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器保持器及将连接器固定到插座上的方法

文档序号:6897290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连接器保持器及将连接器固定到插座上的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光学连接器及电连接器,并且更具体地说,涉及连接器 保持器及将连接器固定在插座上的方法。
背景技术
诸如RCA (美国无线电公司)电缆的许多类型的电缆用于将元件电 连接和/光学连接。例如,RCA电缆通常用于将外围装置连接至电视和/ 或电脑。电缆通常终止于连接器,这些连接器具体设计用于连接到插座 (也称为插口或端口)。端口可以按多种方式构造。例如,端口可安装在 外壳面板的后方,安装在外壳内,或是外壳的一体部分。不管它的精确 结构和位置如何,这些端口都通常旨在通过阴阳型连接来接收特定类型 的连接器。在连接器被安置到端口中之后,如果连接器和/或电缆被撞击 或者以其它方式受到外力和/或震动,连接器就可能意外地从相应的插口 上断开。连接器与端口的这种无意断开可能导致不便、功率损耗和/或数 据丢失等。


图1是将第一示例性连接器固定在第一示例性端口中的第一示例性 保持器的分解立体图。
图1A是第一示例性保持器和固定在第一示例性端口上的第一示例 性连接器的截面图。
图1B是示例性保持器的侧视图。
图2是第二示例性保持器和固定在第二示例性端口上的第二示例性 连接器的截面图。
图3示出了与示例性连接器一同使用的示例性紧固件。
图3A示出了与示例性连接器一同使用的另一示例性紧固件。
图4是第三示例性保持器和固定在第三示例性端口上的第三示例性
连接器的截面图。
图5是第四示例性保持器和固定在第四示例性端口上的第四示例性
连接器的截面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虽然以下公开了用于将RCA型连接器(也称为留声机接口或 CINCH/AV连接器)保持在相应的插口或端口中的示例性保持器,但是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意识到的是,本公开的教导绝不限于这些连接器、 插口和/或端口,并且本公开的教导绝不限于与任何具体类型的外壳或电 装置一同使用。相反,预期本公开的教导可在诸如用于与其他类型的连 接器和/或插口 (例如,光纤连接器和/或端口等) 一起使用的替代使用环 境中实施。例如,虽然这里所描述的示例性保持器被描述为与连接有线 缆或电缆的连接器相结合,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容易认识到的是, 该示例性保持器可以与没有电缆或线缆的装置一同使用。类似地,所公 开的实施例可与任何类型的光学和/或电装置一同使用。例如,所公开的 示例性保持器可用于将连接器(例如RCA连接器)固定到电视、立体声 设备、任何类型的电子娱乐装置(例如机顶盒(STB)、 DVD播放器等)、 膝上型电脑、台式电脑、服务器、受众测量装置(例如人员测量仪、调 谐计、代码和/或信号收集器等)以及/或者便携式电子装置(例如蜂窝式 电话、MP3播放器(例如iPod)、个人数字助理(PDA),照相机)和/ 或任何其他类型的装置以建立和/或保持与另一装置的电连接和/或光学 连接。这样,这里所公开的方法、设备和/或制造的产品可以有利地适于 增强或改善将任何类型的电连接器和/或光学连接器保持在与任何类型的 装置相关联的任何类型的电插座和/或光学插座(例如插口或端口)中。 因此,虽然下文描述了示例性的保持器和方法,但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 将容易地意识到所公开的实施例不是实施这些保持器和/或方法的唯一途 径。
通常,即使在连接器和/或与连接器相关联的电缆或装置受到在缺少 保持器的情况下将连接器从端口移除的外力时,这里所描述的示例性保 持器和/或方法也协助将连接器保持在插座(例如,插口或端口)中。
第一示例性保持器100在图1中示出。所示的示例性保持器100包 括支撑体102和夹持部104。支撑体102包括从夹持部104延伸的臂部以 将保持器100联接至连接器106。夹持部104包括具有内表面110的环形 体以与插座或插口 114的外表面112接合。如下面进一步讨论的,内表 面110提供摩擦阻力以防止连接器106从插座114脱离。
图1中的保持器100示出为与RCA型连接器106—同使用。所示的 示例性连接器106包括外壳部116和联接到电缆120的互连部118,该电 缆120反向于互连部118延伸。在图1和1A的实施例中,连接器106示 出为与相应的RCA型插座或插口 114相结合。在该实施例中,插口 114 安装至电子装置(未示出)的外壳124的外壳面板122上。为了将连接 器106联接至插口 114,互连部118与插口 114中的开口 126接合以在其 间形成电连接。
