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支付方法、系统、服务器、终端及其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14836912发布日期:2018-06-30 12:48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一种支付方法、系统、服务器、终端及其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企业电子化管理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支付方法、系统、服务器、终端及其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目前,企业在处理预算科目费用(例如员工福利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时均需采用实报实销然后核算到预算科目或账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表现为:员工垫付或预先申请。执行过程需多方相互配合,最后由财务会计审核通过之后完成。

以员工出差商务拜访客户为例,其大致包括如下活动:员工坐飞机到达目的地,预订当地酒店,答谢客户,安排商务活动,坐高铁返回企业。其费用处理的实际过程为,差旅费需提供其行程对应的纸质机票和/或火车票,业务招待费用需具体酒店开具的餐饮类消费凭证,然后填写报销单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之后企业以现金发放的形式给员工,同时企业将对应的费用核算到具体预算科目。

上述因出差发生的费用报销流程中每个环节都需要保证最后将对应费用核算到具体预算科目的合规性,需耗费大量的人力。员工方在发生每笔交易时均需向提供服务的一方索要有效的报销凭证(如发票)才能保证最后环节可以得到最终报销款。财务需核对员工提交的消费凭证后,然后将对应的款发放给员工。繁琐的流程,降低了员工满意度,加大了企业管理负担。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和存在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支付方法、系统、服务器、终端及其存储介质,在消费环节保证了费用支出的合规性,做到企业预算的专款专用,并且简化了企业日常行政流程,提高了企业用户体验和员工用户体验。

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支付方法,应用于与终端网络连接的服务器,包括:通过网络从第三方供应商获取订单信息,并从所述终端接收第一用户的标识信息;其中,所述订单信息为所述第一用户在所述第三方供应商消费产生的,所述订单信息包括消费项目,所述标识信息用于标识第一用户的身份;判断所述消费项目是否属于第二用户的预算科目,以及判断所述标识信息是否符合授权身份;其中,所述授权身份为第二用户授权的身份;当所述消费项目属于第二用户的预算科目,并且所述身份标识符合授权身份时,利用第二用户的预算账户对所述订单信息进行支付。

于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标识信息包括身份标识和/或终端标识。

于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身份标识为第一用户的指纹信息。

于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支付方法还包括:根据所述消费项目统计所述用户的消费金额,并按照账期向所述第二用户的预算账户发放会计凭证。

第二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支付系统,应用于与终端网络连接的服务器,包括:第一通信单元,用于通过网络从第三方供应商获取订单信息,以及从所述终端接收标识信息;其中,所述订单信息为第一用户在所述第三方供应商消费产生的,所述订单信息包括消费项目,所述标识信息用于标识第一用户的身份;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消费项目是否属于第二用户的预算科目,以及判断所述标识信息是否符合授权身份;其中,所述授权身份为第二用户授权的身份;支付单元,用于当所述消费项目属于第二用户的预算科目,并且所述标识信息符合授权身份时,利用第二用户的预算账户对所述订单信息进行支付。

于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支付系统还包括:统计和发放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消费项目统计所述第一用户的消费金额,并按照账期向所述第二用户的预算账户发放会计凭证。

第三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一种服务器,采用第二方面所述的支付系统。

第四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支付方法,应用于与服务器网络连接的终端,包括:通过网络向第三方供应商发送消费信息,所述消费信息用于产生订单信息;其中,所述订单信息包括消费项目;采集第一用户的标识信息,所述标识信息用于标识所述第一用户的身份;向所述服务器发送所述标识信息,以使所述服务器判断所述标识信息是否符合授权身份;其中,所述授权身份为第二用户授权的身份。

于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标识信息包括:身份标识和/或终端标识。

于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身份标识包括第一用户的指纹信息。

第五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支付系统,应用于与服务器网络连接的终端,包括:第二通信单元,用于通过网络向第三方供应商发送消费信息,所述消费信息用于产生订单信息;其中,所述订单信息包括消费项目;采集单元,用于采集第一用户的标识信息,所述标识信息用于标识所述第一用户的身份;第二通信单元,还用于向所述服务器发送所述标识信息,以使所述服务器判断所述标识信息是否符合授权身份;其中,所述授权身份为第二用户授权的身份。

