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风能发电的信息传输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9092阅读:253来源:国知局
基于风能发电的信息传输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光电通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风能发电的信息传输结构。



背景技术:

风能发电是把风的动能转变成机械动能,再把机械能转化为电力动能。风力发电的原理,是利用风力带动风车叶片旋转,再透过增速机将旋转的速度提升,来促使发电机发电。依据目前的风车技术,大约是每秒三米的微风速度,便可以开始发电。风力发电正在世界上形成一股热潮,因为风力发电不需要使用燃料,也不会产生辐射或空气污染。

在风能发电中需要进行信息传输以控制风车,现有技术都是使用电缆来传输信息,其具有以下缺点:

1.现有电缆传输会很笨重,电缆质量重,在施工中特别麻烦,遇到大型风车塔(100米左右)时,电缆就必须使用其他手段才能运送上去;

2.维修不方便,电缆放置在外面,受环境影响较大,容易损坏,而且接口处是采用螺丝压紧的方式,拆卸不方便;

3.传送信息量较小,信息传输易受外界干扰,信号容易失真;

4.电缆成本高。

因此,鉴于上述问题有必要提供一种基于风能发电的信息传输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风能发电的信息传输结构,提高了抗拉性能和密封性。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基于风能发电的信息传输结构,所述信息传输结构包括光缆及位于光缆至少两端的光缆接头,所述光缆包括光缆内芯和光缆外皮,光缆内芯包括至少一根用于信息传输的光纤以及若干位于光纤外侧的金属丝。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金属丝与光纤分离设置于光缆内芯中。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光缆内芯中在未被光纤和金属丝占据的空间内均匀散布有芳纶填充物。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光缆接头为插拔式接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信息传输结构在光缆和光缆接头的连接处外侧设有金属包覆层,金属包覆层外侧安装若干固定螺母。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金属包覆层外侧设有外螺纹,固定螺母内侧设有内螺纹,固定螺母和金属包覆层通过外螺纹和内螺纹固定安装。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固定螺母至少包括第一固定螺母和第二固定螺母,第一固定螺母和第二固定螺母相接固定于金属包覆层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光缆的质量较轻,简化了施工操作,减低了施工成本;

光缆及光缆接头具有高强度和高抗拉性能,提高了信息传输结构的使用寿命;

维修方便,光缆接头采用插拔方式安装,如需维修直接拔掉接头进行维修即可;

光缆传输信息量大,传输速度快,且不容易受到外界干扰,信号不易失真;

光缆和光缆接头处密封性能好,适合在室外高低温等恶劣环境中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中信息传输结构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中信息传输结构的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中光缆的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中信息传输结构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但这些实施方式并不限制本实用新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做出的结构、方法、或功能上的变换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在本实用新型的各个图示中,为了便于图示,结构或部分的某些尺寸会相对于其它结构或部分扩大,因此,仅用于图示本实用新型的主题的基本结构。

本文使用的例如“左”、“左侧”、“右”、“右侧”等表示空间相对位置的术语是出于便于说明的目的来描述如附图中所示的一个单元或特征相对于另一个单元或特征的关系。空间相对位置的术语可以旨在包括设备在使用或工作中除了图中所示方位以外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将图中的设备翻转,则被描述为位于其他单元或特征“右侧”的单元将位于其他单元或特征“左侧”。因此,示例性术语“右侧”可以囊括左侧和右侧这两种方位。设备可以以其他方式被定向(旋转90度或其他朝向),并相应地解释本文使用的与空间相关的描述语。

并且,应当理解的是尽管术语第一、第二等在本文中可以被用于描述各种元件或结构,但是这些被描述对象不应受到这些术语的限制。这些术语仅用于将这些描述对象彼此区分开。例如,第一固定螺母可以被称为第二固定螺母,并且类似地第二固定螺母也可以被称为第一固定螺母,这并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参图1~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中公开了一种基于风能发电的信息传输结构100,该信息传输结构100包括光缆10及位于光缆至少两端的光缆接头20,光缆10包括光缆内芯11和光缆外皮12,光缆内芯11包括至少一根用于信息传输的光纤111以及若干位于光纤外侧的金属丝112。

本实用新型中利用光缆代替现有技术中的线缆传输信息,具有以下区别:

传输信号的材质不同,电缆以金属材质(大多为铜、铝等)为导体,光缆以玻璃质纤维为传导体;

