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煤矿安全的现场执法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37917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面向煤矿安全的现场执法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专利涉及一种安全生产领域,具体地说,本发明涉及一种面向煤矿安全的现场执法系统。



背景技术: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矿安全生产关系煤炭工业持续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关系数百万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煤矿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生产是造成煤矿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又称为隐患、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在事故隐患的三种表现中,物的危险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物质条件处于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人在工作过程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开展各种生产活动中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存在缺陷。

一直以来,煤矿安全隐患是通过日常的安全检查加以发现和排除的,如走动式管理办法,到井下和地面各作业场所进行巡回检查,通过大脑记忆或者纸介表格记录的方式,检查和判断生产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违法现象;但这种方法需要依赖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够标准化,有时只盯一个点而导致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产生顾此失彼的现象,并且现场检查的结果不能被远程的安全监察部门所知晓,不能全面地快速地把握现场情况,难于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并且隐患发现和现场执法的效率低。

现有的现场执法方式需要有效的信息技术装备,帮助管理人员快速地发现安全隐患和提高执法效率,实现煤矿安全管理的标准化。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实施的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面向煤矿安全的现场执法系统;该系统内部包括了现场检查模块101、法规库模块102、隐患违法模块103、隐患库模块104、执法处理模块105、听证模块106、以及文书移交模块107,用于快速获取被监管煤矿的现场信息,判决现场的安全情况,以便消除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违法对象给予依法处罚。

本发明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面向煤矿安全的现场执法系统,所述系统包括隐患违法模块、法规库模块、隐患库模块,与所述隐患违法库模块连接的现场检查模块、执法处理模块,与所述执法处理模块相连接的听证模块、文书移交模块;

所述法规库模块,用于存放、查找面向煤矿生产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

所述隐患库模块,用于存放、查找煤矿生产与安全相关的隐患信息;

所述现场检查模块,用于证照、图纸、开采区域、通风、透水、上岗证、运转设备的工作现场的实地检测,取得现场与安全有关的信息;

所述隐患违法模块,用于根据现场检查取得的相关信息和标准的法律法规,进行比较,从而确定是否违法,发现存在违法,转入涉案调查;

所述执法处理模块,将根据隐患违法模块所确认的非法事项,进一步认定违法等级,并做出相应的处罚;存在隐患,可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或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于事实确凿的、当事人无异议的、放弃申辩和听证的,可立即做出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

所述听证模块,将处罚结果发送给被处罚对象,并给出一定时间接收被处罚对象的异议反馈、陈述、申辩;

所述文书移交模块,把执法处罚的文件上传给执法监察总部,以作审核、绩效等后续处理,也作存档备查之用,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通报执法情况并移送文书,对区域内存在的重大或共性问题,提出加强安全管理的建议或意见。

本发明的实施例非常适合于执法人员使用本发明实施例对煤矿地面的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以及使用本发明的执法人员对井下现场情况进行检查,执法处理模块将现场检查的违法问题和隐患判断的安全隐患事件,在法规库或隐患库进行智能匹配,按照配合度进行排列,交由执法人员进一步明确现场违反的法律法规条目,根据选择结果自动给出处罚条款,并将处罚结果通知当事人,在充分听证的基础上进行行政处罚和文书移交。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

本发明实施例的使用可以规范执法,使执法工作标准化,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小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便于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达到执法工作的公平化、标准化、严格化;将现场检查结果和法规、隐患、处罚进行关联,通过一套规范并且高效的流程来实现现场的检查、执法、听证、上报、考核,快速判断安全隐患,进行依法处罚,有效防止隐患恶化和事故发生;改善了监管手段,提高了监管效率,对煤矿安全隐患及时做出分析判断和督促指导,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进一步细化和深化。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面向煤矿安全的现场执法系统的结构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面向煤矿安全的现场执法系统的应用拓扑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图1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面向煤矿安全的现场执法系统的结构图。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本发明可以作为一个系统装置,用于煤矿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安监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巡回检查或定期检查;

