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触摸开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62294阅读:26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开关照明领域,具体是一种智能触摸开关。



背景技术:

智能开关是指利用控制板和电子元器件的组合及编程,以实现电路智能开关控制的单元。

开关(ON/OFF)控制又称BANG-BANG控制,由于这种控制方式简单且易于实现,因此在许多家用电器和照明灯具的控制中被采用。但常规的开关控制难以满足进一步提高控制精度和节能的要求,常规的开关控制方式在控制周期内,其控制量只有二个状态,要么接通,为一个固定常数值、要么断开,控制量为零,这样固定不变的控制模式缺乏人工开关控制的特点,人工开关控制过程中,人要根据误差及误差变化趋势来来选择不同的开关控制策略,例如在一个控制周期T内,控制量输出的时间根据需要是可调的。这种以人的知识和经验为基础,根据实际误差变化规律及被控对象(或过程)的惯性,纯滞后及扰动等特性,按一定的模式选择不同控制策略的开关控制称为智能开关控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触摸开关。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智能触摸开关,包括面盖和控制电源盒部分,所述面盖由边框、面板和面卡壳组成,所述面板设置在面卡壳上,所述边框与面卡壳固定连接,所述控制电源盒部分由底壳盖、弱电模块、螺丝、强电模块和底壳组成,所述底壳盖安装在底壳上,所述弱电模块和强电模块均固定安装在底壳内,所述强电模块通过螺丝固定在底壳内,所述弱电模块设置在强电模块的上方。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边框为铝合金边框。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边框上设有四个扣位与面卡壳配合设置,面卡壳通过四个扣位与边框固定连接,形成一个整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弱电模块由控制模块和信号模块组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强电模块由电源模块、继电器开关模块和漏电保护模块组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强电模块通过三颗螺丝固定在底壳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面板采用钢化玻璃、实木、真皮、大理石或玉石材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支持智能家居控制主机系统,可以实现遥控器控制、智能定时、手机远程控制等功能;兼容传统开关安装方式,无需凿墙,无需改变原有电路,直接替换原有开关,无需专业技术人员调试,即装即用,老人和小孩都可轻松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智能触摸开关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智能触摸开关,包括面盖和控制电源盒部分,所述面盖由边框1、面板2和面卡壳3组成,用户可根据需要对面板2材质进行更换和颜色定制,给用户极多选择,所述面板2设置在面卡壳3上,所述边框1为铝合金边框,采用表面金属氧化细沙处理,边框1用CNC高精度加工,高光边缘处理,所述边框1上设有四个扣位与面卡壳3配合设置,面卡壳3通过四个扣位与边框1固定连接,形成一个整体;所述控制电源盒部分由底壳盖4、弱电模块5、螺丝6、强电模块7和底壳8组成,所述底壳盖4安装在底壳8上,使底壳8变成了一个整体,拆装底壳8有底壳盖4的保护,不会触碰到电路板,更加的安全,所述弱电模块5由控制模块和信号模块组成,内电流都是无害的低电压底电流,所述强电模块7由电源模块、继电器开关模块和漏电保护模块组成,安全合理排布,更安全可靠;所述弱电模块5和强电模块7均固定安装在底壳8内,所述强电模块7通过三颗螺丝6固定在底壳8内,所述弱电模块5设置在强电模块7的上方。

本实用新型的面板2采用高级钢化玻璃/实木/真皮/大理石/玉石等材质,边框1采用纯铝材质包边,表面采用高灵敏电容式触摸设计,并带有蓝色背光显示功能,高雅美观;按键蓝色背光显示,状态改变背光颜色改;工业级电路设计,触摸体验更灵敏,封闭式纯银触点,独家专利的微安级功率设计,更节能更环保。

本实用新型支持智能家居控制主机系统,可以实现遥控器控制、智能定时、手机远程控制等功能;兼容传统开关安装方式,无需凿墙,无需改变原有电路,直接替换原有开关,无需专业技术人员调试,即装即用,老人和小孩都可轻松使用。

本实用新型触摸开关主要应用于开关照明领域,提供了新颖便利的结构设计,明确的触摸位置,优秀的触摸体验。独特的无负载接入不输出设计,避免触电;保障安全;双向RF数据模块;具有突然断电,恢复供电提醒功能。通电时开关持续5分钟开启照明,后闪动30秒无操作自动熄灭。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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