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服务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1518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蓄电服务系统,其对使用包含多个单电池在内的组电池系统的电力系统进行控制,

该蓄电服务系统具有:

第1测量部,其对所述多个单电池间的自放电电流差进行测量;以及

第2测量部,其使用由所述第1测量部测量出的所述自放电电流差,对所述组电池系统的剩余时间进行计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所述第1测量部具有:

第3测量部,其对所述各单电池的剩余容量进行测量而输出剩余容量测量值;

剩余容量均等化部,其基于从第3测量部获取的所述各单电池的所述剩余容量,决定目标剩余容量,将所述各单电池的所述剩余容量调节至所述目标剩余容量,将调节后的所述剩余容量作为剩余容量均等化值而输出;

时间戳部,其至少将所述剩余容量均等化部的动作开始时刻、动作结束时刻、剩余容量的测量时刻作为时间戳结果进行记录;

时间戳结果保存部,其保存由所述时间戳部记录的所述时间戳结果;

电流值检测部,其对所述组电池系统的电流值进行检测,作为剩余容量均等化电流值而输出;

电流值保存部,其保存由所述电流值检测部输出的所述剩余容量均等化电流值;

第1计算部,其使用由所述第3测量部输出的所述剩余容量测量值、由所述时间戳结果保存部保存的所述时间戳结果、及由所述电流值保存部保存的所述剩余容量均等化电流值,对用于将所述各单位电池的所述剩余容量进行均等化的均等化调整量进行计算;以及

第2计算部,其根据由所述第3测量部输出的所述剩余容量测量值、由所述时间戳结果保存部保存的所述时间戳结果和由所述第1计算部计算出的所述均等化调整量,对所述自放电电流差进行计算。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还包含第4测量部,该第4测量部对所述各单电池的电压进行测量,

所述第3测量部使用通过所述第4测量部测量出的所述单电池的电压值与通过所述电流检测部测量出的所述组电池的所述电流值的第1微分特性曲线、作为基准的第2微分特性曲线、及最优化函数,对所述单电池的所述剩余容量进行检测。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所述第1计算部至少基于记录于所述时间戳部的所述动作开始时刻及所述动作结束时刻,对所述剩余容量均等化电流值进行积分。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所述第2计算部使用至少包含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或者系数的相乘的运算方法,基于根据由第3测量部测量出的所述单电池的所述剩余容量计算出的值,对所述自放电电流差进行计算。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所述第2计算部基于由所述第3测量部输出的至少一个所述单电池的所述剩余容量测量值,对所述自放电电流差进行计算。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还具有:

剩余容量限制值设定部,其对由所述第3测量部输出的所述剩余容量测量值的上限值和下限值进行设定;以及

剩余容量限制部,其保存由所述剩余容量限制值设定部设定的所述剩余容量测量值的所述上限值和所述下限值。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所述第2测量部具有:

第3计算部,其在由所述第2计算部计算出的所述自放电电流差与由所述电流值保存部保存的所述剩余容量均等化电流值之和为正的情况下,使用所述自放电电流差、所述剩余容量均等化电流值和所述剩余容量,对所述剩余容量均等化部的追加动作所需的时间进行计算;以及

第4计算部,其在所述自放电电流差与所述剩余容量均等化电流值之和为负的情况下,使用所述剩余容量的限制范围、所述自放电电流差、所述剩余容量均等化电流值和所述剩余容量,对所述组电池系统的所述剩余时间进行计算。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在所述自放电电流差的绝对值相对于所述剩余容量均等化电流值的大小,比预先指定的比例大、或者一致的情况下,所述第2测量部输出对所述自放电电流差扩大的情况进行通知的电池状态值。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在所述自放电电流差的绝对值相对于所述剩余容量均等化电流值的大小,小于预先指定的比例的情况下,所述第2测量部输出对所述自放电电流差为正常的情况进行通知的电池状态值。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在由第4计算部计算出的所述剩余时间少于直至预先指定的维护服务时期为止的剩余时间的情况下,所述第2测量部输出对处于需要进行非常规维护服务的状态的情况进行通知的电池状态值。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所述剩余容量限制部基于用于将所述组电池系统的直至有效SOC范围成为0为止的所述剩余时间扩大的剩余时间扩大信号的设定,降低剩余容量下限值。

13.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所述剩余容量限制部基于用于将所述组电池系统的直至有效SOC范围成为0为止的所述剩余时间扩大的剩余时间扩大信号的设定,提高剩余容量上限值。

14.根据权利要求9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还具有下述单元,该单元在基于用于将所述组电池系统的直至有效SOC范围成为0为止的所述剩余时间扩大的剩余时间扩大信号,对剩余容量上限值和剩余容量下限值的一方或双方进行变更后,重新计算所述剩余时间,对电池状态值进行更新。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还具有物理量测量单元,在由所述第1测量部测量出的所述自放电电流差相对于均等化电流的大小,大于预先指定的比例、或者一致的情况下,该物理量测量单元对单电池的温度进行测量,

具有第1判断部,该第1判断部对所述自放电电流差大的所述单电池的温度、和作为用于求出所述自放电电流差的基准的所述单电池的温度或平均温度进行比较,对所述自放电电流差大的所述单电池的温度高进行判断,输出表示所述自放电电流差的测量是正常的信号。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所述第1测量部,

具有物理量测量单元,在所述自放电电流差相对于所述均等化电流的大小,大于预先指定的比例、或者一致的情况下,该物理量测量单元对所述单电池的外形膨胀度进行测量,

具有自放电电流差测量有效性判断单元,该自放电电流差测量有效性判断单元对所述自放电电流差大的所述单电池的膨胀度、和作为用于求出所述自放电电流差的基准的所述单电池的膨胀度或平均膨胀度进行比较,对所述自放电电流差大的所述单电池的膨胀度大进行判断,输出表示所述自放电电流差的测量是正常的信号。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所述第1测量部具有显示单元,该显示单元显示所述自放电电流差的测量结果趋势。

18.根据权利要求1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具有使得能够从远方通过互联网等通信线路对所述电池状态值进行监视的单元。

1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蓄电服务系统,其中,

具有维护服务业务系统,该维护服务业务系统使用所述电池状态值、所述剩余时间、所述自放电电流差、以及用于检测所述单电池的异常状态的物理量即物理量测量值,将剩余时间扩大信号输出至所述剩余容量限制值设定部,制定所述组电池的维护计划,执行所述组电池的维护作业,该剩余时间扩大信号用于将所述组电池系统的直至有效SOC范围成为0为止的所述剩余时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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