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快充的纽扣式锂电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012299发布日期:2021-02-20 19:21阅读:88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快充的纽扣式锂电池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池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快充的纽扣式锂电池。


背景技术:

[0002]
电池(battery)指盛有电解质溶液和金属电极以产生电流的杯、槽或其他容器或复合容器的部分空间,能将化学能转化成电能的装置。具有正极、负极之分。随着科技的进步,电池泛指能产生电能的小型装置。
[0003]
但是,电池极耳都是安装在箔片的端部,导致内阻较大,电流传输是产生电流较小,使用在移动产品上的待机时间短,不利于长时间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0004]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快充的纽扣式锂电池,该可快充的纽扣式锂电池能够将电池内部的内阻减小,变大电流工作,使得移动产品上的待机时间更长,实现快速充电的功能。
[0005]
为达此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0006]
一种可快充的纽扣式锂电池,包括正极铝箔、负极铜箔、正极极耳、负极极耳、第一隔膜和第二隔膜,所述第一隔膜位于所述正极铝箔与所述负极铜箔之间,所述第二隔膜位于所述负极铜箔远离所述正极铝箔的一侧,所述正极极耳固定在所述正极铝箔上,所述负极极耳固定在所述负极铜箔上,所述正极铝箔、所述第一隔膜、所述负极铜箔和所述第二隔膜依次贴合并以所述正极铝箔为内进行转绕成电池本体,所述电池本体的外侧包覆有包覆膜,所述正极极耳与所述正极铝箔一端的长度是所述正极极耳与所述正极铝箔另外一端的长度的两倍,所述电池本体的高度与所述电池本体的底面直径之间的比值小于一。
[0007]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包括外壳,所述外壳盖在所述电池本体的外侧,所述包覆膜位于所述外壳的内部。
[0008]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外壳为钢壳或者铝壳。
[0009]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负极极耳与所述负极铜箔一端的长度是所述负极极耳与所述负极铜箔另外一端的长度的两倍。
[0010]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提供一种可快充的纽扣式锂电池,该可快充的纽扣式锂电池能够将电池内部的内阻减小,变大电流工作,使得移动产品上的待机时间更长,实现快速充电的功能。
附图说明
[0011]
下面根据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0012]
图1为实施例一所述的一种可快充的纽扣式锂电池的转绕成型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13]
图2为实施例一所述的一种可快充的纽扣式锂电池的拆包后各分层的主视图;
[0014]
图3为实施例二所述的一种可快充的纽扣式锂电池的拆包后各分层的主视图。
[0015]
图1至图3中:
[0016]
1、正极铝箔;2、负极铜箔;3、正极极耳;4、负极极耳;5、第一隔膜;6、第二隔膜;7、电池本体。
具体实施方式
[0017]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0018]
实施利一:
[0019]
如图1至图2所示,于本实施例中,一种可快充的纽扣式锂电池,包括正极铝箔1、负极铜箔2、正极极耳3、负极极耳4、第一隔膜5和第二隔膜6,所述第一隔膜5位于所述正极铝箔1与所述负极铜箔2之间,所述第二隔膜6位于所述负极铜箔2远离所述正极铝箔1的一侧,所述正极极耳3固定在所述正极铝箔1上,所述负极极耳4固定在所述负极铜箔2上,所述正极铝箔1、所述第一隔膜5、所述负极铜箔2和所述第二隔膜6依次贴合并以所述正极铝箔1为内进行转绕成电池本体7,所述电池本体7的外侧包覆有包覆膜,所述正极极耳3与所述正极铝箔1一端的长度是所述正极极耳3与所述正极铝箔1另外一端的长度的两倍,所述电池本体7的高度与所述电池本体7的底面直径之间的比值小于一。
[0020]
当所述电池本体7的高度为h、所述电池本体7的底面直径为d时,h/d小于1。
[0021]
具体的,还包括外壳,所述外壳盖在所述电池本体7的外侧,所述包覆膜位于所述外壳的内部。
[0022]
所述外壳为钢壳,于其他实施例中,所述外壳还可以为铝壳。
[0023]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负极极耳4的位置不定。
[0024]
其中所述正极极耳3的位置设置相较在中间的位置,使得电池的内阻变小,在充电过程中电流增大,不受尺寸的限制,安装在需要的产品上时,整机的待机时间能够足够长。
[0025]
实施例二:
[0026]
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的区别在于: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负极极耳4与所述负极铜箔2一端的长度是所述负极极耳4与所述负极铜箔2另外一端的长度的两倍。
[0027]
不但所述正极极耳3的位置设计在较为中间的位置,所述负极极耳4的位置也设计在靠近中间的位置,在回路上更加短,传输电流的效率更加高。
[0028]
需要声明的是,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及所运用技术原理,在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技术范围内,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容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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