例如,为了利用保持器100,保持器100可通过紧固件126联接至 连接器106。图1和1A中的紧固件126实施为具有齿形带128的塑料电 缆束带,齿形带128可插入穿过带128的固定部(例如,锁环)130。然 而,任何其它的紧固件(例如,弹性带,扎带等)都可以用来代替紧固 件126或与紧固件126 —起使用。电缆束带126的带128可缠绕连接器 106并且齿形带128的末端可被拉过锁环130以将带128张紧在连接器 106上,以使得电缆束带126将保持器100固定在连接器106上。与连接 器106的连接可能经由外壳部116或电缆部120而受到影响。连接器106 可通过切断紧固件126而被移除,或者如果紧固件126是可释放型的, 那么例如通过将齿形带128从锁环130中释放而将连接器106移除。
支撑体102可包括尺寸适于接收紧固件126的凹槽132。尽管所示 的实施例采用了一对凹槽132,但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容易意识到的是可 使用不同数量(例如,0、 1、 3等)的凹槽。如上所述,采用可移除的紧 固件(图1中的紧固件126)将保持器IOO联接至连接器106允许保持器
100可反复用于现有的连接器。
如图1A的实施例中所示,连接器106可以包括外套筒134和/或接 触套筒136 (例如,导电筒体)以例如提供接地。插口114接收(例如, 通过图1中的开口 126)互连部118,互连部118可操作地联接至连接器 106内的电缆120。在图1A的实施例中,接触套筒136的尺寸适于与插 口 114的外表面112接触(例如,提供接地)。在一些实施例中,接触套 筒136可以延伸超过外套筒134。在其它实施例中,外套筒134可延伸超 4过接触套筒B6,或两个套筒可延伸基本相同的距离。
保持器100被以允许夹持部104在连接器106的前方接合插口 114 的方式联接至连接器106。换句话说,当保持器100和连接器106的结合 组件与插口 114接合时,夹持部104超过连接器106定位而与插口 114 的外表面112相接触。例如,如果在保持器100或连接器106与插口 114 接合之前,保持器100联接至连接器106,则夹持部104在连接器106的 任何套筒(例如,接触套筒136和/或外套筒134)的前方滑动至插口 114 的外表面112上。在一些实施例中,保持器100在联接至连接器106之 前和在连接器106与插口 114相接合之前可与插口 U4相接合。例如, 保持器100的夹持部104可滑动至插口 114的外表面112上。然后,插 口 114可接收连接器106 (即,互连部118被开口 126所接收并且外壳部 116滑动至插口的外表面112之上)。然后,保持器100可被固定至连接 器106 (例如,通过紧固件126)。可以意识到的是,组装保持器100和 连接器106以及将它们每个与插口 114相接合的其它方法也是可行的。
不管组装元件的顺序或方法如何,当与插口 114相接合时,保持器 100防止或大大减少了连接器106从插口 114上意外脱离的发生。如上所 述,夹持部104的内表面110与插口 114之间的摩擦接合阻止保持器100 从插口 114脱离。更具体的说,内表面110构造成对于连接器106的脱 离提供比连接器106与插口 114之间的摩擦阻力更大的阻力。虽然在受 到低于一定水平的外力时,夹持部104的内表面110防止意外脱离,但 内表面110允许保持器100以相对小的力滑动至插口 114上。
在一些实施例中,夹持部104的内表面110包括一个或多个齿状倒
钩138以与插口 114的外表面112接合。如图1A中所示,所示实施例的 倒钩138被间隙140隔开并远离夹持部104 (例如,朝向连接器106)倾 斜。在其他实施例中,内表面110可以包括单个连续的倒钩(即,没有 间隙140)。所述倾斜结构允许夹持部104不受过度阻力地滑动至插口 114 上。然而,当在连接器106和/或保持器100上施加移除力时,倒钩138 可钻入插口 114的外表面112或向外表面112施加磨擦力。
另外或可以选择的,如图1B中所示,被多个间隙140隔开的倒钩 138可以按螺旋型结构分布(例如,生成螺纹),以允许使用者通过扭转 运动移除保持器IOO。换句话说,与间隙140相结合的所述螺旋型结构给 予使用者从插口 114上拧下保持器100的选择,因此克服了夹持部104 所产生的脱离阻力。
通过安装保持器100,降低了连接器106从插口 114上无意断开或移 除的可能性。因此,即使在连接器106受到冲撞或其他移除力时,在连 接器106的互连部118和插口 114之间也保持了电连接或光学连接。示 例性保持器100与连接器106的组件很容易允许例如通过从连接器106 上断开保持器100而故意将连接器106从插口 114移除。需要克服保持 器100的保持能力的拉出力的强度根据情况而定(例如,其依赖于诸如 材料强度等的特性)。保持器100的材料可选择为在受到相当大的移除力 时屈服,从而避免对连接器106、插口 114或电装置造成损坏,同时对于 大多数无意的移除力的施加仍然执行保持功能。
图2示出了另一个示例性保持器200。在该实施例中,保持器200 包括夹持部202、第一支撑体204和第二支撑体206。夹持部202类似于 图1的夹持部104,包括具有内表面208的环形体以与插座或插口 210的 外表面209接合。类似于图1的支撑体102,每个支撑体204和206均包 括从夹持部202延伸的臂部以将保持器200联接至连接器212。在该实施 例中,支撑体204和206沿环形夹持部202分开基本上180度定位。然 而,可选的结构也是可行的。而且,其它实施例可包括多于两个的支撑 体和/或具有不同取向和/或结构的支撑体。
