内部,在车床卡盘14的外表面还固定安装有不锈钢外壳15,所述车床卡盘14的底端通过连接管与芯模16相连接,且在芯模16的右端固定安装有转动电机18。

优选的是,所述压力表11的内部采用二氧化碳气表作为压力检测计;所述芯模16的内表面还连接有多个旋轮17,且多个旋轮17均对称分布在芯模16内壁的两端;所述接液盘4的外表面还连接有溢水管3,所述溢水管3的底端还设置有储水器2。

具体使用方式及优点:该三色啤机,通过设置箱体和旋轨限位板,利用压力表检测各个啤酒内部的压力,进行分配啤酒的量,并且使用旋轨限位板与车床卡相连接,便于将包装好的啤酒进行运输,且使用旋轮带动芯模从而与转动电机一起转动,提供动能,并且在箱体内部设置有多色酒桶,能够根据颜色分清啤酒的种类以及品牌,同时可以使用分配器对啤酒进行分配,操作比较简单,实用性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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