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电压监测与自动远程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54989阅读:41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蓄电池电压监测与自动远程报警装置,属于电网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大多老旧变电站没有安装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监控中心无法及时了解现场蓄电池的运行情况。通常情况下需要人工定期巡检并逐个测量电池的性能,工作量非常大。此外,市场上现有的蓄电池异常报警装置,都是通过供电公司内网,把信息送到某一级监控中心,被动由监控人员查看信息,没有手机短信主动通知功能。

有鉴于此,本发明人对此进行研究,专门开发出一种蓄电池电压监测与自动远程报警装置,本案由此产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蓄电池电压监测与自动远程报警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解决方案是:

蓄电池电压监测与自动远程报警装置,包括控制单元,与控制单元相连的信号采集单元、显示单元和通信单元,以及为各个单元供电的电源单元,其中,所述控制单元采用单片机控制,所述信号采集单元与蓄电池监测端相连,用于采集蓄电池信号,所述显示单元采用LCD显示屏,所述通信单元采用GSM通信模块,一方面通过RS-232通讯接口与控制模块相连,另一方面通过GSM网络与远程端通信。

作为优选,所述电源单元提供24V、5V、4.2V、3.3V多种电压。

作为优选,所述控制单元还连接有一存储单元,用于存储各项数据。

作为优选,所述控制单元还连接有一复位单元。

作为优选,所述控制单元采用STM32系列的单片机。

作为优选,所述通信单元采用型号为SIM900A的无线通信GSM模块。

本发明所述的蓄电池电压监测与自动远程报警装置,信号采集单元实时采集蓄电池信息,当监测到蓄电池电压、电流及内阻有异常时,输出一个高电平(220v交流电压)信号,控制单元收到这个高电平信号后,通过通信单元立刻给指定的手机号码发特定的短信,提示相关专业人员及时来现场处理,以免事故扩大,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电力系统提供安全保障。安装本装置后,可及时将各站蓄电池运行情况等信息自动通过短信汇报给相关人员,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可及时安排人员现场处理,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描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施例的电池电压监测与自动远程报警装置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蓄电池电压监测与自动远程报警装置,包括控制单元1,与控制单元1相连的信号采集单元2、显示单元3、通信单元4、存储单元5和复位单元6,以及为个单元供电的电源单元。

所述控制单元1采用单片机控制,在本实施例中,具体采用STM32系列的单片机,具有强大的处理能力、系统工作稳定、丰富的片上外围模块、方便高效的开发环境,适应工业级运行环境。其突出优点是低电源电压、低功耗、较高的性能价格比,非常适合各种功耗要求较低场合的应用。

所述信号采集单元2与蓄电池监测端相连,用于采集蓄电池电压等参数,信号采集单元2采集到的模拟数据输入到单片机内部的12位AD转换器,可以同时采集三路蓄电池异常高低电平信号,简化了电路设计,降低了成本。

所述显示单元3采用LCD显示屏,用于显示各项参数及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所述通信单元4采用GSM通信模块,本实施例所述的通信单元4采用型号为SIM900A的无线通信GSM模块,SIM900A一方面通过RS-232通讯接口与单片机相连,另一方面通过GSM网络与监测终端手机通信。

所述电源单元为AC-DC电源模块,输入AC220V,输出一路5V和一路24V,因为单片机,调理运放等芯片的供电电压为3.3V,而SIM900A的供电电压为4.2V,这2路电源通过5V用两个稳压芯片获得,并且4.2V电压的供电电流必须能达到2A以上,这是由GSM模块的峰值电流所要求的。电源单元同时具备备用电池,在AC掉电后,可以短信通知相关监测终端手机。

所述存储单元5可以选择外部存储器,也可以直接采用单片机内部FLASH,用来存储高低电平报警阀值及远端监测手机终端的手机号码。所述复位单元6在开机时提供复位信号,并监控装置工作的电压是否正常,当不正常时使装置复位。

本实施例所述的蓄电池电压监测与自动远程报警装置,信号采集单元2实时采集蓄电池信息,当监测到蓄电池电压、电流及内阻有异常时,输出一个高电平(220v交流电压)信号,控制单元1收到这个高电平信号后,通过通信单元4立刻给指定的手机号码发特定的短信,提示相关专业人员及时来现场处理,以免事故扩大,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电力系统提供安全保障。安装本装置后,可及时将各站蓄电池运行情况等信息自动通过短信汇报给相关人员,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可及时安排人员现场处理,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上述实施例和图式并非限定本发明的产品形态和式样,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皆应视为不脱离本发明的专利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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