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性能的耳机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03706阅读:29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耳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高性能的耳机线。



背景技术:

随着个人数字产品的发展和日渐普及,而为了让使用者在不干扰旁人的状况下聆听电子产品所提供的声音信号,以及在公共场合享受相对独立隐私的声音空间,耳机已成为电子产品的必要配件。而在耳机的使用过程中,耳机头、耳机线和耳塞式最主要的三件部件。在耳机的长期使用中,耳机线的损坏率是最高的,而一旦耳机线发生损坏就会严重影响整个耳机的使用效果,严重的就会出现声音失真以及没有声音的现象。在耳机线的损坏中,连接端的损坏是最常见的,也是损坏最严重的。传统耳机为了克服这一问题,通常采取的方法是在连接端采用硬质塑料进行加固或者采用活动端进行活动连接,避免进一步的使耳机线受损。而且在经常使用的耳机中,耳机线也会由于在各种各样的条件下使用而变得污浊不堪,长期受到人们的诟病。特别的,在传统的耳机线中为了降低实际的成本,往往仅仅包括线芯和封闭层,在传输信号的过程中会受到外界电磁信号的干扰导致传输信号的失真。



技术实现要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高性能的耳机线,包括线芯和包覆层,所述线芯固定安装在包覆层内部,且在线芯和包覆层之间充填有硅胶层形成单体,所述单体外表面包覆有屏蔽层,在单体上均匀的安装有若干个固定箍,所述单体两端连接处分别设有波纹嵌入块,所述波纹嵌入块呈楔状固定安装在单体外表面,所述波纹嵌入块上并排排列由一系列波纹槽,且在波纹槽内部充填有硅胶膜,所述波纹槽外表面和单体外表面均通过PVC薄膜包覆。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屏蔽层由HDMI-DVI型金属屏蔽膜组成,且屏蔽层的厚度不大于0.01mm。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固定箍的分布密度为5个/m,且固定箍的内外直径差小于0.02mm。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波纹嵌入块的横向长度为10cm,且纵向高度为0.4cm。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PVC薄膜厚度为0.01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高性能的耳机线,通过设置将线芯和包覆层之间通过硅胶层连接形成单体,并且在单体上均匀的固定有固定箍,形成稳定的体系,在单体外表面上加设的屏蔽层可以有效的屏蔽外界的干扰信号,提高信号传输的稳定性,特别是在连接端两端加设的波纹嵌入块可以有效的保护单体耳机线不被经常的使用而折断或者破损,而对于波纹嵌入块内侧充填的硅胶膜一方面可以充填波纹槽,另一方面还不影响波纹嵌入块的作用,在防止折断和破损的同时提高美观性,而位于外表面的PVC薄膜具有较好的可清洁性,可以防止长时间的使用而导致的无法清洗而污浊不堪的现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线芯;2-包覆层;3-硅胶层;4-单体;5-屏蔽层;6-固定箍;7-波纹嵌入块;8-波纹槽;9-硅胶膜;10-PVC薄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高性能的耳机线,包括线芯1和包覆层2,所述线芯1固定安装在包覆层2内部,且在线芯1和包覆层2之间充填有硅胶层3形成单体4,所述单体4外表面包覆有屏蔽层5,在单体4上均匀的安装有若干个固定箍6,所述单体4两端连接处分别设有波纹嵌入块7,所述波纹嵌入块7呈楔状固定安装在单体4外表面,所述波纹嵌入块7上并排排列由一系列波纹槽8,且在波纹槽8内部充填有硅胶膜9,所述波纹槽8外表面和单体4外表面均通过PVC薄膜10包覆。

优选的是,所述屏蔽层5由HDMI-DVI型金属屏蔽膜组成,且屏蔽层5的厚度不大于0.01mm;所述固定箍6的分布密度为5个/m,且固定箍6的内外直径差小于0.02mm;所述波纹嵌入块7的横向长度为10cm,且纵向高度为0.4cm;所述PVC薄膜10厚度为0.01mm。

具体使用方式及优点:该高性能的耳机线,通过设置将线芯和包覆层之间通过硅胶层连接形成单体,并且在单体上均匀的固定有固定箍,形成稳定的体系,在单体外表面上加设的屏蔽层可以有效的屏蔽外界的干扰信号,提高信号传输的稳定性,特别是在连接端两端加设的波纹嵌入块可以有效的保护单体耳机线不被经常的使用而折断或者破损,而对于波纹嵌入块内侧充填的硅胶膜一方面可以充填波纹槽,另一方面还不影响波纹嵌入块的作用,在防止折断和破损的同时提高美观性,而位于外表面的PVC薄膜具有较好的可清洁性,可以防止长时间的使用而导致的无法清洗而污浊不堪的现象。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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