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路灯线缆盗割报警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95763阅读:45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报警电路,具体是一种智能路灯线缆盗割报警电路。



背景技术:

近些年我国的电力事业不断发展,路灯已经成为从城市到乡村随处可见的公共设备,但是因此产生的路灯电缆盗窃案件也与日俱增,尤其实在一下施工场所、偏远地区,因此电缆防盗报警装置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市场上的电缆防盗装置大多结构复杂,体积庞大,且使用电网中的电能供电,不利于节约成本和能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路灯线缆盗割报警电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智能路灯线缆盗割报警电路,包括三极管V1、喇叭B、二极管D1和蓄电池E,所述电阻R1的一端连接三极管V1的基极和电容C2,电阻R1的另一端连接电容C1、二极管D1的阴极、二极管D2的阴极和三极管V2的发射极,三极管V1的发射极连接扬声器B、线缆L1、线缆L2、电阻R3、电阻R4、蓄电池E和太阳能板T,电容C2的另一端连接扬声器B的另一端和三极管V2的集电极,二极管D1的阳极连二极管D3的阳极和单向晶闸管Q1的阴极,二极管D3的阴极连接电阻R3的另一端,单向晶闸管Q1的阳极连接电阻R2、电阻R5、单向晶闸管Q2的阳极、二极管D5的阴极和蓄电池E的正极,单向晶闸管Q1的控制极连接电阻R2的另一端和线缆L1的另一端,二极管D2的阳极连二极管D4的阳极和单向晶闸管Q2的阴极,二极管D4的阴极连接电阻R4的另一端,单向晶闸管Q2的控制极连接电阻R5的另一端和线缆LN的另一端,二极管D5的阳极连接太阳能板T的另一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太阳能板T为单晶硅太阳能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二极管D3和二极管D4均为发光二极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温度检测信号放大电路结构简单、元器件少,采用单向晶闸管作为检测开关元件,结合报警电路实现了对路灯线缆盗割的报警功能,并且还能精确指示出哪条线缆被盗,同时电路利用太阳能供电,即使断电也能正常工作。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智能路灯线缆盗割报警电路的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一种智能路灯线缆盗割报警电路,包括三极管V1、喇叭B、二极管D1和蓄电池E,所述电阻R1的一端连接三极管V1的基极和电容C2,电阻R1的另一端连接电容C1、二极管D1的阴极、二极管D2的阴极和三极管V2的发射极,三极管V1的发射极连接扬声器B、线缆L1、线缆L2、电阻R3、电阻R4、蓄电池E和太阳能板T,电容C2的另一端连接扬声器B的另一端和三极管V2的集电极,二极管D1的阳极连二极管D3的阳极和单向晶闸管Q1的阴极,二极管D3的阴极连接电阻R3的另一端,单向晶闸管Q1的阳极连接电阻R2、电阻R5、单向晶闸管Q2的阳极、二极管D5的阴极和蓄电池E的正极,单向晶闸管Q1的控制极连接电阻R2的另一端和线缆L1的另一端,二极管D2的阳极连二极管D4的阳极和单向晶闸管Q2的阴极,二极管D4的阴极连接电阻R4的另一端,单向晶闸管Q2的控制极连接电阻R5的另一端和线缆LN的另一端,二极管D5的阳极连接太阳能板T的另一端。

太阳能板T为单晶硅太阳能板。二极管D3和二极管D4均为发光二极管。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太阳能板T为单晶硅结构,其能将光能转换成电能并输出,输出电压经过止逆二极管D5一部分加在蓄电池E上进行充电,另一部分给电路供电,电路中的二极管D1、单向晶闸管Q1、二极管D3等元件组成一个断线报警电路,其中L1为路灯线缆中的导线,二极管D2、单向晶闸管Q2、二极管D4等元件组成另一个断线报警电路,此种电路可以设置多组,本设计只画出两路,其中每路晶闸管的触发端通过路灯线缆与太阳能板T和蓄电池E的负极连在一起,晶闸管均处于截止状态。由V1、V2、C1、C2、R1和扬声器B组成的振荡报警电路因未得到电源而不工作,发光二极管不亮。一旦有线缆导线被割断,相应的晶闸管就导通,振荡报警电路工作发出报警声,同时该路发光二极管D1或D2发光。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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