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放电灯以及气体放电灯的应用_2

文档序号:9794166阅读:来源:国知局
良好传导能力的连接,此外,所述连接在该实施方案中准确(sauber)并且精确。所述铆钉穿过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地安置并且也用于将所述出射光阑紧固在所述壳体前部部件处。原则上,代替铆钉连接也能够借助于螺栓来连接,所述螺栓必要时通过孔穿过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地安置。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自身由不导电的材料、也就是说通常由陶瓷材料、如例如氧化铝制成。
[0019]为了排除在出射光阑和阴极屏蔽窗之间的连接处的、本身会影响所述光出射窗区域中的电场的腐蚀性的变化,证实有利的是,所述出射光阑、所述阴极屏蔽窗和所述铆钉由相同的金属构成。
[0020]关于所述出射光阑的光阑开口的尺寸,证实合适的是,所述光阑开口比所述光出射窗大。通过所述光阑开口的这种构造,以下事实得到考虑,即从在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内部的等离子体出发的光锥通过所述出射光阑中的光阑开口没有或者仅仅稍微地受到限制。所述措施尤其关于所述气体放电灯的尽可能高的光收益具有意义。
[0021]对于气体放电灯来说,优选使用硼硅玻璃作为用于灯泡的材料。所述硼硅玻璃是化学稳定的并且温度稳定的并且对于所述气体放电灯的期望的波长范围足够透明。因此,这样的灯泡良好地适合于例如在光谱光度计中使用的气体放电灯。
[0022]具有之前提到的特征的气体放电灯用于分析的目的,尤其是在光谱分析中作为光源。
【附图说明】
[0023]实施例:
接下来根据专利附图和实施例更详细地解释本发明。详细地示出:
图1基于示意性的横截面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气体放电灯的图示;
图2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气体放电灯的壳体的透视的主视图;以及,
图3a、3b各示出了从上方看图2的壳体的透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4]在图1中,示意性地沿着光学轴线A示出了氘灯I的横截面。所述灯I具有灯泡2和两部分的壳体,所述两部分的壳体由具有壳体间壁4的前部的壳体部件3以及后部的壳体部件5构成,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由陶瓷(在该情况下为氧化铝)制成,所述后部的壳体部件由金属制成。所述灯泡2利用气体、此处为氘填充。阳极6位于所述后部的壳体部件5中。在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3中布置阴极7和由镍板材构成的阴极屏蔽窗8。此外,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3具有光出射窗9,所述光出射窗对置于所述阳极6并且与所述阳极形成气体放电灯的光学轴线A。所述阴极屏蔽窗8具有朝着所述光学轴线A的方向的开口 16。在所述灯I运行时,在所述阴极7和所述阳极6之间形成放电,所述放电提供连续的紫外(UV)光谱。为了提高辐射强度,在所述壳体间壁4的开口 17和所述阳极6前布置成型体10,所述成型体通过电荷载体集中(LadungstrSgerkonzentrat 1n)球状地紧缩(einschniiren)等离子体。
[0025]通过放电和等离子体的形成产生的光锥(LichtkegelX未示出)沿着光学轴线A通过所述光出射窗9到达所述灯泡2的方向。在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3上在外面、在所述光出射窗9前布置由具有U形轮廓的镍板材制成的出射光阑11。所述出射光阑11具有位于所述光出射窗9的投影中的光阑开口 12,其中,具有8_的直径的所述光阑开口 12略微大于具有6_的直径的所述光出射窗9。所述出射光阑11的U形轮廓具有两个柱板(Schenkel)13、13’,所述柱板具有大约3.5mm的柱板长度。所述出射光阑11的U形轮廓的柱板13、13’确定所述光阑开口 12与所述光出射窗9的间距。替代所述出射光阑11的U形轮廓,所述出射光阑也可以构造为环形的角轮廓,所述角轮廓的一个环形的柱板13具有大约3.5mm的柱板长度并且由此确定所述光阑开口 12和所述光出射窗9之间的间距。所述出射光阑11经由铆钉14紧固在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3处并且同时与所述阴极屏蔽窗8导电地连接。所述铆钉14由镍基合金构成并且在安置过程中穿过陶瓷的壳体前部部件3得到定位。通过所述出射光阑11的根据本发明的布置,在所述阴极屏蔽窗8和所述光出射窗9的区域中的电场受到影响并且被调节到大约所述阴极屏蔽窗处的势的水平。在该区域中,能估计到在10至20伏的数量级中的势,相反在阴极7和阳极6之间施加大约60至100伏。由此,根据本发明的氘灯I适合作为光谱光度计中的光源得到使用。即使在高达多于2000小时的持续的运行中也没有通过由此提高的光吸收或者光散射发生所述灯泡2的损坏。
[0026]图2仅仅示出了发射光的壳体,所述壳体位于未示出的灯泡内。在透视的主视图中,能够识别出具有圆形的光阑开口 12的出射光阑11。所述光阑开口 12位于所述光出射窗9的延长部中,所述光出射窗在图2中不能够非常完整地看见。所述出射光阑11构造为具有U形轮廓的细长的构件,所述构件利用铆钉14紧固在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3处并且经由接触区段15与所述阴极屏蔽窗8导电地连接。
[0027]图3a和3b示出了从上方看根据图2的壳体的视图的两个变型方案。在此,能够相应地识别出在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3中的所述阴极7连同所述阴极屏蔽窗8和在所述后部的壳体部件5中的阳极6、以及在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3处的根据本发明的出射光阑11。所述阴极屏蔽窗8在两个图中略微不同:在图3a中,所述阴极屏蔽窗8具有包围所述光出射窗9的接触区段15,所述接触区段经由铆钉14与所述出射光阑11连接并且紧固所述出射光阑并且电接触所述出射光阑。在根据图3b的变型方案中,所述接触区段由两个被所述光出射窗9间隔开的接片15’、15’’形成。两个铆钉14、14’经由所述两个接片15’、15’’连接所述出射光阑11与所述阴极屏蔽窗8。两个变型方案保障所述出射光阑11作为用于防止所述灯泡2处的损坏的屏蔽空间的功能,从而其持续地适合于在用于光谱分析的设备中应用。
