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弹簧凸台式灯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800346阅读:29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三弹簧凸台式灯角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改进的荧光灯灯角,它有一个弹性凸台靠三个弹簧支撑,属照明灯具工业领域中的常用备件。
现有的荧光灯灯角有两类一类是灯角的两个插孔固定不动,荧光灯管的管脚插入插孔后,将灯角固定在灯具上,由于灯管尺寸上的误差致使电接触不良、更换灯管时不方便;另一类是一对灯角中有一个灯角的插孔内连有一个用粗钢丝弯成的弹簧,当灯脚插入插孔后,可凭借弹簧的弹性补偿灯管尺寸上的误差,使得电接触较好,便于更换灯管。其主要缺点是压紧弹簧时,弹簧很容易与插孔的导电片接触,使用不安全,而且灯角靠螺钉与灯具连接,体积较大,外观不精致。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对现有的灯角进行改进,设计一种带弹性凸合的灯角,两个插头在凸合上,安装灯管时可以靠弹性压进凸台,使灯管尺寸的误差得以弥补,达到电接触良好,而且便于更换灯管。灯角与灯具的连接采用槽式安装,更便于拆卸,而且体积小、美观、易于加工与组装。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设计的灯角如图所示,包括下为方形上为园形和周边内翻的侧壁〔1〕,带有一对插孔的园凸台〔2〕和一个盖板〔7〕。盖板中间有一园形孔,使凸台可于园孔内弹动,盖板上四周有三个沉孔〔13〕,凸台〔2〕的边沿上有两个相对的挡片〔10〕,当盖板用紧固螺钉固定在侧壁〔1〕上时,该挡片顶在盖板的内壁。侧壁、凸台及盖板均为注塑成型。侧壁〔1〕内注塑有三个弹簧座〔9〕、〔11〕及三个螺孔〔14〕,侧壁底部有两个矩形槽〔6〕及两个缺口〔12〕。在凸台〔2〕上的两个插孔内端各有一个同样的独立弹簧顶在导电触点片〔3〕的园片与弹簧座〔9〕之间,使导电片〔3〕的园片直接顶在插孔的内端。另有一个平衡弹簧〔5〕顶在弹簧座〔11〕及凸台〔2〕的内侧,其作用是保持灯管与灯角平衡而且电接触紧密。
在组装时,将一个平衡弹簧〔5〕一端放在弹簧座〔11〕上,又将两个弹簧〔4〕的一端分别放在弹簧座〔9〕上,将两个导电触点片〔3〕的园片分别压在弹簧〔4〕的另端上。将凸台〔2〕压在导电触点片〔3〕的园片上,使凸台上的两个插孔正对在导电触点片〔3〕的园片的中心,然后将盖板〔7〕上的园孔穿过凸台,凭借凸台边沿上的挡片〔10〕,使凸台在园孔内定位,即凸台可以向下压紧弹簧,但最高不超过挡板,最后将盖板〔7〕上的三个紧固螺钉〔8〕拧紧到侧壁〔1〕的螺钉孔内,使导电触点片〔3〕的方片端正卡在侧壁底部的缺口〔12〕中。使用时与荧光灯的电源电路相接。
当这样的两个灯角与灯具以槽口形式安装好以后,即可将荧光灯管的一侧两个灯脚插入一个灯角凸台上的插孔中,使凸台压紧弹簧,使两灯角间的距离加大。同时,将荧光灯的另一侧两个灯脚插入另一灯角凸台的插孔中,使凸台压紧弹簧,然后放开两侧压紧的弹簧,使荧光灯管平衡地安装好。由于弹性凸台的作用,使得灯管灯脚与灯角的电接触紧密。当需更换灯管时,可将一侧的两个灯脚压凸台,使之压紧弹簧,增大两灯角间的距离,将灯管取下,再换上新的灯管。
这样的三个弹簧支撑的凸台当用手按下时,弹性柔合,而现有的那类带一个粗弹簧的灯角按下时感到僵硬。
另外,本实用新型设计的灯角与灯具连接时采用槽形插接安装方式,代替螺钉连接,既安全又省事。
本实用新型的特点,除有三个弹簧使安装灯管方便、与灯具靠槽口连接方便外,由于它是由塑料注塑成形的部件,所以轻巧,美观,另部件少,易于组装。它虽然是件小的备件,但是日常生活中消费量很大,经济价值是可观的。
另外它使用安全。由于电接触好,不会发生漏电事故。
下面再结合附图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主视及剖面图。
图2为立体解剖图。
其中〔1〕为侧壁〔2〕为凸台
〔3〕为导电触点片〔4〕为独立的弹簧〔5〕为平衡弹簧〔6〕为槽口〔7〕为盖板〔8〕为紧固螺钉〔9〕为弹簧座〔10〕为挡片〔11〕为平衡弹簧座〔12〕为导电片外接口〔13〕为沉孔〔14〕为螺孔
权利要求1.一种荧光灯灯角由带插孔插座和导电片等组成,其特征在于插孔所在的凸台〔2〕由两个弹簧〔4〕支撑顶在导电片〔3〕上,导电片连至接线口〔12〕,另一平衡弹簧〔5〕顶在凸台与侧壁〔1〕之间,与两个弹簧〔4〕成三点平衡,该灯角与灯具连接处为一槽口〔6〕。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角,其特征在于三个弹簧〔4〕、〔5〕为独立的支撑弹簧,单独装配,顶在凸台〔2〕与侧壁〔1〕之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角,其特征在于导电片〔3〕为软的导电金属成弓形,一端园片顶在插孔与弹簧〔4〕之间,另一端为长方形,插在外电源接口〔12〕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改进的荧光灯灯角,它的插孔位于一个凸台上,由三个弹簧支撑,凸台可作弹性运动,当灯脚插入插孔后可先压进然后放松,可使灯管与灯角紧密接触,同时本灯角靠一槽形口与灯具相接,便于拆卸、换灯管。使用安全方便。
文档编号H01R33/05GK2067870SQ90204648
公开日1990年12月19日 申请日期1990年4月18日 优先权日1990年4月18日
发明者朱培良 申请人:北京市照明灯饰工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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