其中,所述法规库模块,包含了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煤炭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等安全文件;

其中,所述隐患库模块,收录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认定的煤矿安全隐患模板,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如:超限瓦斯作业、超层越界开采、自燃发火采煤、无防突出措施、无瓦斯抽放系统、无瓦斯监控系统、无通风系统、有严重水患、过期报废设备、已淘汰采煤工艺等等;

其中,所述现场检查模块主要检查现场的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现场生产状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现象,检查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

可以是人工输入,如键盘输入、触摸屏输入,根据待检查条目的提示,输入确认是否违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当然可以将现场情况的文本描述作为执法依据;

也可以是传感器检测,如瓦斯浓度检测,在井下瓦斯检测时自动输入的检测浓度值将被判断是否超限,输入的方式可能是有线的,也可能是无线的;

总之,检测的方法由待检查的对象决定,现场检查模块提供检测输入接口,只要能通过接口输入的数据,都能自动检测输入数据是否超出阈值,并交给隐患违法模块做进一步的判断。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执法人员使用本发明实施例对煤矿地面的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使用现场检查模块对煤矿生产所必需的文件进行检查,检测这些文件是否存在,是否正确,并将检测内容传递给隐患违法模块进行判定,判断方法是通过将该数据信息与法规库模块中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比较,当采集到的数据信息与标准不相符时,即表明该数据信息存在违法行为,并归纳为相应的违法级别;

隐患违法模块将违法级别分为严重违法级别、一般违法级别,比如,检查图纸是否存在且正确,依次检测矿井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排水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火注浆系统图、压风系统图、充填系统图、抽放瓦斯管路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矿井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如果图纸缺少一种或几种,将被归类为严重违法级别,如果存在部分图纸不清晰,隐患违法模块将其标识为一般违法级别;

违法级别不同,执法处理模块最终的判断和处罚结果也是不同的。比如:检查煤矿证照是否齐全,依次检测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同时,检测每个证照的一定时效性是否超出证载批准的期限,如果缺少任何一个证,就是证照不齐或无证,执法处理模块直接认定非法生产,处罚结果是立即停止生产,但如果超出证载批准的期限,比如一个月,执法处理模块认定证照失效,判断的结论是立即整改,限期整改。

对于现场检查模块针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疑似事件,是否判断为违法行为是通过隐患违法模块实现的,即进一步地隐患违法模块通过建立和执法依据的关联,对于一种违法行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执法依据,做出什么样的行政处罚,以及给出这种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都可以在法规库中进行参照、比对,这样就可以规范执法,使执法工作标准化,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小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便于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达到执法工作的公平化、标准化、严格化。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使用本发明,执法人员可对井下现场情况进行检查;

使用现场检查模块对现场的安全情况逐一检查,并将检测内容交由隐患违法模块进行判断,判断的方法是将隐患库模块中的隐患条件和检测内容进行比对,如果符合隐患存在的情况,隐患违法模块将认定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分析并定位隐患等级,然后交由执法处理模块进行处理和明确违法的具体条款;

隐患违法模块将安全隐患分为无隐患、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比如,检查煤矿生产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如果存在,执法处理模块将认定为存在生产安全风险,违反了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许可规定;检查煤矿生产是否存在超范围开采,如何存在,执法处理模块将认定为存在生产安全风险,违反了在控制范围进行开采的许可规定;以上,将定为重大隐患;

又比如:检查煤矿现场生产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如果存在,隐患违法模块将推测可能存在生产安全隐患,暂定为一般隐患;检查通风系统运行是否安全可靠,如果不可靠,执法处理模块将认定为矿井通风系统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要求进行整改;检查通风强度是否满足要求、气体浓度是否符合要求,如何不符合,执法处理模块将认定为存在安全风险,要求立即停止生产、人员撤出、并立即进行整改;