【主权项】
1.气体放电灯,尤其是氘灯(I),具有利用气体填充的灯泡(2),包括:电极壳体,所述电极壳体具有由没有导电能力的材料制成的前部的壳体部件(3)、后部的壳体部件(5)和将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3)和所述后部的壳体部件(5)分开的壳体间壁(4),其中,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3)包括阴极(7)、布置在所述阴极(7)前的阴极屏蔽窗(8)和光出射窗(9),所述光出射窗将由放电引起的光向外发射,并且其中,所述后部的壳体部件(5)容纳阳极(6),所述阳极与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3)中的光出射窗(9)处于光学轴线A上,其特征在于,带有光阑开口(12)的、具有能够调节的电势的出射光阑(11)在外部布置在所述光出射窗(9)前,其中,所述光阑开口(12)在所述光出射窗(9)的投影中处于所述光学轴线A上并且与所述光出射窗具有间距。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射光阑(11)构造为U形轮廓,所述U形轮廓的柱板(13、13’)接触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3)并且确定到所述光出射窗(9)的间距。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射光阑(11)构造为环形。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的出射光阑(11)具有角轮廓,所述角轮廓的一个柱板(13、13’)确定到所述光出射窗的间距,或者所述环形的出射光阑(11)具有半圆轮廓,所述半圆轮廓的直径确定到所述光出射窗的间距。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射光阑(11)由金属形成。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包括镍或者镍基合金。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其特征在于,光阑开口(12)和光出射窗(9 )之间的间距为至少Imm。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射光阑(11)的电势能够通过连接到位于所述电极壳体外部的电压源得到调节。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射光阑(11)的电势能够通过与所述阴极屏蔽窗(8)的连接得到调节。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其特征在于,出射光阑(11)和阴极屏蔽窗(8)之间的连接借助于至少一个金属的铆钉(14、14’)穿过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3)进行,所述铆钉同时将所述出射光阑(11)机械地紧固在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3)处。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射光阑(11)、所述阴极屏蔽窗(8)和所述铆钉(14、14’)由同样的金属构成。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射光阑(11)的光阑开口(12)比所述光出射窗(9)大。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泡(2)的材料为硼娃玻璃。14.将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放电灯用于分析的目的的应用,尤其是在光谱分析中作为光源。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气体放电灯,尤其是氘灯,具有利用气体填充的灯泡(2),包括:电极壳体,所述电极壳体具有由没有导电能力的材料制成的前部的壳体部件(3)、后部的壳体部件(5)和将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3)和所述后部的壳体部件(5)分开的壳体间壁(4),其中,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3)包括阴极(7)、布置在所述阴极(7)前的阴极屏蔽窗(8)和光出射窗(9),所述光出射窗将由放电引起的光向外发射,并且其中,所述后部的壳体部件(5)容纳阳极(6),所述阳极与所述前部的壳体部件(3)中的光出射窗(9)处于光学轴线A上,其特征在于,带有光阑开口(12)的、具有能够调节的电势的出射光阑(11)在外部布置在所述光出射窗(9)前,其中,所述光阑开口(12)在所述光出射窗(9)的投影中处于所述光学轴线A上并且与所述光出射窗具有间距。通过出射光阑能够防止灯泡材料的损坏。此外本发明涉及这样的气体放电灯用于分析的目的的应用。
【IPC分类】H01J61/10, H01J61/68
【公开号】CN105556639
【申请号】CN201480039915
【发明人】E.阿尔诺德, C.泽勒, I.拉多塞维奇, A.施纳布尔, G.德辛格, T.耶内克, G.佩尔莱特, N.菲舍尔, G.达马施克, T.施奈德, B.于宾
【申请人】贺利氏特种光源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4日
【申请日】2014年7月4日
【公告号】DE102013107694A1, EP3022763A1, WO2015007548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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