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设施共享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387755阅读:645来源:国知局
充电设施共享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充电设施应用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充电设施共享方法。



背景技术:

在电动车所有人购买电动车辆时,电动车厂一般都会配送与电动车匹配的充电桩,用来安装于住宅地的停车位。当电动车所有人使用电动车外出时,充电桩就会处于闲置状态。因此,私用充电桩的共享能充分整合这些充电资源,提高充电桩的利用率。

现有的充电桩的共享操作方法主要为:充电桩通过某种通讯方式接入充电运营商的平台,充电桩所有人通过手机app/微信等方式设定充电桩空闲时间,开放给充电运营平台,充电运营平台根据空闲时间把这些充电桩开放给用户端。当用户检索到空闲充电桩信息后,可借助导航找到充电桩,并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维码实现鉴权,鉴权通过后即可拔枪开启充电。以上方式由于在拔枪充电之前先要通过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维码来实现鉴权,给用户造成了较差的用户体验,也相对不安全。

基于上述现状,如何便捷地实现对电动车自动鉴权,进而便捷地使用共享充电桩,就成为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有鉴于此,特提出本发明。



技术实现要素:

技术问题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便捷地共享充电设施。

解决方案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充电设施共享方法,所述充电设施共享方法包括下列步骤:充电设施被共享并被设置空闲时段;接收通过被共享的充电设施为待充电对象充电的预约请求;在完成预定动作后,自动对所述待充电对象进行鉴权,若鉴权成功,被预约的充电设施开始为待充电对象充电。在上述充电设施共享方法的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预定动作为所述充电设施与所述待充电对象建立充电连接。

在上述充电设施共享方法的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充电连接通过将所述充电设施的充电枪插入待充电对象的充电端来实现。

在上述充电设施共享方法的优选实施方式中,步骤“接收为待充电对象充电的预约请求”进一步包括:被预约的充电设施获取并存储所述待充电对象的鉴权信息。

在上述充电设施共享方法的优选实施例中,步骤“自动对所述待充电对象进行鉴权”进一步包括:所述待充电对象自动发送鉴权信息;所述充电设施获取所述待充电对象发送的鉴权信息,并将其与存储的所述鉴权信息相匹配,以便对所述待充电对象进行鉴权。

在上述充电设施共享方法的优选实施例中,所述被预约的充电设施从云服务器接收所述待充电对象的鉴权信息。

在上述充电设施共享方法的优选实施例中,所述云服务器是智能家居云服务器。

在上述充电设施共享方法的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待充电对象是电动汽车,并且所述鉴权信息是电动汽车的vin码。

在上述充电设施共享方法的优选实施例中,所述鉴权信息只在预约时段内有效。

在上述充电设施共享方法的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充电设施是个人充电桩。

有益效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充电设施共享方法通过在完成预定动作后,例如用户在预约时间段内到达充电桩,拔下充电枪插入电动汽车的充电接口,车桩自动实现鉴权,从而比传统的共享方法更加便捷安全,用户体验好。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充电桩预约时的信息交互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的充电设施共享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参考附图详细说明本发明的各种示例性实施例、特征和方面。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元件。在这里专用的词“示例性”意为“用作例子、实施例或说明性”。这里作为“示例性”所说明的任何实施例不必解释为优于或好于其它实施例。另外,为了更好地解释本发明,在下文的具体实施方式中给出了众多的具体细节。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没有某些具体细节,本发明同样可以实施。在一些实例中,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方法、手段、元件和电路未作详细描述,以便于凸显本发明的核心原理。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的是,这些实施方式仅仅用于解释本发明的技术原理,并非旨在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总体而言,本发明的基本构思是通过某种预定动作,例如待充电对象到达充电桩或者充电桩与待充电对象建立充电连接,来触发对待充电对象自动鉴权,从而便捷、安全地共享充电桩。

