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驾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94407发布日期:2020-03-27 19:5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光探测与测量模组,用于探测所述光探测与测量模组周围的物体的位置参数;

lifi驱动模块,与所述光探测与测量模组连接,所述lifi驱动模块可接收所述位置参数并将所述位置参数调制生成lifi信号;

照明模组,所述照明模组与所述lifi驱动模块连接,用于提供照明及发射所述lifi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探测与测量模组、所述lifi驱动模块及所述照明模组设于本车上;还包括设于其他车辆上的lifi接收模块及显示模块,所述lifi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照明模组发射的所述lifi信号并将所述lifi信号解码为可视化信息,所述显示模块与所述lifi接收模块连接用于显示所述可视化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探测与测量模组及所述照明模组设于本车的车头部,所述lifi接收模块及所述显示模块设于所述其他车辆的车尾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探测与测量模组包括相连接的探测光源和探测组件,所述探测光源用于生成探测用光,所述探测组件可将所述探测用光向外发射从而探测得出所述物体的位置参数;

所述照明模组包括相连接的照明光源和照明组件,所述照明光源用于生成照明用光,所述照明组件用于接收并向外发射所述照明用光。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lifi驱动模块集成于所述照明光源的驱动器中。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光源和所述探测光源组合形成光源总成,所述光源总成通过光传输部件分别与所述照明组件、所述探测组件相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组件包括:

安装壳体,形成前后贯通的空腔;

荧光部件,设于所述安装壳体后端,且所述荧光部件位于所述光传输部件输出的照明用光的光路上,用于在所述照明用光的激发下发射出可见光;

聚光单元,设于所述荧光部件一侧,用于汇聚所述可见光形成照明光束并使所述照明光束在所述空腔内传输;

透镜单元,设于所述安装壳体前端,用于使所述照明光束形成以一定角度向外发射的光线。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荧光部件包括:

散热器,固定于所述安装壳体后端;

荧光片,固定于所述散热器且位于所述照明用光的光路上,所述荧光片可接收并反射所述照明用光,所述荧光片的表面朝向所述聚光单元。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光检测板,设于被所述荧光片反射的所述照明用光的光路上,用于检测被所述荧光片反射的所述照明用光的能量。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荧光部件包括荧光片,所述荧光片位于所述照明用光的光路上;所述荧光片可接收所述照明用光并使所述照明用光透过。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荧光片两侧设有蓝宝石层。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探测组件包括发射模块和接收模块,所述发射模块与所述光传输部件的另一端相连接,用于将所述光传输部件传输的所述探测用光向外发射,所述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探测用光的反射光。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模块设于所述照明组件侧边,且所述透镜单元上设有匀光区,所述匀光区用于将所述发射模块发射的所述探测用光匀化成光强分布均匀并具有特定的发射角的光束。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匀光区设于所述透镜单元一侧边缘或环绕所述透镜单元设置。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模块固定于所述安装壳体内壁,且所述发射模块通过隔断与所述照明光束隔开。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模块包括一个或多个红外激光器,所述红外激光器通过固定座固定于所述安装壳体内壁,所述固定座上设有用于隔开所述发射模块与所述照明光束的隔板。

1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辅助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传输部件包括照明传导光纤和探测传导光纤;所述照明传导光纤两端分别连接所述照明光源和所述照明组件,用于将所述照明用光传输至所述照明组件,所述探测传导光纤两端分别连接所述探测光源和所述探测组件,用于将所述探测用光传输至所述探测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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