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盒的漏电的电路保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5107阅读:1551来源:国知局
一种适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盒的漏电的电路保护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路保护装置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适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盒的漏电的电路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当前,新能源汽车充电盒中的漏电电路保护装置一般均采用AC型。该类型的电路保护装置难以检测脉动、缓慢变化的漏电电流(漏电),或控制盒供电本身的线路漏电,从而使得新能源汽车充电盒仍存在漏电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运用在新能源汽车充电盒中的漏电电路保护装置,其适用于检测和AC型漏电信号。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适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盒的漏电的电路保护装置,包括工作部、供电部和漏电互感器。

工作部由供电部来进行供电。

漏电互感器分别与工作部和供电部相连接。

工作部包括数据采集单元、控制引导单元、保护动作单元和执行驱动单元。

数据采集单元可接收线路中的漏电信号,并向相连接的控制引导单元发送漏电信号。

控制引导单元在接收到漏电信号后,进行判断,并根据判断结果,向相连接的保护动作单元发出指令。

保护动作单元若接收到与漏电相应的指令,将断开执行驱动单元,使交流电无输出。

在进一步优化的技术方案中,工作部包括人机界面[11] 。

在进一步优化的技术方案中,供电部包括EMC滤波器、AC/DC转换器和DC/DC转换器。

EMC滤波器与AC/DC转换器相连接。

AC/DC转换器与DC/DC转换器相连接,及分别与控制引导单元、保护动作单元和人机界面相连接。

DC/DC转换器分别与控制引导单元、保护动作单元和人机界面相连接。

在进一步优化的技术方案中,交流电通过漏电互感器,分别输入执行驱动单元和EMC滤波器。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相对于现有的技术方案,本适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盒的漏电的电路保护装置采用高性能漏电保护器专用IC(集成电路),适用于检测和 AC 型漏电信号;具有良好的EMC(电磁干扰)防护能力;检测各类型的漏电信号精度一致性好;隔离检测,绝缘等级高。

附图说明

图1是适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盒的漏电的电路保护装置结构图

图2是适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盒的漏电的电路保护装置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1和2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但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实施例一

如附图1所示,一种适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盒的漏电的电路保护装置,括工作部1、供电部2和漏电互感器3。

工作部1由供电部2来进行供电。

漏电互感器3分别与工作部1和供电部2相连接,具体为交流电通过漏电互感器3,分别输入执行驱动单元14和EMC滤波器21。

工作部1包括数据采集单元11、控制引导单元12、保护动作单元13、执行驱动单元14和人机界面15。

数据采集单元11可接收线路中的漏电信号,并向相连接的控制引导单元12发送漏电信号。

控制引导单元12在接收到漏电信号后,进行判断,并根据判断结果,向相连接的保护动作单元13发出指令。

保护动作单元13若接收到与漏电相应的指令,将断开执行驱动单元14,使交流电无输出。

实施例二

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如附图1所示,供电部2包括EMC滤波器21、AC/DC转换器22和DC/DC转换器23。

EMC滤波器21与AC/DC转换器22相连接。

AC/DC转换器22与DC/DC转换器22相连接,及分别与控制引导单元12、保护动作单元13和人机界面15相连接。

DC/DC转换器23分别与控制引导单元12、保护动作单元13和人机界面15相连接。

实施例三

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如附图1和2所示,漏电的电路保护装置的实现方式可以是:交流输入经过漏电互感器3,接入充电盒的电源输入端。电源输入端有1个公共节点,一端经过EMC滤波器21处理后至AC/DC转换器22,提供系统的供电;另一端连接至执行驱动单元14的继电器公共触点。

当发生漏电故障时,数据采集单元11将漏电信号送入控制引导单元12进行软件判断,控制引导单元12向发出保护动作单元13指令,保护动作单元13根据指令断开执行驱动单元14,使交流无输出。

如附图2所示,数据采集单元11在漏电互感器3的二次侧将检测到的电流信号经过D33钳位、C54滤波后在R48两端形成一个电压信号。然后,经过R46、R54、C17组成的第二级RC∏形滤波网络送入U4放大器输入端。U4配合外围器件C25、C26、C21、R58、R57、D25对输入信号进行差动放大、电压调整、精密整流、相位判断、锁存计数、电平转换处理后,输出一个触发电平信号。

这样,根据漏电信号本漏电的电路保护装置就可以同时检测输出负载侧和控制盒充电盒本身的线路漏电。

由技术常识可知,本技术方案可以通过其它的不脱离其精神实质或必要特征的实施方案来实现。因此,上述公开的实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举例说明,并不是仅有的。所有在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或在等同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的改变均被本实用新型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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