根据本发明的充电设施共享方法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充电设施共享方法包括下列步骤:充电设施被共享并被设置空闲时段;接收通过被共享的充电设施为待充电对象充电的预约请求;在完成预定动作后,自动对所述待充电对象进行鉴权,若鉴权成功,被预约的充电设施开始为待充电对象充电。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中,所述预定动作为所述充电设施与所述待充电对象建立充电连接。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充电连接通过将所述充电设施的充电枪插入待充电对象的充电端来实现。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中,步骤“接收为待充电对象充电的预约请求”进一步包括:所述被预约的充电设施获取并存储所述待充电对象的鉴权信息。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中,步骤“自动对所述待充电对象进行鉴权”进一步包括:所述待充电对象自动发送鉴权信息;所述充电设施获取所述待充电对象发送的鉴权信息并将其与存储的所述鉴权信息相匹配,以便对所述待充电对象进行鉴权。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中,所述被预约的充电设施从远程服务器接收所述待充电对象的鉴权信息。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中,所述远程服务器是智能家居云服务器。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中,所述鉴权信息只在预约时段内有效。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待充电对象是电动汽车,并且所述鉴权信息是电动汽车的vin码。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充电设施是个人充电桩。

下面以充电桩和电动汽车为例,详细说明本发明的充电设施共享方法。

图1和2示出了充电桩与电动汽车之间交互信息以及电动汽车共享充电桩的流程。如图1所示,充电桩与电动汽车均接入云平台,即电动汽车与充电桩均实时联网,云平台、充电桩桩主、充电桩和用户b之间实时进行信息交互。如图2所示,充电桩桩主a通过车机设置充电桩a的空闲时段,并把充电桩a的信息上传到云平台,当用户b通过车机检索到空闲时段与之匹配的充电桩a时,点击选择充电时段,进行预约,则充电桩a就通过云平台自动预存用户b的个人信息、电动汽车信息(主要指电动汽车vin码)、预约信息等,并默认该电动汽车vin码在预约时间段内可实现一次性合法的充电授权。当用户b在预约时间段内找到充电桩a时,只需要拔下充电枪,插入用户b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电动汽车就自动利用无线或者有线的方式发送电动汽车授权信息给充电桩a,充电桩a读取到电动汽车的vin码与之前预约的电动汽车vin码匹配时,则自动识别该电动汽车为合法授权车辆,即实现自动鉴权,开启充电。预约的时间段结束后充电立即停止,并提醒用户充电完成交易。

在本发明的充电设施共享方法的另一实施例中,在私人充电桩场景下,由于充电桩一般固定安装在住宅小区/办公地,可以与充电桩桩主家里/办公地的智能家居进行本地组网通讯,电动车与智能家居也实现互联。当用户b通过智能家居的云平台预约充电桩a,则智能家居的云平台自动把预约车辆的vin码下发给智能家居,智能家居再通过本地通讯下发给充电桩a。充电桩a默认把此vin码作为用户b在预约时段内一次性合法的授权信息。当用户b在预约时段内到达预约的充电桩a并插枪充电时,充电桩a自动对比该车辆的vin码与充电桩预存信息,若匹配成功则通过鉴权,开启充电,匹配失败则鉴权失败,不开启充电。

值得注意的是,用户b也可以通过手机app预约充电桩;在自动鉴权时,自动鉴权也可以在远程服务器或者智能家居云服务器上执行。尽管在上面的实施例中,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建立充电连接后,车桩自动鉴权,但不限于此,例如也可以在电动汽车到达充电桩后,车桩自动鉴权。

在本发明实施例的充电设施共享方法中,当用户完成预定动作,例如在预约时间段内到达充电桩,或者电动汽车与充电桩之间建立充电连接,车桩就会自动实现鉴权,这样,用户不需要扫码进行充电鉴权,就可实现充电鉴权,安全可靠,从而用户操作非常便捷,体验更好;充电桩桩主也不需要因共享而改造充电桩,不需要在充电桩上另行粘贴二维码;充电桩的共享通过资源整合利用与共享,充分提高了充电桩的利用率,解决了未安装充电桩车主的充电需求。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提供的充电设施共享方法仅以上述各步骤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步骤再分解或者组合,例如,上述实施例的多个步骤可以合并为一个步骤,也可以进一步拆分成多个子步骤,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对于本发明实施例中涉及的步骤的名称,仅仅是为了区分各个步骤,不视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能够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方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计算机软件或者二者的结合来实现,为了清楚地说明电子硬件和软件的可互换性,在上述说明中已经按照功能一般性地描述了各示例的组成及步骤。这些功能究竟以电子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发明的范围。

至此,已经结合附图所示的优选实施方式描述了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理解的是,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显然不局限于这些具体实施方式。在不偏离本发明的原理的前提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相关技术特征作出等同的更改或替换,这些更改或替换之后的技术方案都将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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