第六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终端,采用第五方面所述的支付系统。

第七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储存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如第一方面或第四方面所述支付方法。

如上所述,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支付方法、系统、服务器、终端及其存储介质,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通过企业等第二用户的设置,使得企业员工等第一用户只能对第二用户预算科目中的科目进行消费,从而在消费环节保证了费用支出的合规性,做到了企业预算的专款专用,简化了企业日常行政流程,提高了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支付方法的一种应用架构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支付方法的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支付系统的原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支付系统的原理结构示意图。

元件标号说明

S21~S23 步骤

11 服务器

12 终端

3 一种支付系统

31 第一通信单元

32 判断单元

33 支付单元

34 统计和发放单元

4 一种支付系统

41 采集单元

42 第二通信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发明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发明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发明的基本构想,遂图式中仅显示与本发明中有关的组件而非按照实际实施时的组件数目、形状及尺寸绘制,其实际实施时各组件的型态、数量及比例可为一种随意的改变,且其组件布局型态也可能更为复杂。

图1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应用架构图。如图1所示,应用架构可以包括服务器11和至少一个终端12。终端12为包括第一用户所用的终端。用户可以隶属于第二用户。用户可以为企业员工等被授权用户,用户所属机构可以为企业等进行授权的用户,即第二用户为第一用户所属机构,更具体的,本发明实施例中的第一用户,一般为企业员工,工会成员、或者是政府雇员等组织内的成员;第二用户一般为企业、工会、事业单位、学校、政府机关等组织,这些组织都为第一用户的所属机构。在本发明实施例中第二用户也称为第一用户所属机构。服务器11和终端12可以通过网络相互连接。终端12具体可以为手机(mobile phone)、平板电脑(Pad)、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等。

服务器11可以为第三方服务商的服务器,也可以为第二用户所拥有的服务器。当服务器其为第三方服务商的服务器时,可以在第三方服务商和第二用户签订服务合同的基础上,授权第二用户在服务器11上进行预算科目的初始化设置,具体地,第二用户可以通过智能终端远程在服务器11上进行设置,也可以由第三方服务商基于服务器合同为第二用户在服务器11上设置。当服务器11为第二用户拥有的服务器时,第二用户可以直接在服务器11上进行预算科目的初始化设置。

第二用户还可以在服务器11中设置第一用户身份信息的验证方式,例如,在需要支付订单时,可以设置验证第一用户的指纹信息,当验证通过时,并且该订单中的消费项目属于预算科目时,对订单进行支付;也可以设置验证第一用户输入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

第二用户可以对第一用户进行授权,例如,可以向服务器11中录入第一用户的标识信息,当终端12采集的用于标识第一用户身份的标识信息与录入的身份信息相符时,则标识信息验证通过。其中,标识信息可以包括第一用户的身份标识和/或第一用户所用终端标识。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支付方法的流程图,该方法的执行主体为与终端12网络连接的服务器11,如图2所示,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21,通过网络从第三方供应商获取订单信息,并从所述终端接收第一用户的标识信息;其中,所述订单信息为所述第一用户在所述第三方供应商消费产生的,所述订单信息包括消费项目,所述标识信息用于标识第一用户的身份。

第一用户可以通过终端11在第三方供应商进行消费,具体地,终端11可以安装有APP,该APP提供了第三方供应商服务器13接口,从而使得第一用户可以通过该APP访问第三方供应商并进行消费。第三方供应商可以为美团点评、易果下午茶等提供可消费商品的供应商。

第一用户在第三方供应商消费时会产生订单信息,订单信息中包括了消费项目。消费项目是指第一用户消费的商品所属的类别;例如,购买的了高铁二等座火车票,其消费类别为高铁二等座;在易果下午茶网站消费了一杯咖啡,其消费项目为办公室饮品。

订单信息可以由第三方供应商服务器13发送给服务器11。

终端11可以采集第一用户的标识信息,标识信息用于标识第一用户的身份,并将采集的标识信息(指纹信息除外)发送给服务器11。标识信息包括了第一用户的身份标识,身份标识具体可以是第一用户的临时授权信息,也可以是第二用户分配给第一用户的用户名、密码。在本发明实施例中,优选采用指纹信息,从而方便了第一用户,提高了消费的便捷性和安全性,改善了用户体验。如果采用指纹信息,则指纹在终端11进行验证并获取临时授权信息,服务器11根据临时授权信息对该用户的访问进行授权。