隐患违法模块将按照时间阶段对隐患等级进行组合,一般安全隐患阶段长时间没有得到处理,并同时存在其它的安全隐患,那么一般安全隐患将转换为重大安全隐患,比如:检查瓦斯抽采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如果不能正常运行,隐患判断模块将认定为存在瓦斯安全隐患,同时结合检查矿井瓦斯抽采率、抽采区域煤层瓦斯压力及含量等指标,将多个一般安全隐患共存的阶段转换为重大安全隐患,因为存在重大隐患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要求,执法处理模块将认定为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隐患违法模块将按照时间阶段对隐患等级进行转换,一般安全隐患阶段长时间没有处理将有可能转换为重大安全隐患,比如:检测探放水设备是否存在,设备能否正常使用,如果不存在或不能使用,隐患违法模块将认定为存在透水事故隐患;进一步地检查探放水规则是否存在,以及探放水的措施是否正确,如果不存在或不正确,隐患违法模块将认定为存在透水事故隐患;检查是否存在透水征兆、以及在明显存在透水的可能仍在组织生产,如果存在或没有撤人,隐患违法模块将认定为存在透水事故隐患;

又比如:检测进入井下的机电设备是否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以及安全标志是否过期,如果不是或已经超限,隐患违法模块将认定为存在瓦斯爆炸事故隐患;检测入井的机电运输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存在,或者能否正常工作,如果不存在或不能正常工作,隐患违法模块将认定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上述实施例的重点在于,隐患违法模块将现场检查的违法问题和隐患判断的安全隐患事件,和法规库进行智能匹配,按照配合度进行降序排列,结合现场检查的时间阶段对安全隐患进行等级转换,并交给执法人员进一步明确现场违反的法律法规条目,并根据选择结果自动给出处罚条款,并将处罚结果通知当事人,同时启动听证程序。

听证模块接收被处罚当事人的申述,按照申述内容再次智能匹配隐患库模块和法规库模块,按照最佳相似度以降序排列,提供执法人做确认,根据确认结果,直接送达执法处理模块直接处罚,听证结束,或者给予当事人进一步的补充申述的机会;

听证程序结束后,现场执法人员通过执法处理模块向当事企业通报处罚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对区域内存在的重大或共性问题,给出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

听证程序结束后,经确认无误的受处罚隐患事件,可以作为事故隐患模板,存入隐患库模块,这样隐患库将随着执法案例的增多容量越来越多,通过隐患案例数据的不断挖掘和提炼,导致现场执法所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概率也越来越大,显而易见的好处是发生隐患事故的可能性将会有效地减少。

在另外一个实例中,本发明实施例可以接入现有连接各级安监部门和煤矿企业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此种情况下,本发明实施例作为客户端和远程服务器进行信息通信和上传,再由服务器纵向接入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横向扩展到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这样,使得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能及时、准确地掌握煤矿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促进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同样,本发明的实施有助于政府部门安全绩效考核和煤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考核。

图2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面向煤矿安全的现场执法系统的应用拓扑图。

对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绩效考核是推动煤矿安全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执法处理模块将发生的隐患事件安全违法级别、隐患等级进行了分类分级统计,形成隐患、事件、责任的关系表单,通过该表单理顺了生产经营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属地管理部门、专项监管部门以及综合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职责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清清楚楚,作为安全考核的依据,解决职责空缺、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

通过文书移交模块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通报执法情况,对区域内存在的重大或共性问题,安全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地获取现场信息,从而实现煤矿安全监管和隐患治理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本发明实施例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和安全生产状况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分类分级,便于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政府部门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不同等级进行监督管理,如将不同类别的企业可能存在隐患的区别,按照隐患特点相近的企业归为一类,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企业主体的安全生产考核,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类分级、依级监管,明确了企业、行业、属地、专项以及综合监管部门各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通过本发明的实施,可以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对于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自动化,以及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科学化水平,具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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