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收卡机的插卡取票一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21244发布日期:2018-07-11 04:01阅读:26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高速收费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收卡机的插卡取票一体装置,应用于高速路收费站收卡和夹取发票。



背景技术:

高速公路收费一般采用发卡、收卡的形式来获悉车辆走过的路段,目前有人工收、发卡和机器收、发卡。现有的收卡机上插卡装置和取发票装置一般分开设置,使得司机插卡和取票在不同位置,造成收卡缴费效率低;另外,司机插卡不到位时亦会降低收卡效率,从而引起交通堵塞。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克服现有收卡机的插卡和取发票装置分开设置,以及插卡不到位而造成的收卡缴费效率低的问题。

为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于收卡机的插卡取票一体装置,包括并排设置的插卡组件和夹票组件,所述插卡组件和夹票组件通过固定支撑组件连接,所述插卡组件具有卡槽和设置在卡槽上方的插卡口,所述卡槽底部设有第一感应器,所述夹票组件具有两个可开合的弹片,设置在弹片上方的夹发票口,以及控制两个弹片开合的驱动机构,两个所述弹片之间设置有第二感应器,所述第一感应器和第二感应器均与所述驱动机构的电控制开关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插卡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所述卡槽位于第一壳体的内侧面上,所述插卡口位于第一壳体的顶部,且插卡口与卡槽相通,所述第二壳体上正对卡槽处设置读卡器。

进一步的,所述夹票组件包括与第二壳体相对设置的第三壳体,所述第一壳体和第三壳体分别位于第二壳体的两侧,所述驱动机构固定设置在第三壳体上,两个所述弹片位于第二壳体和第三壳体之间,且一个弹片固定在第二壳体上,另一个弹片与驱动机构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支撑组件包括固定支架和上盖板,所述固定支架为凹型结构,所述第一壳体、第二壳体和第三壳体的上部均垂直位于固定支架的凹槽内,且第一壳体、第二壳体和第三壳体的两侧壁均分别与固定支架的两侧壁固定,所述上盖板覆盖在第一壳体、第二壳体和第三壳体的顶部,且上盖板上设有与插卡口和夹发票口相对应的槽口。

进一步的,所述插卡组件还包括用于将通行卡片卷入卡槽底部的卷卡滚轮和滚轮电机,所述卷卡滚轮连接在滚轮电机的输出轴上,所述第二壳体的上表面低于第一壳体和第三壳体的上表面,所述卷卡滚轮和滚轮电机位于第二壳体的上表面上,所述卷卡滚轮位于插卡口一侧且与插卡口平行布置。

进一步的,所述插卡组件还包括第三感应器,所述第三感应器设置在插卡口处,且第三感应器与所述滚轮电机的电控制开关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驱动机构为电磁铁,该电磁铁的铁芯垂直连接在其中一个弹片的侧壁上,另一个弹片与该弹片平行相对设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这种用于收卡机的插卡取票一体装置将插卡功能和取发票功能设计在同一装置上,节约了高速收费站收卡缴费时间,同时通过设置第一感应器检测通行卡片是否到位,提高插卡效率,避免了交通堵塞的问题。

(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这种用于收卡机的插卡取票一体装置通过设置卷卡滚轮将通行卡片卷入卡槽底部,提高了插卡效率。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用于收卡机的插卡取票一体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沿A-A方向的截面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用于收卡机的插卡取票一体装置的爆炸图。

附图标记说明:1、第一壳体;2、第二壳体;3、第三壳体;4、上盖板;5、插卡口;6、夹发票口;7、卡槽;8、第一感应器;9、第三感应器;10、卷卡滚轮;11、滚轮电机;12、弹片;13、槽口;14、驱动机构;15、固定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于收卡机的插卡取票一体装置,包括并排设置的插卡组件和夹票组件,所述插卡组件和夹票组件通过固定支撑组件连接,所述插卡组件具有卡槽7和设置在卡槽7上方的插卡口5,所述卡槽7底部设有第一感应器8,所述夹票组件具有两个可开合的弹片12,设置在弹片12上方的夹发票口6,以及控制两个弹片12开合的驱动机构14,两个所述弹片12之间设置有第二感应器(图中未标示),所述第一感应器8和第二感应器均与所述驱动机构14的电控制开关电连接。在高速收费站进行收卡时,将高速公路的通行卡片从插卡组件的插卡口5插入到卡槽7中,当通行卡片插入到卡槽7底部时,卡槽7底部的第一感应器8检测到通行卡片插入后,将信号传递给夹票组件的驱动机构14,控制驱动机构14开启,驱动机构14驱动两个弹片12张开,此时将发票送入张开的两个弹片12之间,当第二感应器感应到发票进入后,第二感应器将信号传递给驱动机构14,控制驱动机构14驱动两个弹片12闭合,从而夹紧发票,司机从夹发票口6取走发票。本实施例将插卡功能和取发票功能设计在同一装置上,节约了高速收费站收卡缴费时间,同时通过设置第一感应器检测通行卡片是否到位,提高插卡效率,避免了交通堵塞的问题。

