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拆卸USB充电电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91743发布日期:2019-03-13 23:32阅读:615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拆卸USB充电电池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拆卸USB充电电池。



背景技术:

电池作为一种常用的日常用品,广泛应用于各种设备当中,如玩具、遥控器、照相机、电子钟表等各类产品中,市面上电池主要有一次性的碳性电池,碱性电池以及可充电的镍锰、镍铬、镍氢电池等,随着锂电池技术的日益成熟以及能量密度高、充电快、环保等优势,市场上逐渐出现锂可充电电池,并成为普及趋势。

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USB充电电池,但是很多的USB充电电池的结构相对复杂,加工工序也比较麻烦,市场中出现的USB充电电池的电池帽盖也常常容易因为装配或个人使用等容易遗失,导致电池不能够再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充电性能佳,组装方便的可拆卸USB充电电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拆卸USB充电电池,包括电路板和电芯,所述电路板与所述电芯电连接,所述电路板设置有用于对电芯充电的充电接口,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外壳和电池帽盖,所述外壳设置有限位部,所述电池盖帽设置扣合部,所述扣合部可拆卸地扣合在所述限位部,使所述电池盖帽与外壳构成一个电池整体;

所述电芯和电路板设置在所述外壳的内部,所述外壳的侧壁设有与所述充电接口匹配的第一通孔;

所述电池帽盖设置有正极片,所述正极片的上端外凸于所述电池帽盖的上端面,以形成所述电池的正极端,所述正极片的下端电连接于所述电路板,所述电池的负极端在所述电芯的下端面形成。

优选地,所述电池盖帽包括底盖和扣合部,所述扣合部包括伸长部和勾部,所述伸长部垂直设置在所述底盖,所述勾部设置在所述伸长部末端;所述限位部为开口,所述开口对称设置在靠近所述外壳的开口端两侧。

优选地,所述电芯设有同向引出的电芯正极导针和电芯负极导针,所述电芯正极导针和电芯负极导针电连接所述电路板,所述电芯负极导针通过负极片电连接所述外壳,所述外壳底部为电池负极。

优选地,所述电芯包括正极箔片、隔膜和负极箔片,所述正极箔片、隔膜和负极箔片依次相互卷绕一体,所述隔膜位于正极箔片和负极箔片之间,所述电芯正极导针连接所述正极箔片,所述电芯负极导针连接所述负极箔片。

优选地,所述电芯正极导针和电芯负极导针下方都设有极耳部,所述极耳部分别铆合正极箔片、负极箔片。

优选地,所述底盖上设有内凹的腔,所述腔底部设置有第二通孔,正极片设置于腔内且其接触弹片穿过所述第二通孔与所述电路板连接构成电池的正极。

优选地,所述底盖上设置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对称设置在所述第二通孔的两侧。

优选地,所述外壳为一端封闭的圆筒状结构,所述外壳的开口端与所述电池盖帽的外周表面相对应。

优选地,所述负极片包括设置在电芯底端的第一接触片、设置在电芯顶部的第二接触片和连接两个接触片的连接片,所述第一接触片长度大于所述第二接触片。

优选地,所述第二接触片上设有第三通孔,电芯负极导针穿过所述第三通孔固定所述负极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通过设置一体化的外壳,使整个电池的结构更为简单,对于电池外壳的加工也更为方便;

通过设置限位部与扣合部,通过卡扣连接的方式代替传统的铆接、焊接使电池的生产工序更为简单,生产效率更高;

