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VR设备的触控装置和虚拟现实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85412阅读:44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VR设备的触控装置和虚拟现实系统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VR设备的触控装置和虚拟现实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虚拟现实技术(Virtual Reality,VR)的日趋成熟,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VR设备。尽管VR设备给用户带来了良好的视觉体验和听觉体验,但在VR设备的操控方面,还没有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现有技术中,对于传统的遥控手柄方式,在视线完全被VR设备封闭的情况下,操作困难,容易引起误操作;对于语音控制方式,存在识别率低,效率低,抗环境干扰能力差的问题;对于手势识别方式,目前还只是起步阶段,成本高,功耗大,识别率偏低,而且手势识别操作容易疲劳,降低用户体验。总体来说,现有技术中VR设备的操控方式均存在一定的缺陷,在视线被封闭的情况下操作困难、识别率低、成本高,用户体验不强。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现有技术中VR设备的操控方式在视线被封闭的情况下操作困难、识别率低、成本高、用户体验不强的问题,提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VR设备的触控装置和虚拟现实系统,以便解决或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VR设备的触控装置,所述触控装置包括触控板,所述触控板包括按键区和触摸区,所述触摸区采用多点触摸方式的触摸板;在所述按键区设置有若干个功能按键,在所述触摸区设置有若干个基准点按键;

所述基准点按键,用于控制外接的VR设备的显示视野中的操控区域的大小和位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虚拟现实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如前所述的用于VR设备的触控装置和虚拟现实设备;

所述虚拟现实设备与所述触控装置通信连接,用于接收所述触控装置发送的控制数据或指令,并进行对应所述控制数据或指令的操作。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用于VR设备的触控装置在触摸区采用的是多点触摸方式的触摸板,技术成熟,成本低,操作简单,识别率高;在触摸区设置若干个基准点按键,用户可根据使用情况自行调节外接的VR设备的显示视野中的操控区域的大小和位置,便于用户的触摸操作;同时在按键区设置若干个功能按键,也便于用户在视线被VR设备封闭的情况下进行功能操作。本实用新型的虚拟现实系统采用该用于VR设备的触控装置,用户在享受良好的视觉体验和听觉体验的同时,触控操作更加简单,增强用户体验。总体来说,本实用新型利用技术比较成熟的多点触摸操作的方式,设置调节视野中的操控区域的大小和位置的基准点按键,便于用户在视线封闭的情况下进行触控操作,识别率高、成本低、增强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VR设备的触控装置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VR设备的触控装置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虚拟现实系统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思路是:鉴于现有技术中,VR设备的操控方式在视线被封闭的情况下操作困难、容易引起误操作、识别率低、成本高,用户体验不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利用技术比较成熟的多点触摸操作的方式,在触摸区采用的是多点触摸方式的触摸板,在触摸区设置若干个基准点按键,用户可根据使用情况自行调节外接的VR设备的显示视野中的操控区域的大小和位置,便于用户的触摸操作;同时在按键区设置若干个功能按键,也便于用户在视线被VR设备封闭的情况下进行功能操作。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VR设备的触控装置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该触控装置包括触控板,触控板包括按键区110和触摸区120。按键区110设置若干个功能按键150,功能按键150的相应功能可根据触控装置外接的VR设备的需求进行设定,如暂停/播放、切换方式、尺寸调整方式等;触摸区120采用多点触摸方式的触摸板130,因为多点触摸是现有的技术成熟方案,用户在视线封闭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自由操作,且识别率高,操作简单,降低功耗和成本;为方便用户对操作区域进行精准的操作,在VR设备的显示视野中设置操控区域,同时在触摸区120设置有若干个基准点按键140,用于控制外接的VR设备的显示视野中的操控区域的大小和位置,因为用户在利用触摸板130控制操控区域的时候,若操控区域太小,则用户在触摸板上移动很长的距离,相应的操控区域的移动距离不大,分辨率低;若操控区域太大,则可能遮挡用户的视线。本实用新型中用户可以根据使用情况对视野中的操控区域进行设定,若需要较大的分辨率,则可将操控区域设定的大一些;若防止其影响视野中播放的内容,则可将操控区域设定的小一些,增强用户体验。

可见,本实用新型利用技术比较成熟的多点触摸操作的方式,设置调节视野中的操控区域的大小和位置的基准点按键,便于用户在视线封闭的情况下进行触控操作,识别率高、成本低、增强用户体验。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VR设备的触控装置的示意图。如图2所示,触控装置包括图1触控装置的触控板外,还包括主控制器210、通信模块220、供电模块230。其中,触控板上的触摸板130通过数字通讯接口与主控制器210连接,功能按键150和基准点按键140通过输入/输出接口与主控制器210连接;供电模块230用于为各部分供电;通信模块220用于连接外部的VR设备。

