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的倒车辅助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09899阅读:382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的倒车辅助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倒车辅助系统,适用于大型车辆的倒车辅助。



背景技术:

随着车辆技术的发展,各种倒车辅助技术也得到快速的发展。现在普遍流行的有倒车雷达技术以及倒车影像技术。其中,倒车雷达主要安装于汽车车尾,有的还安装于车头位置,但其用于SUV等中大型车辆时,由于较高的安装位置使得倒车雷达存在一定的检测盲区。倒车影像技术的摄像头通常固定安装在车牌上方的位置,其相较于倒车雷达技术能够提供可视化的实时倒车影像,方便用户倒车。但上述两种技术均只适用于一般的乘用车,对于大型客货车辆,司机在倒车时不仅要考虑车辆正对后方的情况,还得实时注意车身两侧的情况,但由于车辆的尺寸,上述两种技术适用于大型车辆时均存在明显的检测死角。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目的:针对上述现有技术,提出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的倒车辅助系统,为大型客货车辆的倒车提供多方位的辅助。

技术方案: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的倒车辅助系统,包括设置在车体上的若干个摄像头,所述摄像头上设有4G无线通信模块;还包括设置在车辆驾驶室内的显示器,所述显示器内置4G无线通信模块以及多路网络视频接入控制器。

进一步的,还包括分别水平设置在车辆两侧的两根伺服电机滑轨,其中的两个摄像头分别与一根伺服电机滑轨滑动连接,所述伺服电机滑轨的信号控制端连接摄像头的4G无线通信模块;所述车辆驾驶室内设有滑轨运行控制器,所述滑轨运行控制器的信号输出端连接所述显示器内置的4G无线通信模块。

进一步的,所述车辆的尾部设有一根竖直的伺服电机滑轨,所述竖直的伺服电机滑轨上滑动连接一个所述摄像头,所述竖直的伺服电机滑轨的信号控制端连接摄像头的4G无线通信模块,所述竖直的伺服电机滑轨长度为40-50cm。

进一步的,所述摄像头为可视角为120°的全景摄像头。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的倒车辅助系统,适用于大型客货车辆的倒车辅助,由于许多大型车辆的长度超过十三米,若在该类型车辆上设置摄像头采用传统的视频传输信号的话,其布线线路将过长从而会造成视频信号的衰减。若采用蓝牙或Zigbee技术进行无线信号的传输,首先该传输技术的传输速度不足以支持高清视频的实时传输,此外蓝牙的最长有效单向传输距离是25米,但本方案中由于信号需要双向传输,从而使得蓝牙传输技术运用在本方案中时,其传输距离即为12.5米,即不能满足很多大型车辆的长度。本方案中,通过较成熟的4G无线通信技术将车身上的摄像头的实时图像传输到车辆驾驶室中的显示器上,其不存在传输距离的限制,其传输速度远远满足倒车影像的传输要求。

此外,在车辆两侧分别设置水平的伺服电机滑轨,滑轨上安装摄像头,并通过摄像头的4G无线通讯模块传输控制信号来控制摄像头在车身水平移动。由于大型车辆车身较长,车身侧面的单个摄像头会具有视野的盲区;本方案中通过驾驶室中的滑轨运行控制器能够控制摄像头在车辆侧面前后滑动,方便驾驶员实时观察车身周围各个位置的情况,从而消除视野盲区。并且,滑轨运行控制器的信号输出利用了显示器内置的4G无线通信模块与摄像头的4G无线通信模块进行通信,充分利用了该无线通信模块,减少了布线等工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基于移动互联的倒车辅助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车辆侧面摄像头设置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更进一步的解释。

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的倒车辅助系统,包括设置在车体上的若干个摄像头,摄像头均为可视角为120°的全景摄像头。如图2所示,在车辆两侧分别水平设置一根伺服电机滑轨1,在车辆的尾部中央设有一根竖直的伺服电机滑轨,上述三根伺服电机滑轨上分别连接一个摄像头2,每个摄像头上设有4G无线通信模块3,每根伺服电机滑轨的信号控制端连接该滑轨上摄像头的4G无线通信模块。车尾的竖直伺服电机滑轨长度为40-50cm。在车辆驾驶室内设置有显示器以及滑轨运行控制器,该显示器内置4G无线通信模块以及多路网络视频接入控制器,滑轨运行控制器的信号输出端连接显示器内置的4G无线通信模块。

车身侧面以及车身尾部的摄像头以及伺服电机滑轨的供电可以为蓄电池或设置太阳能电池板进行供电。驾驶员在倒车时,车身侧面以及车身尾部的三个摄像头拍摄的视频信号,并通过4G无线通信模块分别传输至驾驶室内的4G无线通信模块,并在多路网络视频接入控制器的控制下在显示器上切换显示或同时分屏显示。当驾驶员需要调整相应摄像头的视野时,通过操作滑轨运行控制器来进行摄像头位置的调整,相应摄像头的调整信号通过驾驶室内的近端4G无线通信模块传输到摄像头连接的远端4G无线通信模块,再传输至轨道的伺服电机,以此来精确控制摄像头的移动。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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