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的制作方法_4

文档序号:10105855阅读:来源:国知局
键,如图11所示,可以以音量键901作为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的操作键。
[0081]利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可以摆脱辅助设备的束缚,仅通过肢体姿态的变化、位置及轨迹进行交互控制,给用户带来更新颖的交互选择和体验。对于手机等移动终端作为外接设备的交互,本实用新型不需要开启手机就可以将手机屏幕当做触摸屏进行盲操作。
[0082]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实用新型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实用新型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0083]本实用新型是参照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0084]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0085]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0086]本实用新型中应用了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主权项】
1.一种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包括: 头戴单元,佩戴于用户头部; 头盔主结构单元,固定在所述头戴单元上,所述头盔主结构单元上设有摄像单元,由光学模块及显示器构成的显示单元,深度图像摄像头单元以及与所述显示器相连接的主控电路;其中, 所述显示单元中的光学模块和/或显示器被手动或自动调节用于适应不同用户眼睛的不同瞳距及不同的屈光度,以及不同场景下的不同视距需求,用户通过所述显示单元能看到肢体的真实动作轮廓及数字动作轮廓; 所述深度图像摄像头单元用于识别肢体实时的三维空间运动及形态及用户所处的周围环境。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模块为由一片或者多片镜片组成的透镜组,多片镜片相互之间的距离可调,并且所述透镜组和显示器之间的距离可调。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模块由一片或者多片菲涅尔透镜组成的菲涅尔透镜组,多片菲涅尔透镜之间的距离可调,并且所述菲涅尔透镜组和显示器之间的距离可调。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模块为镜片及菲涅尔透镜的组合透镜,所述组合透镜中镜片与菲涅尔透镜之间的距离可调,并且所述组合透镜和显示器之间的距离可调。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模块为包括玻璃、塑胶或石英的透明材质。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深度图像摄像头单元包括光飞行时间模块、结构光模块及立体视觉模块三者中的一个或多个,其中,所述光飞行时间模块、结构光模块及立体视觉模块用于采集肢体形态及采集肢体间的动作配合。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单元包括:第一摄像单元,用于拍摄视频和/或照片,或检测用户肢体在预设3D操作区域的动作,所述视频的部分或全部可叠加在显示器的虚拟画面之上。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还包括:手环,与所述主控电路无线连接,内设九轴传感器,用于采集手部整体运动信号及每根手指的运动信号。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还包括:指环,与所述主控电路无线连接,内设九轴传感器,用于采集手部整体运动信号及每根手指的运动信号。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3D操作区域中心位置可调。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还包括:接近和/或运动传感器,设置在所述深度图像摄像头单元周围,用于感测肢体的运动或用于启动所述深度图像摄像头单元。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还包括: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作为触摸游戏板,无线连接所述主控电路。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的实体键作为所述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的操作键。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器为一块显示屏或为左右两块显示屏。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还包括:游戏手柄,作为所述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的游戏控制设备,无线连接所述主控电路。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还包括:位置传感器,用于检测所述显示器到光学模块之间的距离。
【专利摘要】一种头戴式智能交互系统,包括:头戴单元,佩戴于用户头部;头盔主结构单元,固定在所述头戴单元上,所述头盔主结构单元上设有摄像单元,由光学模块及显示器构成的显示单元,深度图像摄像头单元以及与所述显示器相连接的主控电路;所述显示单元中的光学模块和/或显示器被手动或自动调节用于适应不同用户眼睛的不同瞳距及不同的屈光度,以及不同场景下的不同视距需求,用户通过所述显示单元能看到肢体的真实动作轮廓及数字动作轮廓;所述深度图像摄像头单元用于识别肢体实时的三维空间运动及形态及用户所处的周围环境本实用新型可以摆脱辅助设备的束缚,仅通过肢体姿态的变化、位置及轨迹进行交互控制,可给用户带来更新颖的交互选择和体验。
【IPC分类】G06F3/01
【公开号】CN205015835
【申请号】CN201520575656
【发明人】刘俊峰, 戴岩, 刘兆龙, 黄思宇
【申请人】众景视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2月3日
【申请日】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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