主控制器210用于接收触摸板130、功能按键150和基准点按键140的控制数据或指令,并将接收的控制数据或指令通过通信模块220发送给VR设备,使VR设备实现对应控制数据或指令的操作。例如,主控制器接收到触摸板130中向左滑动的控制数据,则将向左滑动的控制数据通过通信模块220发送给VR设备,VR设备中的光标就会实现相应的向左滑动;主控制器接收到功能按键150中的暂停指令,则将暂停指令通过通信模块220发送给VR设备,VR设备会实现暂停播放的视频的操作。

为了进一步降低整个触控装置的功耗,还可将通讯模块设置为无线传输模式,例如蓝牙模式和RF模式。

为方便用户对操作区域进行精准的操作,在视野中设置规则四边形的操控区域,且利用基准点按钮控制该操控区域的大小和位置。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触摸区120为矩形,基准点按键140的设置个数为4个,分别设置在触摸区120的4个角,用于控制外接的VR设备的显示视野中的操控区域的四个顶点。例如,当按下左上角的基准点按键的时候,相应的选中VR设备的显示视野中的操控区域的左上角,再利用触摸板130的滑动,即可通过调整操控区域的左上角实现操控区域的大小和位置。

由于使用VR设备的过程中,用户的视线被遮挡,无法看见触控装置,为了方便用户应用和区分。按键区的按键数量不宜超过4个,且按键的尺寸不宜太小,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在按键区设置的功能按键的个数不多于4个,按键的大小适应按键区的大小。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按键区的按键数量不宜超过4个,是基于使用场景进行考虑。但是,本实用新型中的按键区的按键数量可以不受限定,例如,按键数量为3个或者6个均可。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功能按键150的功能根据触控装置外接的VR设备的需求进行设定,包括切换触摸板的多点触摸的操作方式,例如拖拽方式、点选方式,尺寸调整方式等。

为提高产品的便携性,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触控板设计为可折叠结构,不使用时将触控板折叠起来,使用时将触控板打开,只要保证在使用过程中触控板完整、平整即可,这样就大大方便携带,提高触控装置的便携性。

为了保证用户使用过程中,不会因为触控装置的厚度太薄而影响使用的姿势,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触控装置还包括一个可改变触控板的底部厚度的充气结构,该充气结构设置在触控板的下面,在使用触控装置时对充气结构进行充气操作,以增加触控板的底部厚度,进一步增强用户体验。

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中,触控板的宽度适配使用者的肩宽,使用户在整个肩宽范围内都可以进行操作,方便用户使用。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虚拟现实系统示意图。该虚拟现实系统300包括:如图1和图2所示的触控装置310和虚拟现实设备320。

虚拟现实设备320与触控装置310通信连接,用于接收触控装置发送的控制数据或指令,并进行对应控制数据或指令的操作。通讯连接可以为有线连接和无线连接,对于无线连接可采用蓝牙模式和RF模式。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虚拟现实设备包括移动虚拟现实设备,或PC虚拟现实设备。

需要说明的是,图3所示系统的各实施例与图1和图2所示的装置的各实施例对应相同,上文已有详细说明,在此不再赘述。

本实用新型的虚拟现实系统采用该用于VR设备的触控装置,用户在享受良好的视觉体验和听觉体验的同时,触控操作更加简单,增强用户体验。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用于VR设备的触控装置在触摸区采用的是多点触摸方式的触摸板,技术成熟,成本低,操作简单,识别率高;在触摸区设置若干个基准点按键,用户可根据使用情况自行调节外接的VR设备的显示视野中的操控区域的大小和位置,便于用户的触摸操作;同时在按键区设置若干个功能按键,也便于用户在视线被VR设备封闭的情况下进行功能操作。本实用新型的虚拟现实系统采用该用于VR设备的触控装置,用户在享受良好的视觉体验和听觉体验的同时,触控操作更加简单,增强用户体验。总体来说,本实用新型利用技术比较成熟的多点触摸操作的方式,设置调节视野中的操控区域的大小和位置的基准点按键,便于用户在视线封闭的情况下进行触控操作,识别率高、成本低、增强用户体验。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在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教导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进行其他的改进或变形。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上述的具体描述只是更好的解释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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