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设备的维保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1921004阅读:401来源:国知局
一种设备的维保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应急物资、应急设备管理在物联网的应用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设备的维保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应急物资管理是物力集约化体系九大业务之一,近年来,为应对自然灾害或其它因素造成的电网设施损坏,满足电网短时间恢复供电的物资需要,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电网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电力部门需要存储一定量的应急物资,应急物资需定期人工进行维护保养的设备:主要包括大型发电车、可移动大型照明灯塔、小型发电机类泛光灯塔、小型汽油发电机等,一般省公司的维保标准只是生产厂家的一个售后服务标准,远远不能满足应急管理要求;虽然国网以及省级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相应地管理办法,但地、市级公司层面在应急物资的管理中,存在应急设备储备系统不合理,应急设备维护保养管理方式落后,员工对应急设备维保责任心不强,维保能力严重不足,使应急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缺少应急设备维保管控措施,造成应急设备管理失控,继而影响应急设备在应急情况下的使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应急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缺少应急设备维保管控措施,造成应急设备管理失控的缺陷。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设备的维保方法,包括:

分别获取待维保设备的类别信息和上次维保时间;

判断距离所述上次维保时间是否超过预定间隔时间;

若距离所述上次维保时间超过预定间隔时间,则根据类别信息获取预设维保条件,按照所述预设维保条件进行维保操作;

采集并上传维保操作过程中所述待维保设备的维保数据;

判断所述维保数据是否满足预设维保标准;

若所述维保数据满足预设维保标准,则此次维保操作结束。

进一步地,还包括:若距离所述上次维保时间未超过所述预定间隔时间,则继续监控所述待维保设备距离所述上次维保的时间。

进一步地,若所述维保数据不满足所述维保标准,则向执行终端发送再次维保的提醒信息和/或发出报警信息,语音提示再次执行维保操作。

进一步地,还包括:实时记录、存储并显示所述维保数据,所述维保数据包括:此次维保时间以及所述待维保设备的电压值、输出电流值、振动频率和温度值。

进一步地,还包括:通过统计、分析所述维保数据,计算出对所述待维保设备的管理水平或维保业务外包费用。

相应地,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设备的维保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分别获取待维保设备的类别信息和上次维保时间;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距离所述上次维保时间是否超过预定间隔时间;

第一处理模块,用于若距离所述上次维保时间超过预定间隔时间,则根据类别信息获取预设维保条件,按照所述预设维保条件进行维保操作;

采集模块,用于采集并上传维保操作过程中所述待维保设备的维保数据;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维保数据是否满足预设维保标准;

第二处理模块,用于若所述维保数据满足预设维保标准,则此次维保操作结束。

进一步地,还包括:第三处理模块,还用于若距离所述上次维保时间未超过所述预定间隔时间,则继续监控所述待维保设备距离所述上次维保的时间。

进一步地,还包括:第四处理模块,用于若所述维保数据不满足所述维保标准,则向执行终端发送再次维保的提醒信息和/或发出报警信息,语音提示再次执行维保操作。

进一步地,还包括:数据显示模块,用于实时记录、存储并显示所述维保数据,所述维保数据包括:此次维保时间以及所述待维保设备的电压值、输出电流值、振动频率和温度值。

进一步地,还包括:计算模块,用于通过统计、分析所述维保数据,计算出对所述待维保设备的管理水平或维保业务外包费用。

本发明提供的设备的维保方法,通过判断距离上次维保时间是否超过预定间隔时间,若距离上次维保时间超过预定间隔时间,根据类别信息获取预设维保条件,按照预设维保条件进行维保操作,同时采集并上传维保操作过程中待维保设备的维保数据并判断维保数据是否满足预设维保标准,本方案中,通过预定维保的间隔时间,定期按照维保标准对待维保设备进行维保操作,通过定期维保提高了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了设备的故障率,出现故障时也可以及时发现,解决了现有应急设备缺少维保管控措施,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应急设备管理失控的问题。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发明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设备的维保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设备的维保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设备的维保方法,如图1所示,该方法包括:

S11,分别获取待维保设备的类别信息和上次维保时间;待维保设备的类别信息是指设备的类型,如是一台大型发电车或者是照明灯塔,不同的类型的待维保设备有不同的维保条件与维保标准,同时获取的上次维保时间,用于通过预定的维保间隔时间,获知下一次维保的准确时间,实现待维保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操作。

S12,判断距离上次维保时间是否超过预定间隔时间;若距离上次维保时间超过预定间隔时间,执行步骤S13,若距离上次维保时间未超过预定间隔时间,则继续监控待维保设备距离上次维保的时间,执行步骤S11,此处预定时间间隔即为维保周期时间,例如是一个月还是两个月,如果距离上次维保超过该维保周期,则进行后续维保操作。

