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集成稀释样品功能的双针自动进样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65560阅读:499来源:国知局
一种集成稀释样品功能的双针自动进样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生化分析仪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集成稀释样品功能的双针自动进样器。



背景技术:

在使用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等生化分析仪器的分析实验中,测试过程通常需要对目标样品进行反复多次采集。现有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测试中虽然已使用了自动化进样器,但此类进样器一次测试只能针对一个样品的一项参数,工作效率低,自动化程度仍有待提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集成稀释样品功能的双针自动进样器,旨在解决上述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设计一种集成稀释样品功能的双针自动进样器,包括样品管架、防护外罩、双针进样装置、样品稀释装置、样品试管、进样针、进样臂、待分析样品管路、混合输送装置、三通管路、稀释液管路;所述防护外罩设置在所述样品管架外部;所述双针进样装置设置在所述样品管架中央位置的轨道内,并能够在该轨道中移动;所述样品稀释装置位于所述样品管架一端;所述样品管架上插有样品试管;所述双针进样装置上设有进样臂;所述进样臂前端设有进样针;所述进样臂后端设有待分析样品管路;所述样品稀释装置内侧面下方设有混合输送装置;所述样品稀释装置内侧面上方设有三通管路,所述三通管路分别连接待分析样品管路、稀释液管路、混合输送装置。

所述的双针自动进样器具备了双针进样与样品自动稀释的功能。样品管架中放置着样品试管,双针进样装置同时抽取两个不同试管内的样品,通过液体管路输送到样品稀释装置处,经过与稀释液的混合(样品与稀释液按双针自动进样器内置程序设定的比例调配混合),待分析样品被送入生化分析仪器。

优选的,所述样品管架形状为全封闭的U形。依据不同的样品测试要求,样品管架中的孔径随容量不同的样品试管而变化,衍生为系列化的样品管架,这些样品管架均可放置于双针自动进样器中。

优选的,所述防护外罩使用透明材质制成,可通过其观察双针自动进样器的工作情况。

优选的,所述防护外罩形状为0形,但不限于0形。

优选的,所述防护外罩顶部设有开孔或装有对流通风系统。

优选的,所述的双针进样装置设有两个进样臂,每个进样臂上装有一根进样针。在需要抽取样品试管内样品时,动力部件带动进样臂在双针进样装置的轨道上运行,到达所需的位置后,进样针旋转下移抽取样品试管内的待测样品。待测样品通过双针进样装置的液体管路送入样品稀释装置。

优选的,所述进样针、待分析样品管路、稀释液管路均采用耐酸碱腐蚀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在操作时,可在一次测试中针对两份相同的样品同时测试相同或者不同的生化参数,也可在一次测试中针对两份不同的样品同时测试相同或者不同的生化参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去掉防护外罩后的示意图。

图3为样品稀释装置示意图。

其中,样品管架101、防护外罩102、双针进样装置103、样品稀释装置104、样品试管201、进样针202、进样臂203、待分析样品管路204、混合输送装置301、三通管路302、稀释液管路303、稀释液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

一种集成稀释样品功能的双针自动进样器,包括样品管架101、防护外罩102、双针进样装置103、样品稀释装置104、样品试管201、进样针202、进样臂203、待分析样品管路204、混合输送装置301、三通管路302、稀释液管路303;所述防护外罩102设置在所述样品管架101外部;所述双针进样装置103设置在所述样品管架101中央位置的轨道内,并能够在该轨道中移动;所述样品稀释装置104位于所述样品管架101一端;所述样品管架101上插有样品试管201;所述双针进样装置103上设有进样臂203;所述进样臂203前端设有进样针202;所述进样臂203后端设有待分析样品管路204;所述样品稀释装置104内侧面下方设有混合输送装置301;所述样品稀释装置104内侧面上方设有三通管路302,所述三通管路302分别连接待分析样品管路204、稀释液管路303、混合输送装置301。

所述样品管架101形状为全封闭的U形。

所述防护外罩102使用透明材质制成。

所述防护外罩102形状为0形。

所述防护外罩102顶部设有开孔或装有对流通风系统。

所述的双针进样装置103设有两个进样臂203,每个进样臂203上装有一根进样针202。

所述进样针202、待分析样品管路204、稀释液管路303均采用耐酸碱腐蚀材料制成。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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