标识信息还可以包括终端标识,用于标识第一用户所使用的终端,终端标识可以为IMEI、MAC地址、设备证书等能够标识终端的信息或其哈希值。第一用户所述使用的终端也可以用于表示第一用户的身份。

步骤22,判断所述消费项目是否属于第二用户的预算科目,以及判断所述标识信息是否符合授权身份;其中,所述授权身份为第二用户授权的身份。

服务器11在接收到订单信息后,可以对其中的消费项目进行判断,以确定消费项目是否属于第二用户的预算科目。具体地。第二用户可以预先在服务器11中进行预算科目初始设置,使服务器11记录预算科目。预算科目具体可以为企业向员工提供的福利的类别,例如,办公室饮品、办公室零食等;也可以为企业为出差员工制定的差旅标准,例如,高铁二等座、飞机经济舱等。

进一步地,在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第二用户还可以根据第一用户的身份对预算科目进行区别化设置。例如,可以针对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设置预算科目A;可以针对一般用户,设置预算科目B。第二用户也可以根据第一用户的任务对预算科目进行设置,例如,当第一用户出差拜访客户时,可以设置预算科目C;当第一用户进行办公用品采购或员工福利采购时,可以设置预算科目D。

服务器11在接收到第一用户的标识后,对该标识信息进行判断,以确定第一用户是否为第二用户的授权用户,即判断该标识信息是否符合授权身份。授权身份为第二用户通过服务器11进行授权的身份。具体地,以员工A为例,当员工A出差拜访客户时,第二用户可以获取员工A的身份标识,例如A员工指纹信息,并录入到服务器11中,设置该指纹信息表征的身份为授权身份;也可以将员工A所使用的终端标识录入服务器11中,设置该终端标识表征的终端为授权身份。

步骤23,当所述消费项目属于第二用户的预算科目,并且所述标识信息符合授权身份时,利用第二用户的预算账户对所述订单信息进行支付。

第二用户可以预选在服务器11中设置预算账户。预算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第三方应用账户或第三方供应商账户;是的服务器11可以利用第二用户的预设账户对消费项目进行支付。第二用户也可以在服务器11中注册预算账户,并向预算注册的账户充值,充值的余额可以用于支付。也可以在第二用户在服务器11注册了预算账户后,第二用户无需充值,而是有服务器11先对消费项目进行垫付,然后按照账单周期向第二用户的预算账户发放会计凭证,以从第二用户收钱其垫付资金。

消费项目属于第二用户的预算科目,说明该笔消费是合规的;标识信息符合授权身份,说明该笔消费由第二用户授权的用户消费;当两个条件均满足时,才利用第二用户的预算账户对消费项目进行支付。从而保证了预算的专款专用。

通过授权用户和授权终端的双重保障,使的第二用户的资金更安全,并且进一步保证了预算的专款专用。

在一个示例中,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支付方法还包括:根据所述消费项目统计第一用户的消费金额,然后按照账期向第二用户的预算账户发放会计凭证,以使第二用户能够实时或定期或者用户的消费情况,以及获得会计凭证。

需要说明的是,当所述消费项目不属于第二用户的预算科目,和/或所述标识信息不符合授权身份时,服务器11拒绝支付订单信息,并向终端12发送支付失败信息,以提示第一用户重新选择消费项目,或者重新采集标识信息。具体地,当所述消费项目不属于第二用户的预算科目,服务器11可以向终端12发送“消费项目有误,请重新选择消费项目”;当所述标识信息不符合授权身份时,服务器11可以向终端12发送“用户身份有误,请重新输入用户身份”。

通过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支付方法,授权用户在预算科目内进行消费,从而在就消费环节保证了预算费用支出的合规性,做到了企业预算的专款专用,简化了企业日常行政流程,也免去了员工的报销繁琐流程,提高了用户体验。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支付系统3。支付系统3应用于与终端12网络连接的服务器11。如图3所示,支付系统3包括:第一通信单元31,用于通过网络从第三方供应商获取订单信息,以及从所述终端11接收第一用户的标识信息;其中,所述订单信息为所述第一用户在所述第三方供应商消费产生的,所述订单信息包括消费项目,所述标识信息用于标识第一用户的身份;判断单元32,用于判断所述消费项目是否属于第二用户的预算科目,以及判断所述标识信息是否符合授权身份;其中,所述授权身份为第二用户授权的身份;支付单元33,用于当所述消费项目属于第二用户的预算科目,并且所述标识信息符合授权身份时,利用第二用户的预算账户对所述订单信息进行支付。