S13,根据类别信息获取预设维保条件,按照预设维保条件进行维保操作。不同类型的待维保设备通过不同的使用要求与性能要求预先设置不同的维保条件,并根据预设的维保条件进行维保操作,例如,发动机在未使用的情况下,更换机油的时间是三个月,在使用的情况下,更换机油的时间是50h,获取发动机的输出电压判断发动机的使用时间或者是否使用,继而进行更换机油的维保操作,便于满足应急情况下可以使用。

S14,采集并上传维保操作过程中待维保设备的维保数据;在采集与上传维保数据的过程中,同时实时记录、存储并显示维保数据,维保数据可以包括:此次维保时间以及所述待维保设备的电压值、输出电流值、振动频率和温度值,根据不同的待维保设备的类型,可以采用或改变不同的维保数据,其中输出电流值可以用于监测设备自身搭载的照明灯具等装置的运行情况,同时可以根据维保数据,延长或缩短维保时间,及时、经济的对设备进行维保操作,例如,采集的数据可以发电机类应急设备的启动运行使用时间,通过上次运行时间继而判断出邮箱内剩余油料,则此时的维保操作则需要及时安排维保人员添加油料,确保满足应急设备的维保标准,同时通过维保数据的数据统计、分析,继而可以用于评价内部管理水平,或通过该维保数据还可以用于计算维保业务外包费用,通过对维保数据的统计与分析,计算出待维保设备的管理水平,可用于判断不同部门的维保水平或通过维保外部企业的设备时,通过得到的数据计算具体的外包费用。

S15,判断维保数据是否满足预设维保标准;若维保数据满足预设维保标准,执行步骤S16,若维保数据不满足维保标准,则向执行终端发送再次维保的提醒信息或发出报警信息,语音提示再次执行维保操作,或者是同时进行消息提醒与报警提示,提醒信息可以发送至相应进行维保操作的人员手机,保证维保操作的准确、完整性。

S16,维保操作结束,当维保满足维保标准,则可以进行语音提示并结束维保操作,同时准确记录结束时间,便于进行下一次维保。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设备的维保方法,通过判断距离上次维保时间是否超过预定间隔时间,若距离上次维保时间超过预定间隔时间,根据类别信息获取预设维保条件,按照预设维保条件进行维保操作,同时采集并上传维保操作过程中待维保设备的维保数据并判断维保数据是否满足预设维保标准,通过预定维保的间隔时间,定期对待维保设备进行维保操作,解决了现有应急设备缺少应急设备维保管控措施,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应急设备管理失控的问题。

实施例2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设备的维保装置,如图2所示,包括:获取模块21、第一判断模块22、第一处理模块23、采集模块24、第二判断模块25以及第二处理模块26,其中,

获取模块21,用于分别获取待维保设备的类别信息和上次维保时间;

第一判断模块22,用于判断距离上次维保时间是否超过预定间隔时间;

第一处理模块23,用于若距离上次维保时间超过预定间隔时间,则根据类别信息获取预设维保条件,按照预设维保条件进行维保操作;采集模块24,用于采集并上传维保操作过程中待维保设备的维保数据;

第二判断模块25,用于判断维保数据是否满足预设维保标准;

第二处理模块26,用于若维保数据满足预设维保标准,则此次维保操作结束;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设备的维保装置,还包括:

第三处理模块,用于若距离上次维保时间未超过预定间隔时间,则继续监控待维保设备距离上次维保的时间;

第四处理模块,用于若所述维保数据不满足所述维保标准,则向执行终端发送再次维保的提醒信息和/或发出报警信息,语音提示再次执行维保操作。

当维保数据不满足维保标准时,第四处理模块可以分别向执行终端发送再次维保的提醒信息或者发出报警信息,语音提示再次执行维保操作,也可以向执行终端发送再次维保的提醒信息的同时发出报警信息,语音提示再次执行维保操作,以保证维保操作工作的准确性。

数据显示模块,用于实时记录、存储并显示所述维保数据,所述维保数据包括:此次维保时间以及所述待维保设备的电压值、输出电流值、振动频率和温度值。

计算模块,用于通过统计、分析所述维保数据,计算出对所述待维保设备的管理水平或维保业务外包费用。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设备的维保装置,根据获取模块获得的待维保设备的类别信息和上次维保时间,继而通过判断距离所述上次维保时间与预定间隔时间的大小关系而进行维保操作,保证了维保操作工作的定期性,在维保操作达不到维保标准的同时进行提示,保证了维保操作工作的准确性。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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