通过将负极片套设在电芯负极导针上代替传统的焊接以及导线连接,使负极片在起到导电连接作用的情况下能够在电池内部保持相对稳定的位置,使电池的使用更为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拆卸USB充电电池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拆卸USB充电电池的爆炸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电芯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电池帽盖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电池帽盖底部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负极片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壳,11.限位部,12.第一通孔,2.电池帽盖,21.底盖,211.腔,212.第二通孔,213.限位槽,22.扣合部,221.伸长部,222.勾部,3.电路板,4.电芯,41.电芯正极导针,42.电芯负极导针,43.正极箔片,44.隔膜,45.负极箔片,46.极耳部,5.充电接口,6.正极片,7.负极片,71.第一接触片,72.第二接触片,721.第三通孔,73.连接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涉及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则该方向性指示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另外,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则该“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结合图1-5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可拆卸USB充电电池,包括电路板3和电芯4,所述电路板3与所述电芯4电连接,所述电路板3设置有用于对电芯4充电的充电接口5,还包括外壳1和电池帽盖2,所述外壳1设置有限位部11,所述电池盖帽2设置扣合部22,所述扣合部22可拆卸地扣合在所述限位部11,使所述电池盖帽2与外壳1构成一个电池整体;所述电芯4和电路板3设置在所述外壳1的内部,所述外壳1的侧壁设有与所述充电接口5匹配的第一通孔12;所述电池帽盖2设置有正极片6,所述正极片6的上端外凸于所述电池帽盖2的上端面,以形成所述电池的正极端,所述正极片6的下端电连接于所述电路板3,所述电池的负极端在所述电芯4的下端面形成。

具体的,所述电池盖帽2包括底盖21和扣合部22,所述扣合部22包括伸长部221和勾部222,所述伸长部221垂直设置在所述底盖21,所述勾部222设置在所述伸长部221末端,具体的,所述勾部222的牙口向外,所述限位部11为开口,所述开口对称设置在靠近所述外壳1的开口端两侧,所述的扣合部22设有两个,与所述的开口匹配,扣合部22的勾部222与限位部11的开口连接,勾部222的牙口向外能够勾在限位部11处,此处的勾部222与所述的开口尺寸相近,以使勾部222能顺利通过所述的开口,二者间隙或者过渡配合,起到固定限位的作用,使整个电池的结构完整紧凑。

具体的,所述电芯4设有同向引出的电芯正极导针41和电芯负极导针42,所述电芯正极导针41和电芯负极导针42电连接所述电路板3,所述电芯负极导针42通过负极片7电连接所述外壳1,所述外壳1底部为电池负极。

具体的,电芯4包括正极箔片43、隔膜44和负极箔片45,正极箔片43、隔膜44和负极箔片45依次相互卷绕一体成圆柱形,隔膜44位于正极箔片43和负极箔片45之间,电芯正极导针41连接正极箔片43,电芯负极导针42连接负极箔片45,电芯正极导针41和电芯负极导针42下方都设有极耳部46,极耳部46为扁平状,电芯正极导针41通过极耳部46分别铆合正极箔片43,电芯负极导针42通过极耳部46铆合负极箔片45,整个结构连接紧密稳固,不会松动,导电性更好。

在具体的实施例中,由于正极片6通常与电池帽盖2结合,因此在底盖21上设有内凹的腔211,用来安装正极片6,而在腔211底部设置有第二通孔212,正极片6设置于腔211内且其接触弹片穿过所述第二通孔222与电路板3连接构成电池的正极。

为了防止安装在外壳1内部的电路板3发生晃动而导致电路板3接触不良,在底盖21上设置有限位槽213,所述限位槽213对称设置底盖21的孔212的两侧,限位槽213的尺寸与电路板3的尺寸相近,电路板3与限位槽213能够发生间隙或者过渡配合,以使电路板3能够恰好的安装在限位槽213的内部,使电路板3位置固定避免晃动等情况的发生。

本实施例中的的外壳1为一端封闭的圆筒状结构,所述外壳1的开口端与所述电池盖帽2的外周表面相对应。将外壳1一体化设置,简化的USB充电电池的结构,也使得加工更为方便。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负极片7包括设置在电芯4底端的第一接触片71、设置在电芯4顶部的第二接触片72和连接两个接触片的连接片73,由于第二接触片72要与电芯4的负极导针连接,因为优选第一接触片71长度大于所述第二接触片72,第一接触片71能够正好位于电芯4底部,使负极片7与电芯4的接触更好。在所述第二接触片72上设有第三通孔721,电芯负极导针42穿过所述第三通孔721固定所述负极片7。

本USB充电电池通过设置一体化的外壳1,使整个电池的结构更为简单,对于电池外壳1的加工也更为方便;通过设置限位部11与扣合部22,通过卡扣连接的方式代替传统的铆接、焊接使电池的生产工序更为简单,生产效率更高;通过将负极片7套设在电芯负极导针上代替传统的焊接以及导线连接,使负极片7在起到导电连接作用的情况下能够在电池内部保持相对稳定的位置,使电池的使用更为安全。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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