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ED灯贴片接线端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66716阅读:53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LED照明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LED灯贴片接线端子。



背景技术:

接线端子作为电连接的专用接头,产品种类已经超过3000种,被广泛地应用于各类工业控制柜和电器件的电连接场合。但是,现有的贴片接线端子结构复杂,大都为组合式安装结构,其一个零部件的损坏将导致整个接线端子无法使用,造成资源浪费;而且现有的接线端子在端子本体的外缘均需要一层特定的塑胶外壳进行保护,其在接线过程中,操作麻烦,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LED灯贴片接线端子,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LED灯贴片接线端子,包括端子本体,所述端子本体由底板、U弹片和端盖组成,端盖的下端固定连接在底板的两侧,且端盖的上端设置有挡线板;所述端盖与底板之间留有进线口;所述端盖的左右两侧还均设置有夹线弹片,夹线弹片的上端固定连接有向外打开的凸角,两个相同的夹线弹片的前端相互贴合呈V字形槽,且V字形槽的上端与挡线板的下端贴合;所述底板的前端与U形弹片的一端固定连接,U形弹片的另一端固定设置有施力卡口,施力卡口的前端固定连接有脱线扣;所述底板在与U形弹片的连接处还设置有两根竖立的限位柱。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端子本体是由一个五金板料一体成型。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脱线扣为半圆弧状结构,且半圆弧的两端角朝上,半圆弧的下端面与两个向外打开的凸角呈一定距离相对。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施力卡口可用作螺丝刀压工具点。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限位柱可用作U型弹片的限位,防止U型弹片按压过位造成的塑性变形,同时可防止导线插入时的左右摆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挡线板置于夹线弹片上方,防止导线插入时从顶部窜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LED灯贴片接线端子,通过将端子本体采用一个五金板料一体成型,其结构简洁,加工工序简单,尺寸定位精准,不需要额外的塑胶外壳进行密封,大大的节约了资源;而且,一体式的进线口和夹线弹片使得接线牢靠,操作简单便捷;同时设置有脱线结构,方便电路的检查和维护。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端子本体、2-底板、3-U形弹片、4-端盖、5-挡线板、6-进线口、7-限位柱、8-夹线弹片、9-V字形槽、10-凸角、11-施力卡口、12-脱线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LED灯贴片接线端子,包括端子本体1,端子本体1由底板2、U形弹片3和端盖4组成,且端子本体1是由一个五金板料一体成型;端盖4的下端固定连接在底板2的两侧,在端盖4的上端预留有与V字形槽9贴合的延伸块5;在端盖4与底板2围成的空隙之间形成有进线口6;在端盖4的左右两侧还均设置有夹线弹片8,夹线弹片8受压力挤压会向外张开,在夹线弹片8的上端固定连接有向外打开的凸角10,两个相同的夹线弹片8的前端相互贴合呈V字形槽9,且V字形槽9的上端与延伸块5的下端相对,可防止导线从顶部窜出,取代传统端子塑胶壳的功能,有效的节约了资源;底板2的前端与U形弹片3的一端固定连接,U形弹片3的另一端固定设置有施力卡口11,施力卡口11可用作螺丝刀压工具点,施力卡口11的前端固定连接有脱线扣12,脱线扣12为半圆弧状结构,且半圆弧的两端角朝上,半圆弧的下端面与两个向外打开的凸角10相对;底板2在与U形弹片3的连接处还设置有两根竖立的限位柱7,防止操作脱线时,U型弹片3按压过位导致变形,同时防止导线插入时的左右摆动;本LED灯贴片接线端子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只需将导线直接插入进线口6内,由两个相同的夹线弹片8组成的V字形槽9会对导线起到自动固定的作用,并可通过限位柱13进一步进行稳固;当需要拆卸的时候,也可通过螺丝刀施力于施力卡口11处,施力卡口11受压力迫使脱线扣12的下端面挤压两个向外打开的凸角10,从而带动与之连接的夹线弹片8打开,工作人员直接将导线抽出即可;其操作简单,安装拆卸方便。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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