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U型压力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78102阅读:1275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U型压力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压力计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便携式U型压力计。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的U型压力计大都是一些塑胶直板铁尺,U形管都裸露在外且外形不宜存放,这样大大缩短了压力计使用寿命或因存放不当造成损伤及刻度模糊等问题。目前,公开专利中已有便携式防碎U型压力计,但本产品与其相差甚大。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方案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式U型压力计,不锈钢外壳采用合页连接进行折叠,将U型玻璃管置于不锈钢外壳内部,并且通过软管折叠连接,使U型玻璃管得到保护,可以折叠随身携带随意摆放,能有效的解决背景技术提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便携式U型压力计,包括不锈钢外壳,所述不锈钢外壳采用冂形结构,所述不锈钢外壳的两端焊接有用于折叠不锈钢外壳的合页,所述不锈钢外壳的内部固定安装有U型玻璃管,所述U型玻璃管中间部位的折叠处通过软管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U型玻璃管通过R型线夹固定在不锈钢外壳上,并且R型线夹通过螺丝安装在不锈钢外壳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不锈钢外壳内部两端固定有磁铁。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不锈钢外壳的侧边焊接有锁扣。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不锈钢外壳的外表面设有刻度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冂形不锈钢外壳有效保障使用过程中意外情况造成U型玻璃管的破碎和长时间使用造成刻度尺的刻度模糊;不锈钢外壳采用两段式,正面方向折叠,方便携带,同时保障携带过程中和存放时对压力计的损坏。不锈钢外壳折叠处采用合页连接,U型玻璃管折叠处采用软管连接,不锈钢外壳内部螺丝和R型线夹对U型玻璃管固定,可预防U型玻璃管晃动造成损坏;不锈钢外壳内部两端固定磁铁,在压力计折叠时起到紧闭吸合作用;不锈钢外壳侧边焊接锁扣,能够在压力计展开时起到很好的固定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型的展开正视图;

图2为本实用型的展开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型的折叠侧视图;

图4为本实用型的折叠俯视图。

其中:1-不锈钢外壳;2-U型玻璃管;3-R型线夹;4-软管;5-合页;6-刻度尺;7-扣锁;8-磁铁;9-螺丝。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以下各实施例的说明是参考附图,用以示例本实用新型可以用以实施的特定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所提到的方向和位置用语,例如「上」、「中」、「下」、「前」、「后」、「左」、「右」、「内」、「外」、「侧面」等,仅是参考附加图式的方向和位置。因此,使用的方向和位置用语是用以说明及理解本实用新型,而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

如图1和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便携式U型压力计,包括不锈钢外壳1,所述不锈钢外壳1采用冂形结构,所述不锈钢外壳1的两端焊接有用于折叠不锈钢外壳的合页5,所述不锈钢外壳5的内部固定安装有U型玻璃管2,所述U型玻璃管2中间部位的折叠处通过软管4连接;所述U型玻璃管2通过R型线夹3固定在不锈钢外壳1上,并且R型线夹3通过螺丝9安装在不锈钢外壳1上;所述不锈钢外壳1内部两端固定有磁铁8;所述不锈钢外壳1的侧边焊接有锁扣7;所述不锈钢外壳1的外表面设有刻度尺6。

如图1所示,扣锁7焊接在不锈钢外壳1的中间;两段刻度尺6分别粘贴在不锈钢外壳1内部中间位置;7个R型线夹3分别固定在不锈钢外壳1内部,R型线夹3包住U型玻璃管2,用螺丝8固定在不锈钢外壳内部起防止晃动作用;连接的玻璃管用R型线夹3固定,使用软管4进行连接,同样间隙出使用软管进行填充;磁铁9固定在不锈钢外壳1两端,在闭合时起紧闭吸合作用;使用时只需打开或关闭扣锁,达到方便携带使用的作用。

如图2所示,展开使用时的压力计,中间的扣锁合上,不会在使用过程中弯曲。

如图3所示,折叠携带时的压力计,两端磁铁互相吸合,不会在存放和携带时张开而造成损坏。

本实用新型冂形不锈钢外壳有效保障使用过程中意外情况造成U型玻璃管的破碎和长时间使用造成刻度尺的刻度模糊;不锈钢外壳采用两段式,正面方向折叠,方便携带,同时保障携带过程中和存放时对压力计的损坏。不锈钢外壳折叠处采用合页连接,U型玻璃管折叠处采用软管连接,不锈钢外壳内部螺丝和R型线夹对U型玻璃管固定,可预防U型玻璃管晃动造成损坏;不锈钢外壳内部两端固定磁铁,在压力计折叠时起到紧闭吸合作用;不锈钢外壳侧边焊接锁扣,能够在压力计展开时起到很好的固定作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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