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装置光通维持率的加速检测方法及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838103阅读:20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照明装置光通维持率的加速检测方法及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光电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照明装置光通维持率的加速检测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光通维持率是关于照明装置使用寿命的一项重要数据,但是对光通维持率的检测时间较长,因此需要对该数据进行加速检测,该加速检验方法用于推算LED照明产品的寿命使用时间,即光通维持率是否满足宣称寿命的要求(如使用照明产品25000或30000小时,其光通维持率在70%以上),传统灯具和光源的光通维持率加速试验方法为,在室温下将灯具和光源连续点亮6,000小时,如光通维持率在91. 8%或93. 1%以上,则认为满足寿命的要求(25000或30000小时,其光通维持率在70%以上)。该检测方法耗时较长,大约需要9个月,不能满足产业和市场的需求。针对现有技术中光通维持率的加速检测耗时太长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照明装置光通维持率的加速检测方法及装置,以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光通维持率的加速检测耗时太长的问题。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照明装置光通维持率的加速检测方法。根据本发明的照明装置光通维持率的加速检测方法包括确定检测温度,其中,所述检测温度为对照明装置进行加速检测时的环境温度,所述检测温度高于常温;调节当前环境温度至所述检测温度;以及在所述检测温度下加速检测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进一步地,确定检测温度包括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常温下的光通量DO和所述照明装置在预设的第一温度下的光通量D1,其中,所述第一温度高于所述常温;在(DO-Dl)/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预设的第二温度下的光通量D2,其中,所述第二温度高于所述第一温度;以及在(D0-D2) /DO大于10%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第一温度为所述检测温度。进一步地,确定所述检测温度包括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常温下的光通量DO和所述照明装置在35°C下的光通量D1’;在(D0-D1’)/D0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45°C下的光通量D2’ ;在(D0-D2,) /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55°C下的光通量D3’ ;在(00-03’)/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65°C下的光通量D4’ ;以及在(D0-D4’ ) /DO大于10%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照明装置的检测温度为55°C。进一步地,确定检测温度包括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常温下的光通量DO和所述照明装置在预设的第三温度下的光通量D3,其中,所述第三温度高于所述常温,且所述第三温度高于或等于预设的上限温度;在(00-03) /DO小于10%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上限温度为所述检测温度。进一步地,确定所述检测温度包括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常温下的光通量DO和所述照明装置在35°C下的光通量D1”;在(D0-D1”)/D0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45°C下的光通量D2” ;在(00-02”)/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55°C下的光通量D3”;在(D0-D3”)/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65°C下的光通量D4” ;以及在(D0-D4”)/DO小于10%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照明装置的检测温度为65°C。进一步地,在所述检测温度下加速检测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获取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以及获取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所述检测温度下达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进一步地,在获取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所述检测温度下达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根据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所述检测温度下达到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确定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常温下达到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以及根据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常温下达到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确定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常温下达到第二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其中,所述第二预设光通维持率小于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进一步地,根据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所述检测温度下达到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确定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常温下达到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包括根据以下公式确定所述照明装置在常温下达到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
「0014权利要求
1.一种照明装置光通维持率的加速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确定检测温度,其中,所述检测温度为对照明装置进行加速检测时的环境温度,所述检测温度高于常温;调节当前环境温度至所述检测温度;以及在所述检测温度下加速检测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加速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检测温度包括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常温下的光通量DO和所述照明装置在预设的第一温度下的光通量Dl,其中,所述第一温度高于所述常温;在(DO-Dl)/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预设的第二温度下的光通量 D2,其中,所述第二温度高于所述第一温度;以及在(D0-D2) /DO大于10%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第一温度为所述检测温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加速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所述检测温度包括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常温下的光通量DO和所述照明装置在35°C下的光通量D1’ ;在(D0-D1’)/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45°C下的光通量D2’ ;在(D0-D2’ ) /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55 °C下的光通量D3’ ;在(D0-D3’ ) /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65°C下的光通量D4’ ;以及在(D0-D4’ ) /DO大于10%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照明装置的检测温度为55°C。
4.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加速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检测温度包括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常温下的光通量DO和所述照明装置在预设的第三温度下的光通量D3,其中,所述第三温度高于所述常温,且所述第三温度高于或等于预设的上限温度;在(D0-D3) /DO小于10%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上限温度为所述检测温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加速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所述检测温度包括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常温下的光通量DO和所述照明装置在35°C下的光通量D1” ;在(D0-D1”)/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45°C下的光通量D2” ;在(D0-D2”)/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55 °C下的光通量D3” ;在(D0-D3”)/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65°C下的光通量D4” ;以及在(D0-D4”)/DO小于10%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照明装置的检测温度为65°C。