如图1,该实施例中的连接器212包括外壳部214和联接至电缆218
的互连部216,该电缆218反向于互连部216延伸。为了将连接器212联 接至插口 210,互连部216与插口 210中的开口 (例如,图1的开口 126) 接合以与其形成电连接。
为了利用保持器200,该保持器被联接至连接器212。如图l,联接 通过紧固件220完成,虽然紧固件220如图2中所示为塑料电缆束带, 但其可实施为任何其它合适的紧固件(例如,弹性带、扎带等)。在图2
的实施例中,第一和第二支撑体204、 206都联接至连接器212。第二支 撑体206在连接器212接合至插口 210上或从其上脱离期间可提供额外 的夹持支撑。换句话说,包含多个支撑体可更容易在移除和/或安装期间 夹持保持器200并平衡由保持器200所承受的负荷。另外,第一和/或第 二支撑体204和206可包括至少一个尺寸能接收紧固件220的凹槽(未 示出)。
如同与图1相关的以上描述,当保持器200与插口 210接合并联接 至连接器212时,由于内表面208和插口 210之间的摩擦接合,保持器 200降低了连接器212从插口 210上意外脱离的可能性。保持器200可在 需要时容易地被移除,并且/或者设计成在特定水平的移除力下屈服。而 且,如上所解释的,在保持器200或连接器212与插口 210接合之前, 保持器200可被联接至连接器212,或者在连接器212被联接至保持器 200和/或插口210之前,保持器200可与插口210接合。
图3和3A示出了将这里所描述的示例性保持器联接至连接器300 的示例性可选紧固件。图3中的紧固件302包括连续的弹性带。在图3 的实施例中,通过将紧固件302布置在例如保持器的一个或多个凹槽(例 如,图1中的凹槽132)中并使其紧紧环绕连接器300,从而将紧固件302 连接至连接器300和保持器(例如,图1的示例性保持器100或图2的 示例性保持器200)。图3A所示的示例性紧固件304包括具有装在塑料 带中的线的扎带。在该实施例中,紧固件304通过例如保持器中的一个 或多个凹槽系在保持器300周围,然后将紧固件304的两个自由端拧在 一起以保持连接器300。
在图3和3A中,如果保持器不包括凹槽,那么紧固件302或304
可容易地被紧固到保持器的任何合适部位。例如,如上所述,不管是否
存在凹槽,都可通过连接器300的外壳部306或电缆308来进行连接。
图4示出了另一个示例性保持器400。在该实施例中,保持器400 包括夹持部402和支撑体404。该夹持部402类似于图1中的夹持部104, 包括具有内表面406的环形体以与插座或插口 410的外表面408接合。 类似于图1中的支撑体102,支撑体404包括从夹持部402延伸的臂部以 将保持器400联接至连接器412。在该实施例中,支撑体404模制或以其 它方式结合在连接器412上以构成一个整体。例如,支撑体404可模制 在连接器412的外壳部414上。
在图4的实施例中,保持器400以允许夹持部402在连接器412前 方接合插口 410的方式被模制,或以其它方式结合在连接器412上。换 句话说,当保持器400和连接器412与插口 410接合时,夹持部402超 出连接器412定位,与插口 410的外表面相接触。例如,夹持部402在 连接器412的任何套筒(例如,接触套筒416和/或外壳部414)前方滑 动至插口 410的外表面408上。
如上所述,当与插口 410接合时,保持器400大大降低了连接器412 从插口 410上意外脱离的可能性。
图5示出了另一个示例性保持器500。在图5的实施例中,保持器 500包括夹持部502、第一支撑体504和第二支撑体506。夹持部502类 似于图1的夹持部104,包括带有内表面508的环形体以与插座或插口 510的外表面509接合。类似于图2的支撑体204和206,每个支撑体504 和506都包括从夹持部502延伸的臂部以将保持器500联接至连接器512 上。在该实施例中,支撑体504和506基本上沿环形夹持部502分开180 度定位。而且,支撑体504和506被模制或以其它方式结合在连接器512 上以构成一个整体。例如,支撑体504和506可模制在连接器512的外 壳部514上。
如同与图4相关的以上描述,保持器500以允许夹持部502在连接 器512前方接合插口 510的方式被模制在连接器512上。换句话说,当 保持器500和连接器512与插口 510接合时,夹持部502超出连接器512定位,与插口 510的外表面相接触。例如,夹持部502在连接器512的 任何套筒(例如,接触套筒516和/或外壳部514)前方滑动至插口 510 的外表面509上。当与插口510接合时,保持器500大大降低了连接器 512从插口上意外脱离的可能性。
虽然以上所示和所述的示例性保持器示出为与RCA型连接器一同 使用,但是应当意识到的是这里所描述的示例性保持器可与可选的连接 器、端口、电缆、装置等结合实施。
虽然这里描述了某些示例性设备、方法和/或制造的产品,但本发明 所覆盖的范围不限于此。相反,本发明涵盖完全落入所附权利要求字面 含义或等同物原则范围中的所有设备、方法和制造的产品。
相关申请
