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分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94392阅读:63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煤炭设备,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缩分机。



背景技术:

在煤炭、化工等行业,需要对大批量的煤炭物料进行取样分析,根据取样结果对工艺设备、工艺参数做出改进,缩分机是一种常用煤炭取样设备,目前的缩分机主要有旋罐式、二分式等,但目前的缩分机结构复杂,操作繁琐,取样不均匀。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缩分机。

一种缩分机,包括上机壳7和下机壳19,所述上机壳7与下机壳19通过螺栓连接,所述下机壳19内固定有减速箱18、电机20、第一溜管2和第二溜管4,所述电机20通过减速箱18与旋转主轴8相连,所述上机壳7内有固定在所述旋转主轴8上的锥形缩分盘15和动锥6,在所述上机壳7的上方设置有给料钵10,所述给料钵10由支架16支撑,在所述给料钵10上安装有料斗11,所述给料钵10内设置有拨料叶12,所述拨料叶12固定在所述旋转主轴8上,所述给料钵10的底面设置有一可调节下料口大小的调节板13。所述动锥6通过固定螺钉14固定于所述旋转主轴8上。在所述锥形旋转缩分盘的下沿上相对固定着两个弃样刷5,所述弃样刷5位于环形弃料槽17内。所述第一溜管2位于所述环形弃料槽17下方,所述第二溜管4位于所述锥形缩分盘15的下方,所述给料钵10的下料口处设置有第三溜管9。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锥形缩分盘进行缩分,缩分机的结构得以简化,易于维护,锥形盘匀速转动,锥形盘的开口固定,这样可以保证每次取样量相同,取样均匀,可自动完成大批量煤料的取样,操作简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缩分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样斗,2-第一溜管,3-弃样斗,4-第二溜管,5-弃样刷,6-动锥,7-上机壳,8-主轴,9-第三溜管,10-给料钵,11-料斗,12-拨料叶,13-下料口调节板,14-固定螺钉,15-锥形缩分盘,16-支架,17-环形弃料槽,18-减速箱,19-下机壳,20-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及其它目的、特征和优势将更加清晰。在全部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指示相同的部分。并未刻意按比例绘制附图,重点在于示出本实用新型的主旨。

如图1所示,一种缩分机,包括上机壳7和下机壳19,所述上机壳7与下机壳19通过螺栓连接,所述下机壳19内固定有减速箱18、电机20、第一溜管2和第二溜管4,所述电机20通过减速箱18与旋转主轴8相连,所述上机壳7内有固定在所述旋转主轴8上的锥形缩分盘15和动锥6,在所述上机壳7的上方设置有给料钵10,所述给料钵10由支架16支撑,在所述给料钵10上安装有料斗11,所述给料钵10内设置有拨料叶12,所述拨料叶12固定在所述旋转主轴8上,所述给料钵10的底面设置有一可调节下料口大小的调节板13。所述动锥6通过固定螺钉14固定于所述旋转主轴8上。在所述锥形旋转缩分盘的下沿上相对固定着两个弃样刷5,所述弃样刷5位于环形弃料槽17内。所述第一溜管2位于所述环形弃料槽17下方,所述第二溜管4位于所述锥形缩分盘15的下方,所述给料钵10的下料口处设置有第三溜管9。

本新型中料斗11中的煤样经拨料叶12均匀地拨至给料体10的下料口,并顺第三溜管9落至旋转的锥形缩分盘15上;当锥形缩分盘15开口经过第二溜管4时,煤样即穿过锥形缩分盘15开口,进入第二溜管4,再落人样斗1;其余煤样沿锥形缩分盘15的锥面落至环形弃料槽17中,随即被在旋转缩分盘15下沿的弃样刷5刷出,经第一溜管2落入弃样斗3中。机壳为上、下两部分以螺栓连接,下机壳19内固定着减速箱18、电机20、第一溜管2和第二溜管4。上机壳7内有固定在旋转主轴8上的锥形缩分盘15和用以调节缩分比的动锥6。给料钵10借助支架16固定在缩分机壳上,给料钵10中的拨料叶12固定在旋转主轴8上。给料钵10内底面有一块活动的可调下料口大小的调节板13,调节板13上的固定螺栓在给料钵10的相应腰形孔中活动,螺栓上有锁紧蝶形螺母。给料钵10上置放着料斗11。动锥6顶部有2个紧面螺钉,当松开锁紧螺钉后,动锥6能在锥形缩分盘15自由滑动。锥形旋转缩分盘的下沿上相对固定着2个弃样刷。本新型中,采用锥形缩分盘进行缩分,缩分机的结构得以简化,易于维护,锥形盘匀速转动,锥形盘的开口固定,这样可以保证每次取样量相同,取样均匀,可自动完成大批量煤料的取样,操作简便。

在以上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以上描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上面公开的具体实施的限制。同时任何熟悉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术内容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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