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加载对象的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加载任务运行时,在设备屏幕上显示用于提示加载任务正在运行的加载对象;
若所述加载任务完成时所述加载对象的显示时长低于预设持续时长,控制所述加载对象继续显示,直至所述加载对象的显示时长达到预设持续时长后,控制所述加载对象处于不可见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加载对象处于不可见状态,包括:
将所述加载对象的可视化属性从可见状态更新为不可见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加载对象继续显示,直至所述加载对象的显示时长达到预设持续时长后,控制所述加载对象处于不可见状态,包括:
从加载任务完成开始,控制加载对象按照淡出时长以逐渐淡出的效果进行显示,直到所述加载对象处于完全不可见状态,其中,所述淡出时长至少大于所述预设持续时长与所述加载任务完成时所述加载对象的显示时长的差值。
4.一种加载对象的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加载任务运行时,在设备屏幕上显示用于提示加载任务正在运行的加载对象;
若所述加载任务完成,在控制所述加载对象继续显示一预设附加时长后,控制所述加载对象处于不可见状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加载对象处于不可见状态,包括:
将所述加载对象的可视化属性从可见状态更新为不可见状态。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控制所述加载对象继续显示一预设附加时长后,控制所述加载对象处于不可见状态,包括:
从加载任务完成开始,控制加载对象按照所述预设附加时长以逐渐淡出的效果进行显示,直到所述加载对象处于完全不可见状态。
7.一种加载对象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显示模块,用于加载任务运行时,在设备屏幕上显示用于提示加载任务正在运行的加载对象;
第一控制模块,用于若所述加载任务完成时所述加载对象的显示时长低于预设持续时长,控制所述加载对象继续显示,直至所述加载对象的显示时长达到预设持续时长后,控制所述加载对象处于不可见状态。
8.一种加载对象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第二显示模块,用于加载任务运行时,在设备屏幕上显示用于提示加载任务正在运行的加载对象;
第二控制模块,用于若所述加载任务完成,在控制所述加载对象继续显示一预设附加时长后,控制所述加载对象处于不可见状态。
9.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加载任务运行时,在设备屏幕上显示用于提示加载任务正在运行的加载对象;
若所述加载任务完成,在控制所述加载对象继续显示一预设附加时长后,控制所述加载对象处于不可见状态。
10.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加载任务运行时,在设备屏幕上显示用于提示加载任务正在运行的加载对象;
若所述加载任务完成时所述加载对象的显示时长低于预设持续时长,控制所述加载对象继续显示,直至所述加载对象的显示时长达到预设持续时长后,控制所述加载对象处于不可见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