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动力电池失效保护电路及电动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2381阅读:647来源:国知局
一种动力电池失效保护电路及电动设备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池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动力电池失效保护电路及电动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电动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安全性越来越凸显,比较重大的事故都与动力电池有关系,所以可以认为电动汽车的发展瓶颈就是电动电池的安全问题。也就是说,如果电池出现了问题如何有效的及时发现问题,不让此问题继续演变,从而造成不可控的局面。以往我们只关注电池的电压温度,对于单体电池电芯是否短路,电池是否漏液等电池失效问题未予重视或者未予考虑。

目前主要的检查电池失效方法是,将安装在电动汽车里的电池包拆卸下来,然后将电池包里面的电池拆卸下来,人工检测各个电池是否良好。缺点:

(1)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排查电池是否失效;

(2)拆卸过程中容易破坏电池包的一致性;

(3)拆装过程繁琐,会降低电池包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

(4)如发生电池失效,失效定位是个繁琐且复杂的工作,不适合产业化的要求,且检测过程中对人员的要求比较高,无形中增加的企业的用人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无线通讯的充电桩接口,旨在解决CAN总线充电过程中会受到严重的干扰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动力电池失效保护电路,与动力电池和供电系统连接,所述供电系统与所述动力电池连接,所述动力电池失效保护电路包括检测电路以及设于每个电池包上的温度传感器、压强传感器及气体浓度传感器,所述温度传感器、压强传感器及气体浓度传感器与所述检测电路连接,所述检测电路根据所述温度传感器、压强传感器及气体浓度传感器的检测信息控制所述供电系统通断。

优选地,所述检测电路为ARM处理器。

优选地,所述检测电路为单片机。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电动设备,包括动力电池和供电系统,包括上述的动力电池失效保护电路。

本实用新型通过电池失效保护电路检测电池,及时发现电池电芯短路,电池漏液等失效情况,从而避免电池失效问题进一步扩散演变。如果发生异常则可以报警提示,并定位的查找出问题所在的电池包,避免了问题进一步加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中动力电池失效保护电路的模块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及,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中动力电池失效保护电路与动力电池100和供电系统200连接,所述供电系统200与所述动力电池100连接,所述动力电池失效保护电路包括检测电路11以及设于每个电池包101上的温度传感器12、压强传感器及气体浓度传感器,所述温度传感器12、压强传感器13及气体浓度传感器与所述检测电路11连接,所述检测电路11根据所述温度传感器12、压强传感器13及气体浓度传感器14的检测信息控制所述供电系统200通断。

本实施例中,检测电路11为ARM处理器。在另外一个实施例中,检测电路11为单片机。

采用温度传感器12的方式进行检测单体电池包101的状况,当电池包101内部短路,一定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此时温度会迅速的上升,我们可以通过温度传感器12来进行把控,一旦温度曲线发生异常向上抖动,说明此时某单体电池包101发生异常。此时安全的做法是立即切断动力电池100的供电系统200,等待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维护。

在另外一个实施例中,我们也可以用单体电池包101的容量即SOC(State of Charge,剩余电量)下降比来进行判断,正常情况下SOC下降曲线都是很有规律的下降,当SOC某个时刻下降的很陡峭的时候,我们就要开始怀疑电池箱内电芯是否短路了。本实施例中,可以检测电池包101的电量实现。

电池单体漏液是非常危险,也是非常常见的失效模式。如果电池发生漏液,电池所在的电池箱内电解液的浓度较之其他正常电池包101内的电解液的浓度增大或者压强增大,电池包101内的压强传感器13和气体浓度传感器14,当检测到电池异常时,传输信号给检测电路11,检测电路11通过控制开关切断动力电池100的供电系统200并提出报警。供电系统200为现有的充电电路或负载。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电动设备,如电动汽车、电动单车等。电动设备包括动力电池100和供电系统200,包括上述的动力电池失效保护电路。

本实用新型通过电池失效保护电路检测电池,及时发现电池电芯短路,电池漏液等失效情况,从而避免电池失效问题进一步扩散演变。如果发生异常则可以报警提示,并定位的查找出问题所在的电池包101,避免了问题进一步加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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