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展示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6389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信息展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展示系统包括:用户端,所述用户端包括:

前台显示模块,用于在显示区内,显示第一显示页面;所述第一显示页面包括沿纵向排列的多个信息栏;所述信息栏包括横向滑动信息栏,所述横向滑动信息栏所对应的区域中依次沿横向排列有多个信息展示窗;

滑动控制模块,用于当接收到纵向滑动指令时,将每个所述信息栏均沿纵向移动;

以及,用于当接收到横向滑动指令,且所述横向滑动指令作用在所述横向滑动信息栏所对应的区域中时,将所述横向滑动信息栏所对应的区域中的信息展示窗沿横向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展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控制模块,进一步用于当接收到横向滑动指令,且所述横向滑动指令作用在所述横向滑动信息栏所对应的区域以外时,将所述第一显示页面沿横向移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展示系统,其特征在于,位于同一个所述横向滑动信息栏所对应的区域中的所述多个信息展示窗均分别用于展示同一个总事件的不同子事件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展示系统,其特征在于,位于同一个所述横向滑动信息栏所对应的区域中的所述多个信息展示窗按照其展示的子事件信息的排列属性值大小依次排列;所述排列属性值为子事件的发生时间或子事件的重要程度。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任一项所述的信息展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子事件信息的展现形式包括:文字、图片,以及文字与图片的结合;所述图片包括静态图、动态图或短视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展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端还包括:

点击控制模块,用于当接收到作用在所述横向滑动信息栏所对应的区域中的目标信息展示窗的点击指令时,获取所述目标信息显示窗所对应的目标显示页面,并将所述目标显示页面切换至所述显示区的顶层。

7.根据权利要求3或4任一项所述的信息展示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后台端,所述后台端包括:

子事件信息生成模块,用于制作所述信息展示窗所使用的子事件信息;

子事件标记生成模块,用于生成所述子事件信息的排列属性值和生成所述子事件信息所归属的总事件的总事件标识;

子事件上传模块,用于将所述子事件信息、所述子事件信息的排列属性值和所述总事件标识上传至数据库。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信息展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台端还包括:

子事件信息修改模块,用于修改位于所述数据库中的所述信息展示窗所使用的子事件信息;

子事件标记修改模块,用于修改位于所述数据库中的所述子事件信息的排列属性值和用于修改所述总事件标识。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信息展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台端还包括:

后台显示模块,用于在子事件信息生成模块、子事件标记生成模块、子事件信息修改模块或子事件标记修改模块工作时,在显示区内显示与所述子事件信息相关联的其他子事件的相关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信息展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子事件信息的内容包括以下的一种或多种:子事件的简介、子事件的标签、子事件的发生时间、子事件的重要程度和子事件的评论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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