6.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加速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检测温度下加速检测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获取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以及获取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所述检测温度下达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加速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获取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所述检测温度下达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根据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所述检测温度下达到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确定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常温下达到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以及根据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常温下达到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确定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常温下达到第二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其中,所述第二预设光通维持率小于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加速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所述检测温度下达到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确定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常温下达到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包括根据以下公式确定所述照明装置在常温下达到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
9.一种照明装置光通维持率的加速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确定单元,用于确定检测温度,其中,所述检测温度为对照明装置进行加速检测时的环境温度,所述检测温度高于常温;调节单元,用于调节当前环境温度至所述检测温度;以及检测单元,用于在所述检测温度下加速检测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加速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确定单元包括第一获取子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常温下的光通量DO和所述照明装置在预设的第一温度下的光通量D1,其中,所述第一温度高于所述常温;第二获取子单元,用于在(DO-Dl) /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预设的第二温度下的光通量D2,其中,所述第二温度高于所述第一温度;以及第一确定子单元,用于在(D0-D2) /DO大于10%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第一温度为所述检测温度。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加速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确定单元包括第三获取子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常温下的光通量DO和所述照明装置在35°C下的光通量D1’ ;第四获取子单元,用于在(D0-D1’)/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45°C 下的光通量D2’ ;第五获取子单元,用于在(D0-D2’)/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55°C 下的光通量D3’ ;第六获取子单元,用于在(D0-D3’ ) /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65°C 下的光通量D4’ ;以及第二确定子单元,用于在(D0-D4’ )/D0大于10%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照明装置的检测温度为55°C。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加速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确定单元还包括 第七获取子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常温下的光通量DO和所述照明装置在预设的第三温度下的光通量D3,其中,所述第三温度高于所述常温,且所述第三温度高于或等于预设的上限温度;第三确定子单元,用于在(D0-D3) /DO小于10%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上限温度为所述检测温度。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加速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确定所述检测温度包括 第八获取子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常温下的光通量DO和所述照明装置在35 °C下的光通量D I”;第九获取子单元,用于在(D0-D1”)/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45°C 下的光通量D2”;第十获取子单元,用于在(D0-D2”)/DO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55°C 下的光通量D3”;第十一获取子单元,用于在(D0-D3”)/D0小于10%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照明装置在65°C 下的光通量D4”;以及第四确定子单元,用于在(D0-D4”)/D0小于10%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照明装置的检测温度为65V。
1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加速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以及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所述检测温度下达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加速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第二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所述检测温度下达到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确定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常温下达到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以及第三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常温下达到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确定所述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在常温下达到第二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 其中,所述第二预设光通维持率小于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加速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确定单元还用于根据以下公式确定所述照明装置在常温下达到所述第一预设光通维持率的时间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照明装置光通维持率的加速检测方法及装置,该照明装置光通维持率的加速检测方法包括确定检测温度,其中,检测温度为对照明装置进行加速检测时的环境温度,检测温度高于常温;调节当前环境温度至检测温度;以及在检测温度下加速检测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通过本发明,由于在检测照明装置的光通维持率前确定了高于常温的检测温度,该检测温度保证了在失效机理不变的情况下,缩短了照明装置的检测周期,达到了快速检测照明装置寿命的效果。
文档编号G01M11/02GK102980747SQ20121049248
公开日2013年3月20日 申请日期2012年11月27日 优先权日2012年11月27日
发明者许绍伟, 樊学军, 王之英, 孙博, 袁长安 申请人:北京半导体照明科技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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