传输信号不同,电缆传输的是电信号,光缆传输的是光信号;

应用范围上不同,电缆现多用于能源传输及低端数据信息传输,光缆多用于数据传输,利用光缆传输的信息量较大,且不容易受外界干扰。

本实用新型中的光缆至少两端设有光缆接头,通常情况下光缆分为两端,分别连接光缆接头。当光缆内芯中包括多根光纤且一端光纤通过不同的光缆接头固定时,则光缆会包括两端以上,同时设置两个以上的光缆接头分别进行固定。例如光缆内芯中包括48根光纤,光缆一侧的48根光纤为一端,通过一个光缆接头固定,光缆的另一侧将48根光纤分为2组24根光纤,分为两端,并分别通过两个光缆接头固定,则光缆共包括三端,通过三个光缆接头分别固定。

本实施方式中金属丝112与光纤111分离设置于光缆内芯中,当然,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将金属丝112缠绕于光纤111上。在光缆内芯11中增加金属丝112,可以提高光缆的强度和抗拉性能。

另外,为了进一步提高光缆的强度和抗拉性能,还可以在光缆内芯11中在未被光纤111和金属丝112占据的空间内均匀散布有芳纶填充物113。

参图2、4所示,本实施方式中的光缆接头20为插拔式接头,采用插拔方式与接口30进行对接,如需维修可直接拔掉接头进行维修。

优选地,本实施方式中在光缆10和光缆接头20的连接处外侧设有金属包覆层40,金属包覆层40外侧安装若干固定螺母,包括第一固定螺母41和第二固定螺母42。金属包覆层40采用金属材质,优选地采用金属铁皮包覆层,铁皮成本较低,且密封效果好,当然,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采用铜皮等作为金属包覆层,此处不再一一举例进行说明。

应当理解的是,本实施方式中以两个螺母为例进行说明,第一固定螺母41位于左侧且邻近光缆设置,第二固定螺母42位于右侧且邻近光缆接头设置,相互固定后第一固定螺母和第二固定螺母之间具有一定的静摩擦力,因此能提高固定效果,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设置更多的固定螺母,此处不再举例进行说明。

其中,金属包覆层40外侧设有外螺纹401,第一固定螺母41和第二固定螺母42的内侧均设有内螺纹(未图示),第一固定螺母41和第二固定螺母42分别与金属包覆层40通过外螺纹401和内螺纹(未图示)固定安装。其中,第一固定螺母41和第二固定螺母42中内螺纹的内径相等,且等于包覆有金属包覆层的光缆直径,略大于光缆10的直径,如此,可以通过固定螺母将金属包覆层紧固于光缆表面。

本实施方式中通过金属包覆层40和固定螺母固定于光缆10和光缆接头20的连接处,可以提高光缆接头处的防水性能,以使信息传输结构在室外高低温等恶劣环境中使用。另外,同时,金属包覆层和固定螺母的设计能够进一步提高光缆接头处的抗拉性能。

与现有技术中的电缆相比,本实施方式中的光缆质量较轻,100米的电缆重量为70多公斤,而采用本实施方式中的光缆重量只有10多公斤,大大减少了施工成本,简化了施工操作。

另外,本实施方式中的信息传输结构具有较高的抗拉性能,普通电缆抗拉能力为4公斤,而本实施方式中的光缆及光缆接头抗拉能力20公斤,较现有技术有较大的提升。

本实用新型中信息传输结构两端需与光模块进行连接,以实现光信号和电信号之间的转换。

具体地,信息传输结构的使用原理具体如下:

首先通过控制器发出电信号,光模块将电信号转换为光信号并传输至光缆;

然后,光缆中的光纤传输转换后的光信号;

最后,光缆中的光信号通过光缆接头传输出去,通过与光缆接头连接的光模块再将光信号转换为电信号,控制风车的运转状态。

由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光缆的质量较轻,简化了施工操作,减低了施工成本;

光缆及光缆接头具有高强度和高抗拉性能,提高了信息传输结构的使用寿命;

维修方便,光缆接头采用插拔方式安装,如需维修直接拔掉接头进行维修即可;

光缆传输信息量大,传输速度快,且不容易受到外界干扰,信号不易失真;

光缆和光缆接头处密封性能好,适合在室外高低温等恶劣环境中使用。

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实用新型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或变更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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