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填埋气发电用储气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67847发布日期:2018-06-12 19:26阅读:245来源:国知局
一种填埋气发电用储气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压力容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填埋气发电用储气罐。



背景技术:

填埋气是废弃物在填埋场填埋后有产生的气体,是一种具有较高利用价值的能源,但是填埋气中含有大量的混合气体、固体颗粒物和杂质,并且流量、压力、温度、浓度等都很不稳定,直接用于燃气发电将造成垃圾填埋气发电机组的腐蚀、加剧磨损,影响填埋气发电机组稳定、安全运行,因此在将填埋气送去发电之前需对填埋气进行预处理,预处理过程中通常需要储气罐对填埋气进行储存,但是现有的储气罐或输入储气罐的填埋气中会含有杂质和水气,这些水气会在储气罐中逐步冷凝形成冷凝水,给储气罐带来安全隐患,不能够很好的保证储气罐中的气体的质量,使得储气罐中冷凝水不断增加,不断腐蚀储气罐的内壁,填埋气中的杂质也会腐蚀储气罐内壁,缩短了储气罐的使用寿命,填埋气当中含有过量的水气和杂质,可能导致后续发电过程出现故障,无法满足生产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填埋气发电用储气罐,能够有效对罐内的填埋气进行杂质过滤,同时也可有效吸附填埋气中的水气,保证储气罐的使用寿命和后续发电过程的稳定运行;同时有效保证了气体进出的顺畅度和稳定性,满足生产需求。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填埋气发电用储气罐,包括罐体,所述罐体上设置有压力表、进气口和出气口,所述进气口和出气口的轴线均与罐体的轴线相倾斜,所述罐体内壁上自上至下依次连接有第一过滤片和第二过滤片,所述第一过滤片和第二过滤片之间设置有吸湿层,所述第一过滤片和第二过滤片上均设置有滤孔,所述进气口设置于第二过滤片下方的罐体上,所述出气口设置于第一过滤片上方的罐体上,所述罐体底部设置有支座。

所述进气口和出气口的轴线均与罐体的轴线呈倾斜向上布置。

所述进气口和出气口的轴线与罐体的轴线相倾斜的角度均为30°~70°。

所述吸湿层为活性炭。

所述吸湿层的厚度为1~3mm。

所述第一过滤片和第二过滤片均呈圆形。

所述支座呈圆筒状,所述支座底部设置有凹弧。

所述罐体上部两侧均设置有安装架。

所述安装架呈U形。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储气罐通过第一过滤片、第二过滤片和吸湿层的设计,能够有效对罐内的填埋气进行杂质过滤,同时也可有效吸附填埋气中的水气,保证储气罐的使用寿命和后续发电过程的稳定运行;同时的进气口和出气口的倾斜设计有效保证了气体进出的顺畅度和稳定性,满足生产需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第一过滤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罐体,2、压力表,3、进气口,4、出气口,5、第一过滤片,51、滤孔,6、第二过滤片,7、吸湿层,8、支座,81、凹弧,9、安装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如图1所示,一种填埋气发电用储气罐,包括罐体1,罐体1上设置有压力表2、进气口3和出气口4,进气口3和出气口4的轴线均与罐体1的轴线相倾斜,能够更利于进气和出气的顺畅度,罐体1内壁上自上至下依次连接有第一过滤片5和第二过滤片6,第一过滤片5和第二过滤片6之间设置有吸湿层7,以除去气体中的水分,如图2所示,第一过滤片5和第二过滤片6上均设置有滤孔51,进气口3设置于第二过滤片6下方的罐体上,出气口4设置于第一过滤片5上方的罐体上,罐体1的底部设置有支座8。

进一步地,进气口3和出气口4的轴线均与罐体1的轴线呈倾斜向上布置,更利于进气和出气,增加气体流动的顺畅度。

进一步地,进气口3和出气口4的轴线与罐体1的轴线相倾斜的角度均为30°~70°,以更好地保证气体进出的顺畅度和稳定性。

进一步地,吸湿层7为活性炭,能够吸附罐体1内部的水气。

进一步地,吸湿层7的厚度为1~3mm,吸湿效果较好。

进一步地,第一过滤片5和第二过滤片6均呈圆形,利于贴合罐体1的内壁。

进一步地,支座8呈圆筒状,支座8底部设置有凹弧81,即既保证了支座8的支撑平稳度,也减轻了支座8的整体重量。

进一步地,罐体1的上部两侧均设置有安装架9,便于罐体1的安装。

进一步地,安装架9呈U形,既便于安装,也可当把手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储气罐通过第一过滤片5、第二过滤片6和吸湿层7的设计,能够有效对罐内的填埋气进行杂质过滤,同时也可有效吸附填埋气中的水气,保证储气罐的使用寿命和后续发电过程的稳定运行;同时的进气口3和出气口4的倾斜设计有效保证了气体进出的顺畅度和稳定性,满足生产需求。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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