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AGV小车自动充电的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68919发布日期:2018-06-01 21:08阅读:188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AGV小车自动充电的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充电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AGV小车自动充电的机构。



背景技术:

目前AGV小车充电的模式有以下几种:一是人工插拔插销的方式;二是自动无线充电。

上述第一种,人工操作,人工投入增加,成本增加;第二种无线充电,AGV小车需要有无线充电模块,且充电位也需要匹配的充电模块,增加AGV小车的成本,且充电站成本也较高。

因此市场急需一种通过机械机构结合,自动伸缩插头,实现自动化充电,减少人力,降低AGV小车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AGV小车自动充电的机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AGV小车自动充电的机构,包括固定座,所述固定座顶部中心设置有电动推杆,所述电动推杆的外侧套有保护套,所述保护套通过固定螺栓固定在固定座上,所述电动推杆的左右两侧均设置有导电杆,所述导电杆的左右两侧均设置有导杆,左侧导杆的左侧设置有通过固定螺栓固定在固定座上的行程开关,所述电动推杆贯穿固定座后固定有连接块,所述导杆固定设置在连接块的左右两侧,所述连接块底部设置有固定板,所述导电杆与固定板的底部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导电杆与固定座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一滑套。

优选的,所述导杆与固定座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二滑套。

优选的,所述行程开关上方设置有连接件,所述连接件与导杆顶部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导电杆的外部套装有电机保护套。

优选的,所述导电杆的上端设置有内部电极固定件,所述导电杆处在固定板的下端设置有外部电极固定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设置有电动推杆,可以将外部电极固定件推出,实现插销的动作,通过在电动推杆侧边装有行程开关,实现自动到位检测;通过在导电杆的顶部设置有内部电极固定件,将电瓶两个电极分别固定在内部电极固定件上,在导电杆上套有电极保护套,防止电源短路,以及防止漏电,本实用新型实现自动充电功能,减少人力输出,以及使用较低的成本实现自动充电,可以串联整个调度系统,安全可控,当充电完成后自动完成充电。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用于AGV小车自动充电的机构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用于AGV小车自动充电的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电动推杆,2-固定螺栓,3-行程开关,4-连接件,5-保护套,6-内部电极固定件,7-导电杆,8-导杆,9-第二滑套,10-固定座,11-连接块,12-固定板,13-第一滑套,14-外部电极固定件,15-电极保护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AGV小车自动充电的机构,包括固定座10,所述固定座10顶部中心设置有电动推杆1,所述电动推杆1的外侧套有保护套5,所述保护套5通过固定螺栓2固定在固定座10上,所述电动推杆1的左右两侧均设置有导电杆7,所述导电杆7的左右两侧均设置有导杆8,左侧导杆8的左侧设置有通过固定螺栓2固定在固定座10上的行程开关3,所述电动推杆1贯穿固定座10后固定有连接块11,所述导杆8固定设置在连接块11的左右两侧,所述连接块11底部设置有固定板12,所述导电杆7与固定板12的底部固定连接。

其中,所述导电杆7与固定座10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一滑套13;所述导杆8与固定座10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二滑套9;所述行程开关3上方设置有连接件4,所述连接件4与导杆8顶部固定连接;所述导电杆7的外部套装有电极保护套15;所述导电杆7的上端设置有内部电极固定件6,所述导电杆7处在固定板12的下端设置有外部电极固定件14。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通过设置有电动推杆1,可以将外部电极固定件14推出,实现插销的动作,通过在电动推杆1侧边装有行程开关3,实现自动到位检测;通过在导电杆7的顶部设置有内部电极固定件6,将电瓶两个电极分别固定在内部电极固定件6上,在导电杆7上套有电极保护套15,防止电源短路,以及防止漏电。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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