支付系统3还包括:统计和发放单元34,用于根据所述消费项目统计所述第一用户的消费金额,并按照账期向所述第二用户的预算账户发放会计凭证。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支付系统3可参照如图2所示的方法实施例实现,此处不在赘述。

通过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支付系统,授权用户在预算科目内进行消费,从而在就消费环节保证了预算费用支出的合规性,做到了企业预算的专款专用,简化了企业日常行政流程,也免去了员工的报销繁琐流程,提高了用户体验。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服务器,采用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支付系统3。

本通过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服务器,授权用户在预算科目内进行消费,从而在就消费环节保证了预算费用支出的合规性,做到了企业预算的专款专用,简化了企业日常行政流程,也免去了员工的报销繁琐流程,提高了用户体验。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支付系统4,应用于与服务器11和网络连接的终端12。如图4所示,支付系统4包括第二通信单元42,用于通过网络向第三方供应商发送消费信息,所述消费信息用于产生订单信息;其中,所述订单信息包括消费项目;采集单元41,用于采集第一用户的标识信息;第二通信单元42,还用于向所述服务器11发送所述标识信息,以使所述服务器判断所述标识信息是否符合授权身份;其中,所述授权身份为第二用户授权的身份。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支付系统4可参照如图2所示的各方法实施例实现,此处不在赘述。

通过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支付系统,授权用户在预算科目内进行消费,从而在就消费环节保证了预算费用支出的合规性,做到了企业预算的专款专用,简化了企业日常行政流程,也免去了员工的报销繁琐流程,提高了用户体验。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终端,采用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支付系统4。

通过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终端,授权用户在预算科目内进行消费,从而在就消费环节保证了预算费用支出的合规性,做到了企业预算的专款专用,简化了企业日常行政流程,也免去了员工的报销繁琐流程,提高了用户体验。

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方法步骤可以由处理器执行软件指令的方式来实现。软件指令可以由相应的软件模块组成,软件模块可以被存放于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闪存、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grammable ROM,PROM)、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rasable PROM,EP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lectrically EPROM,EEPROM)、寄存器、硬盘、移动硬盘、CD-ROM或者本领域熟知的任何其它形式的存储介质中。一种示例性的存储介质耦合至处理器,从而使处理器能够从该存储介质读取信息,且可向该存储介质写入信息。当然,存储介质也可以是处理器的组成部分。处理器和存储介质可以位于ASIC中。另外,该ASIC可以位于服务器11以及终端12中。

可以理解的是,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处理器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晶体管逻辑器件,硬件部件或者其任意组合。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

在上述实施例中,可以全部或部分地通过软件、硬件、固件或者其任意组合来实现。当使用软件实现时,可以全部或部分地以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实现。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一个或多个计算机指令。在计算机上加载和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指令时,全部或部分地产生按照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流程或功能。所述计算机可以是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计算机网络、或者其他可编程装置。所述计算机指令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或者通过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进行传输。所述计算机指令可以从一个网站站点、计算机、服务器或数据中心通过有线(例如同轴电缆、光纤、数字用户线(DSL))或无线(例如红外、无线、微波等)方式向另一个网站站点、计算机、服务器或数据中心进行传输。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计算机能够存取的任何可用介质或者是包含一个或多个可用介质集成的服务器、数据中心等数据存储设备。所述可用介质可以是磁性介质,(例如,软盘、硬盘、磁带)、光介质(例如,DVD)、或者半导体介质(例如固态硬盘(Solid State Disk,SSD))等。

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的支付方法、系统、服务器、终端及其存储介质,授权用户在预算科目内进行消费,从而在就消费环节保证了预算费用支出的合规性,做到了企业预算的专款专用,简化了企业日常行政流程,也免去了员工的报销繁琐流程,提高了用户体验。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的具体实施方式,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申请公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实施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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