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智能人脸识别功能的道路监控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6781阅读:179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道路监控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具有智能人脸识别功能的道路监控设备。



背景技术:

道路监控以快球监控为主,监控点分布在车流、人流比较集中的道路交叉口、重点路段,通过图像传输通道将路面交通情况实时上传到道路监控指挥中心,中心值班人员可以据此及时了解各区域路面状况,以便调整各路口车辆流量,确保交通通畅。对监控路面车辆的违章情况,能及时发现并安排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等,而且可以为交通、治安等各类案件的侦破提供技术支持,大大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水平和效率。

然而,通常的道路监控设备不具有人脸识别功能,不便于找寻丢失人员,还不便于找取犯罪人员,不符合用户的使用需求。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具有智能人脸识别功能的道路监控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智能人脸识别功能的道路监控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通常的道路监控设备不具有人脸识别功能,不便于找寻丢失人员,还不便于找取犯罪人员,不符合用户使用需求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智能人脸识别功能的道路监控设备,包括智能监控单元、设置在公安部门的路由器以及控制器,所述智能监控单元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人脸采集模块、蜂鸣报警器以及信号收发模块,该微处理器的输入端与人脸采集模块的输出端连接,且微处理器与数据存储器双向连接,该微处理器的输出端还与蜂鸣报警器的输入端连接。

所述微处理器依次通过信号收发模块、网络通信模块以及路由器与控制器双向信号连接,该控制器与人脸数据库双向连接,且控制器与人脸识别模块双向连接,该人脸识别模块的输出端通过反馈模块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且控制器的输出端与扬声器的输入端连接。

优选的,所述微处理器采用QFP封装微处理器芯片。

优选的,所述数据存储器采用FLASH存储器。

优选的,所述人脸采集模块采用半球形摄像头,该人脸采集模块架设在道路路灯的灯杆表面。

优选的,所述信号收发模块采用无线信号收发模块。

优选的,所述网络通信模块采用无线网络通信模块。

优选的,所述路由器采用无线路由器。

优选的,所述控制器采用型号为Pentium E2210的集成CPU,该控制器设有多个接线端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具有智能人脸识别功能的道路监控设备,通过智能监控单元内的人脸采集模块、微处理器以及信号收发模块的配合,完成现场人脸信息采集以及传输工作,再通过网络通信模块以及路由器的配合,使得公安部门内的控制器接收采集所得人脸信息,再通过人脸识别模块进行识别,使其具有人脸识别的功能,便于找寻丢失人员,还便于找取犯罪人员,符合用户的使用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系统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具有智能人脸识别功能的道路监控设备,包括智能监控单元、设置在公安部门的路由器以及控制器,智能监控单元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人脸采集模块、蜂鸣报警器以及信号收发模块,该微处理器的输入端与人脸采集模块的输出端连接,且微处理器与数据存储器双向连接,该微处理器的输出端还与蜂鸣报警器的输入端连接。

微处理器依次通过信号收发模块、网络通信模块以及路由器与控制器双向信号连接,该控制器与人脸数据库双向连接,且控制器与人脸识别模块双向连接,该人脸识别模块的输出端通过反馈模块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且控制器的输出端与扬声器的输入端连接。

本实用新型中:微处理器采用QFP封装微处理器芯片。

本实用新型中:数据存储器采用FLASH存储器。

本实用新型中:人脸采集模块采用半球形摄像头,该人脸采集模块架设在道路路灯的灯杆表面。

本实用新型中:信号收发模块采用无线信号收发模块。

本实用新型中:网络通信模块采用无线网络通信模块。

本实用新型中:路由器采用无线路由器。

本实用新型中:控制器采用型号为Pentium E2210的集成CPU,该控制器设有多个接线端口。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使用时,该具有智能人脸识别功能的道路监控设备,通过智能监控单元内的人脸采集模块、微处理器以及信号收发模块的配合,完成现场人脸信息采集以及传输工作,再通过网络通信模块以及路由器的配合,使得公安部门内的控制器接收采集所得人脸信息,再通过人脸识别模块进行识别,使其具有人脸识别的功能,便于找寻丢失人员,还便于找取犯罪人员,符合用户的使用需求。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本系统中涉及到的相关模块均为硬件系统模块或者为现有技术中计算机软件程序或协议与硬件相结合的功能模块,该功能模块所涉及到的计算机软件程序或协议的本身均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技术,其不是本系统的改进之处;本系统的改进为各模块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或连接关系,即为对系统的整体的构造进行改进,以解决本系统所要解决的相应技术问题。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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