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双向取物读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21484阅读:27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提货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双向取物读码装置。



背景技术:

在较大空间搬运较重货物时,大多会使用到取货结构,传统技术中的取货结构主要是通过勾取或夹持的方式,其虽然可以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货物的夹取,但是其不能识别货物的类别,同时其结构复杂,使用稳定性较为有限,故而适用性和实用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设置合理且使用稳定性好的新型双向取物读码装置,旨在解决传统技术中使用稳定性较为有限的技术不足。

实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型双向取物读码装置,包括底板和固定在底板一端的竖向连接面板,在所述底板的顶面设有取物读码结构,所述取物读码结构包括旋转气缸、旋转座、取物座,取物气缸、导向滑杆、扫描座、扫描定位器、真空发生器和取送物吸嘴,所述旋转气缸的底端固定在底板的顶面上,所述旋转座的底端与所述旋转气缸的轴相连接,所述取物座固定在旋转座上,所述真空发生器固定在底板的底面上且所述真空发生器与所述取送物吸嘴相连通,在所述取物座的中部设有上下通透的移动槽,所述导向滑杆与所述取物气缸平行固定在移动槽内且与移动槽的方向一致,所述扫描座的底端固定在取物气缸的活塞轴上,所述扫描定位器固定在扫描座的顶部,在所述扫描座上有导向孔,所述导向滑杆穿过所述导向孔设置,所述取送物吸嘴对称设置在所述扫描座的两侧且与所述扫描定位器位置相配合。

在所述扫描座的两侧固定有安装支板,在所述安装支板的顶面固定有L型安装支耳,所述取送物吸嘴固定在L型安装支耳的竖板上。

在所述取物座的侧面中部固定有物品感应器。

在所述竖向连接面板上有安装固定螺孔,且在所述底板的顶面与竖向连接面板的侧面之间有直角三角形加强筋板。

所述旋转气缸为180º角旋转气缸。

所述取物座为长方形座体,所述长方形座体与底板相垂直设置,所述移动槽的方向与长方形座体的长边方向一致。

本发明具有积极的效果: 本发明的结构设置合理,其设置有旋转气缸,使其操作的空间减少,而且设置有扫描定位器及取送料吸嘴,不但可以识别货物,而且可以双向取送物货更加便捷,并且其结构简单,可有效的保护取送货物的稳定可靠性,解决了传统技术中使用稳定性较为有限的技术不足,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发明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显示了本发明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见图1,一种新型双向取物读码装置,包括底板1和固定在底板1一端的竖向连接面板2,在所述底板1的顶面设有取物读码结构,所述取物读码结构包括旋转气缸3、旋转座4、取物座5,取物气缸6、导向滑杆7、扫描座8、扫描定位器9、真空发生器10和取送物吸嘴11,所述旋转气缸3的底端固定在底板1的顶面上,所述旋转座4的底端与所述旋转气缸3的轴相连接,所述取物座5固定在旋转座4上,所述真空发生器10固定在底板1的底面上且所述真空发生器10与所述取送物吸嘴11相连通,在所述取物座5的中部设有上下通透的移动槽12,所述导向滑杆7与所述取物气缸6平行固定在移动槽12内且与移动槽12的方向一致,所述扫描座8的底端固定在取物气缸6的活塞轴上,所述扫描定位器9固定在扫描座8的顶部,在所述扫描座8上有导向孔,所述导向滑杆7穿过所述导向孔设置,所述取送物吸嘴11对称设置在所述扫描座8的两侧且与所述扫描定位器位置相配合。本实施例中,真空发生器采用市场上常规的结构,只需要按照对应的说明进行连接使用即可,其操作时通过取物气缸带动扫描座动作,从而使扫描定位器及取送物吸嘴移动并靠近物体,然后启动真空发生器,完成吸取或松开物体,同时可以控制旋转气缸,使旋转座旋转,从而带动扫描座旋转,完成不同角度范围内的物品取送。本实施例中,通过竖向连接面板与其他结构相连接固定。

在所述扫描座8的两侧固定有安装支板13,在所述安装支板13的顶面固定有L型安装支耳14,所述取送物吸嘴11固定在L型安装支耳14的竖板上。

在所述取物座5的侧面中部固定有物品感应器15。主要为位置传感器。

在所述竖向连接面板上有安装固定螺孔16,且在所述底板的顶面与竖向连接面板的侧面之间有直角三角形加强筋板。

所述旋转气缸为180º角旋转气缸。

所述取物座为长方形座体,所述长方形座体与底板相垂直设置,所述移动槽的方向与长方形座体的长边方向一致。

本发明的结构设置合理,其设置有旋转气缸,使其操作的空间减少,而且设置有扫描定位器及取送料吸嘴,不但可以识别货物,而且可以双向取送物货更加便捷,并且其结构简单,可有效的保护取送货物的稳定可靠性,解决了传统技术中使用稳定性较为有限的技术不足,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发明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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