本申请要求2007年7月16日提交的题为"Connector Retainers and Methods of Securing a Connector to a Receptacle(连接器保持器及将连接器 固定到插座上的方法)"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No.60/949893的优先权。
权利要求
1.一种将连接器固定至插座上的设备,该设备包括与所述插座的突出部的外表面接合的夹持部;和支撑体,该支撑体从所述夹持部延伸以联接至所述连接器,其中所述夹持部比所述连接器的接触套筒更靠近所述突出部的基部。
2. 如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设备,其中所述夹持部是不导电的。
3. 如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设备,其中所述夹持部提供阻止所述连接 器从所述插座上脱离的第一阻力,该第一阻力比阻止所述连接器接合到 所述插座上的第二阻力大。
4. 如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设备,其中所述夹持部还包括多个齿状部件。
5. 如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设备,其中所述夹持部还包括被多个间隙 隔开的多个倒钩。
6. 如权利要求5所限定的设备,其中所述倒钩为螺旋形构造。
7. 如权利要求5所限定的设备,其中所述多个倒钩从所述夹持部的 内表面朝向所述连接器并远离所述插座的基部倾斜延伸。
8. 如权利要求7所限定的设备,其中所述倒钩提供的阻止所述连接 器从所述插座上脱离的阻力大于所述连接器和所述插座之间的接合阻 力。
9. 如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设备,其中所述支撑体包括至少一个在所 述夹持部安置在所述插座上时远离所述插座的基部延伸的臂部。
10. 如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设备,其中所述支撑体被模制在所述连 接器上。
11. 如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设备,该设备还包括将所述支撑体固定 在所述连接器上的紧固件。
12. 如权利要求ll所限定的设备,其中所述紧固件是可移除的。
13. 如权利要求12所限定的设备,其中所述紧固件是可重复使用的。
14. 如权利要求11所限定的设备,其中所述紧固件包括弹性带。
15. 如权利要求14所限定的设备,其中所述带是连续的。
16. 如权利要求ll所限定的设备,其中所述支撑体还包括接收所述 紧固件的至少一部分的凹槽。
17. 如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设备,其中所述连接器是RCA型连接器。
18. —种将连接器固定至突出的插口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将所述插口的外表面与保持器的环形夹持部相接合; 将所述保持器的支撑体联接至所述连接器,使得所述夹持部位于所述连接器的至少一个接触套筒与所述插口的基部之间。
19. 如权利要求18所限定的方法,其中阻止所述连接器从所述插口 上脱离的阻力大于阻止将该连接器接合至所述插口上的阻力。
20. 如权利要求18所限定的方法,其中接合所述外表面包括利用多 个倒钩接合该外表面。
21. 如权利要求20所限定的方法,其中所述倒钩从所述夹持部的内 表面朝向所述连接器倾斜延伸。
22. 如权利要求21所限定的方法,其中所述倒钩阻止所述连接器从 所述插口上脱离。
23. 如权利要求18所限定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支撑体联接至所述连 接器包括将紧固件固定至该支撑体和该连接器。
24. —种连接器,该连接器包括 接收电缆的端部的筒体; 从基部延伸以与插座的凹口接合的触头;位于所述筒体前方以与所述插座的延伸部的外表面接合的夹持部;和连接所述夹持部和所述筒体的支撑体。
25. 如权利要求24所限定的连接器,其中所述夹持部提供的阻止所 述连接器从所述插座上脱离的阻力大于阻止所述连接器接合至所述插座 上的阻力。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连接器保持器和将连接器固定至插座上的方法。一种示例性设备包括与所述插座的突出部的外表面接合的夹持部;和支撑体,该支撑体从所述夹持部延伸以联接至所述连接器,其中所述夹持部比所述连接器的接触套筒更靠近所述突出部的基部。
文档编号H01R13/639GK101350478SQ20081010920
公开日2009年1月21日 申请日期2008年5月16日 优先权日2007年7月16日
发明者马克·理查德·凯夫 申请人:尼尔逊媒介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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