细化的实施方式,如图3所示,所述插卡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壳体1和第二壳体2,所述卡槽7位于第一壳体1的内侧面上,即在与第二壳体2相对的第一壳体1侧面上设置向内的凹槽作为卡槽7,卡槽7上端延伸至第一壳体1的顶部,所述插卡口5位于第一壳体1的顶部,且插卡口5与卡槽7相通,所述第二壳体2上正对卡槽7处设置读卡器(图中未标示);在通行卡片插入时,通过插卡口5沿着卡槽7的侧壁向下插入至卡槽7底部,此时卡槽7底部的第一感应器8感应到通行卡片,同时第二壳体2上的读卡器读取通行卡片中的数据,并将信号传递给外部处理器进行处理显示车辆行驶的路段,以便司机进行缴费。而所述夹票组件包括与第二壳体2相对设置的第三壳体3,所述第一壳体1和第三壳体3分别位于第二壳体2的两侧,所述驱动机构14固定设置在第三壳体3上,两个所述弹片12位于第二壳体2和第三壳体3之间,且一个弹片12固定在第二壳体2上,另一个弹片12与驱动机构14连接;在第一感应器8感应到通行卡片的插入后,控制驱动机构驱动两个弹片12张开,司机缴费后,打印好的发票进入张开的两个弹片12之间,第二感应器感应到发票后,控制驱动机构14驱动两个弹片12闭合夹紧发票,此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驱动机构14为电磁铁,该电磁铁的铁芯垂直连接在其中一个弹片12的侧壁上,另一个弹片12与该弹片12平行相对设置,第一感应器8感应到通行卡片后,控制电磁铁通电,电磁铁产生吸附力而将其中固定在铁芯上的弹片12水平向外拉使得两个弹片分开,当第二感应器感应到发票后,控制电磁铁断电,电磁铁失去吸附力,连接在铁芯上的弹片12复位而使得两个弹片12夹紧发票,本实施例中插卡和取票过程简单、高效。另外,为了保证该装置的结构紧凑,具体的,所述固定支撑组件包括固定支架15和上盖板4,所述固定支架15为凹型结构,所述第一壳体1、第二壳体2和第三壳体3的上部均垂直位于固定支架15的凹槽内,且第一壳体1、第二壳体2和第三壳体3的两侧壁均分别与固定支架15的两侧壁固定,所述上盖板4覆盖在第一壳体1、第二壳体2和第三壳体3的顶部,且上盖板4上设有与插卡口5和夹发票口6相对应的槽口13;优选的,所述第一壳体1、第二壳体2、第三壳体3以及固定支架15和和上盖板4之间通过螺钉或螺栓进行可拆卸固定,便于对该插卡取票一体装置的维护和检修。

进一步的,为了提高插卡效率,如图2和图3所示,所述插卡组件还包括用于将通行卡片卷入卡槽7底部的卷卡滚轮10和滚轮电机11,所述卷卡滚轮10连接在滚轮电机11的输出轴上,所述第二壳体2的上表面低于第一壳体1和第三壳体3的上表面,所述卷卡滚轮10和滚轮电机11位于第二壳体2的上表面上,所述卷卡滚轮10位于插卡口5一侧且与插卡口5平行布置;通行卡片在插入插卡口5后,利用卷卡滚轮10转动将通行卡片卷入卡槽7底部,可有效防止司机插卡时通行卡片没有插到卡槽7底部。而为了节约能源,优选的,所述插卡组件还包括第三感应器9,所述第三感应器9设置在插卡口5处,且第三感应器9与所述滚轮电机11的电控制开关电连接,第三感应器9对插入到插卡口5的通行卡片进行感应,当感应到有通行卡片插入后,控制滚轮电机11启动,驱动卷卡滚轮10将通行卡片卷入卡槽7底部,当卡槽7底部的第一感应器8感应到通行卡片后,控制滚轮电机11停止,从而实现滚轮电机11有通行卡片时工作,无通行卡片时停止工作,避免了滚轮电机11始终处于工作状态所造成的能源浪费。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这种用于收卡机的插卡取票一体装置将插卡功能和取发票功能设计在同一装置上,节约了高速收费站收卡缴费时间,同时通过设置第一感应器检测通行卡片是否到位,提高插卡效率,避免了交通堵塞的问题。

以上例举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举例说明,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的限制,凡是与本实用新型相同或相似的设计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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