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钢结构通用件设计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从组成钢结构的多个独立设计模块的所有零件中筛选出可以作为通用件的零件;
将尺寸规格相同的所述通用件分为一个通用件组,给每组所述通用件组制定一个编码;
每组所述通用件组分别进行套料设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结构通用件设计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用件的筛选依据为:
所述零件至少包括一个与其形状规格相同的其他零件;且
所述零件不属于具有探伤要求的零件。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钢结构通用件设计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钢结构划分为多个位置区域,每个所述位置区域采用特定字符进行表征,所述通用件组的编码包含表征对应通用件所属位置区域的字符。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钢结构通用件设计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将编码不同但所包含的通用件的功能相同的多个所述通用件组命名为相同的类型名称。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钢结构通用件设计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结构通用件设计管理方法还包括制作通用件统计表,所述通用件统计表包含每组所述通用件组对应的所述编码、所述类型名称及包含的通用件的数量。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钢结构通用件设计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结构通用件设计管理方法还包括制作通用件分配表,所述通用件分配表包含每组所述通用件组中的通用件在多个所述独立设计模块中的数量分配。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钢结构通用件设计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套料设计结果分别加工每组通用件组,每组所述通用件组的所述通用件独立储存。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钢结构通用件设计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通用件分配表将分别独立储存的所述通用件组的通用件分配至对应地所述独立设计模块处。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钢结构通用件设计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所述通用件组分别制定编码后,在每个所述独立设计模块对应的施工图纸中标注每个所述通用件对应的编码。
10.一种钢结构的建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钢结构通用件设计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