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装配的压力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25328发布日期:2018-12-11 20:27阅读:157来源:国知局
易装配的压力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仪器仪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到一种易装配的压力表。



背景技术:

压力表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极为广泛,其工作原理是将压力变化表征为敏感元件(弹簧管)的弹性形变,再由放大传动机构将敏感元件的弹性形变放大并传导至指针,引起指针转动、配合表盘来显示压力。压力表包括表壳、弹簧管、固定座、传动放大机构和指示部件等,弹簧管的固定端固定在固定座上与压力系统相连接,位移端与传动放大机构的连杆相连接,连杆的另一端固定在传动机构的夹板上与扇形齿轮相连接,而扇形齿轮与指针转轴上的齿轮啮合并带动起转动。

其中,固定座是压力表的关键部件之一,不仅用于固定弹簧管,还用于连通弹簧管与压力系统。现有固定座多采用螺丝固定在表壳上,安装麻烦,容易松动,存在质量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提高压力表的质量,本实用新型提供了易装配的压力表。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易装配的压力表,包括表壳、固定座、弹簧管、传动放大机构、表盘、指示部件及进液管,所述弹簧管的固定端安装在固定座上并与进液管连通,所述传动放大机构与弹簧管的位移端连接并将位移端的位移传递至指示部件,所述表壳的底部设容纳槽与插槽,所述固定座上设插片,所述固定座安装在容纳槽中,所述插片与插槽插接紧配。

所述插槽设置在容纳槽两侧,所述插片与固定座一体设置、延伸至固定座两侧外部。

所述插片设置在固定座的一个端面上。

所述表壳设有向上的底轴,所述表盘设有向下的顶轴,所述底轴与顶轴成对设置、用于固定所述放大机构。

所述弹簧管与传动放大机构之间设连杆,所述连杆材质为POM塑料。

还包括表盖,所述表盖的外周壁设凸起环,所述表壳上端的内周壁设内凹环,所述凸起环与内凹环卡接紧配。

所述表壳的外周壁上设置有弹性凸起。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表壳与固定座之间利用插片与插槽的插接紧配代替常用的螺丝紧固,具有结构简洁、安装方便、固定牢固的优点,消除了质量隐患。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正面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正面示意图(省略固定座)。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A-A向剖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B-B向剖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C处放大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D处的放大图。

表壳1、固定座2、弹簧管3、传动放大机构4、表盘5、指示部件6、进液管7、连杆8、表盖9、容纳槽11、插槽12、底轴13、内凹环14、弹性凸起15、插片21、顶轴51、凸起环9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中,如图1~图4所示,一种易装配的压力表:包括表壳1、固定座2、弹簧管3、传动放大机构4、表盘5、指示部件6及进液管7,所述弹簧管3的固定端安装在固定座2上并与进液管7连通,所述传动放大机构4与弹簧管3的位移端连接并将位移端的位移传递至指示部件6,所述表壳1的底部设容纳槽11与插槽12,所述固定座2上设插片21,所述固定座2安装在容纳槽11中,所述插片21与插槽12插接紧配。本实施例的表壳1与固定座2之间利用插片21与插槽12的插接紧配代替常用的螺丝紧固,具有结构简洁、安装方便、固定牢固的优点,消除了质量隐患。

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所述插槽12设置在容纳槽11两侧,所述插片21与固定座2一体设置、延伸至固定座2两侧外部;所述插片21设置在固定座2的一个端面上。本实施例的固定座2与插片21为一体成型的铜插片,其结构牢固,可长时间稳定工作。

实施例中,如图3、图4所示:所述表壳1设有向上的底轴13,所述表盘5设有向下的顶轴51,所述底轴13与顶轴51成对设置、用于固定所述放大机构4。本实施例的放大机构4直接扣入表壳1的底轴13上,不需要用螺丝来固定,其中心定位也更加精确。

实施例中,如图1、图2所示:所述弹簧管3与传动放大机构4之间设连杆8,所述连杆8材质为POM塑料。弹簧管3与放大机构4完成后,连杆8装入即可连接两测量部件,而连杆8选用POM塑料原料,其耐磨性、平行性及垂直度都优于现在的铜片连杆,使得压力表更精确。

实施例中,如图3~图6所示:还包括表盖9,所述表盖9的外周壁设凸起环91,所述表壳1上端的内周壁设内凹环14,所述凸起环91与内凹环14卡接紧配。本实施例的表盖9与表壳1具有装配简单,固定牢固的优点。

实施例中,如图6所示,所述表壳1的外周壁上设置有弹性凸起15。本实施例的弹性凸起15主要用于压力表的安装,其具体规格与结构可根据情况作适应性调整。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他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例。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