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容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87697阅读:28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容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子元件技术领域,更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电容器。



背景技术:

电容器,通常简称其容纳电荷的本领为电容,用字母C表示。电容器,顾名思义,是‘装电的容器’,是一种容纳电荷的器件,理论上任何两个彼此绝缘且相隔很近的导体(包括导线)间都构成一个电容器。电容器是电子设备中大量使用的电子元件之一,广泛应用于电路中的隔直通交,耦合,旁路,滤波,调谐回路,能量转换,控制等方面。

现有技术上的电容器,其防爆效果是检验其质量的一大关键指标。盖板顶部防爆式的防爆装置是其中一种防爆方式。当电容器超过其运行寿命后,由于金属化薄膜过度自愈,以及聚丙烯薄膜长期在电场作用下的老化,产生较多的热量,聚丙烯和浸渍剂会分解而产生大量气体。气体使铝壳内部压强上升,而铝壳上部的外翻边与盖板的外翻边滚边咬合紧密,致使盖板的中间部位向上隆起,从而拉脱防爆板上固定的焊点,达到电容器开路保护的防爆效果。

但是该种防爆装置在防爆后,电容器内高气压释放完毕,盖板容易由于重力等原因而重新落回原处,造成连接轴与焊点接触,使得电容器重新工作,而防爆后的电容器已不具有再次防爆的效果,影响电容器的使用安全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能够在防爆后避免连接轴与电极片重新接触的电容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电容器,包括连接轴、盖板和与盖板焊接的电极片,所述盖板上设置有穿孔,所述连接轴穿过并延伸出穿孔,所述连接轴的延伸端与电极片焊接,所述盖板的穿孔内壁上设置有用于分隔电极片和连接轴的绝缘弹出机构。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绝缘弹出机构包括压缩弹簧和一端受压缩弹簧抵触的闭合板,所述闭合板的另一端抵触在连接轴上。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绝缘弹出机构包括设置在穿孔内壁上的环形凹槽,所述连接轴上设置有倒钩,所述倒钩向电极片方向倾斜。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连接轴上设置有环形套,所述倒钩设置在环形套上。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盖板朝向电极片的一侧设置有若干个隔条,所述隔条围绕穿孔设置,所述电极片从隔条之间的间隙延伸出去。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绝缘弹出机构,能够防止防爆后的连接轴重新与电极片触碰在一起,从而保持电容器的开路效果,保证了该种电容器的使用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一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处的放大图;

图3为实施例二的示意图;

图4为图3中B处的放大图;

图5为图4中C处的放大图。

附图标记:1、连接轴;2、盖板;21、穿孔;3、电极片;4、绝缘弹出机构;41、压缩弹簧;42、闭合板;43、环形凹槽;44、倒钩;45、环形套;5、隔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为方便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理解,结合附图对具体实施方式做出如下描述。

实施例一:一种电容器,包括连接轴1、盖板2和焊接在盖板2上的电极片3,盖板2上设置有穿孔21,连接轴1穿过穿孔21并延伸出一小段,该延伸段与电极片3焊接,将该处密封,保证原有防爆结构的正常工作。盖板2的内设置有绝缘弹出机构4,该绝缘弹出机构4包括压缩弹簧41和闭合板42,该电容器未防爆时,该闭合板42抵触在连接轴1的外壁上;当电容器防爆后,连接轴1被拉出从而断开与电极片3的连接,此时闭合板42受压缩弹簧41的推动作用将穿孔21闭合,从而实现了避免连接轴1受重力等原因而退回原处,重新与电极片3抵触的作用,保证了该种电容器的使用安全性。

盖板2朝向电极片3的一侧设置有若干个隔条5,隔条5围绕穿孔21设置,连接电极片3的线路从隔条5之间的间隙延伸出去。隔条的数量优选为3个,分别从三面围住电极片3,电极片3从剩余的一面延伸出线路。该设置一方面能够减少焊接时锡的流失,另一方面能够使得电极片3上的焊接处呈方形,当电极片3与连接轴1断开连接时,该方形的电极片3会产生一定的位移,受隔条的阻挡作用,电极片3很难回复到原位而与连接轴1接触,从而进一步保证了该电容器的使用安全性。

实施例二:该实施例与实施例一大致相同,区别在于绝缘弹出机构4包括设置在穿孔21内壁上的环形凹槽43,连接轴1上设置有环形套45,环形套45上设置有倒钩44,倒钩44向电极片3方向倾斜设置。当电容器防爆后,连接轴1被拉出从而断开与电极片3的连接,由于环形套45上的倒钩44向电极片3所在方向倾斜,使得该倒钩44能够被拉到穿孔21内的环形凹槽43内。当连接轴1倒退时,倒钩44能够卡在环形凹槽43内,从而避免了连接轴1倒退而重新与电极片3连接的情况,保证了该电容器的使用安全性。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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