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交通信号警示装置

文档序号:24685885发布日期:2021-04-13 22:4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交通信号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立柱,若干所述立柱设置在人行道入口,所述立柱的一侧分布有若干激光发射器,另一侧分布有若干激光接收器,每一所述立柱的所有激光发射器与相邻的所述立柱的所有激光接收器一一对应,所述立柱的上端两侧设置有喷雾头,所述喷雾头分别位于所述激光发射器和所述激光接收器的上方,所述喷雾头的喷嘴的喷射角度水平或倾斜向下,人行道的两侧分布有若干指示灯,所述立柱内设置有控制器,所述激光发射器、所述激光接收器、所述喷雾头和所述指示灯均与所述控制器电性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信号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喷雾头的喷嘴的喷射角度为0
°‑
45
°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信号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人行道入口的地面内设置有回收机构,所述回收机构位于所有所述立柱的下方。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交通信号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机构包括水槽和网盖,所述水槽设置在人行道入口的地面中,所述网盖设置在相邻两个所述立柱之间,且位于所述水槽的上方。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信号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面向行人的一侧设置有信号灯,所述信号灯与所述控制器电性连接。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信号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的顶部设置有太阳能板,所述立柱内还设置有储能电源模块,所述太阳能板与所述储能电源模块电性连接,所述储能电源模块与所述控制器电性连接。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信号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灯为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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