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互动移动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36003阅读:263来源:国知局
一种互动移动终端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移动终端制作应用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互动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移动终端,又叫移动通信终端是指可以在移动中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广义的讲包括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POS机甚至包括车载电脑。但是大部分情况下是指手机或者具有多种应用功能的智能手机以及平板电脑。随着网络和技术朝着越来越宽带化的方向的发展,移动通信产业将走向真正的移动信息时代。这也给移动终端增加了更加宽广的发展空间。移动终端作为简单通信设备伴随移动通信发展已有几十年的历史。

通常我们用的按键手机,大都是一个显示屏、一个按键和一个电池板,一个普通手机的使用寿命1-2年,而且手机经常容易摔屏,频换更换一个手机,成本很高,因此需要设计一种互动移动终端来解决此类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互动移动终端,符合我们国家提出的节能减耗、厉行节约,环境友好的政策号召,进而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互动移动终端,包括上盖、底座、旋转轴、第一显示屏、第一按键、第二显示屏、第二按键、第一控制面板、第二控制面板、第一电池槽、第二电池槽和翻盖,所述上盖的一侧设有所述底座,所述上盖与所述底座之间连接有所述旋转轴,所述上盖的上表面设有所述第一显示屏,所述第一显示屏的一侧设有所述第一按键,所述上盖的下表面设有所述第二显示屏,所述底座的上表面设有所述第二按键,所述上盖的内部设有所述第一控制面板,所述底座的内部设有所述第二控制面板,所述底座的内部设有所述第一电池槽和所述第二电池槽。

进一步,所述第一按键电性连接所述第一控制面板,所述第一控制面板电性连接所述第一显示屏,所述第二按键电性连接所述第二控制面板,所述第二控制面板电性连接所述第二显示屏。

进一步,所述第一按键的一侧设有所述翻盖,所述翻盖上设有活动卡扣。

优选的,所述第一按键和所述第二按键的底部均安装有印刷电路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种互动移动终端,设有两个显示屏和两个按键,大大增加了其使用寿命,同时减少了更换电池的次数,其中上盖的上表面设有一个显示屏和一个按键,把该种移动终端拿出来直接就可以使用,很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显示屏和第一按键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显示屏和第二按键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控制面板和第二控制面板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电池槽和第二电池槽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中:上盖1;底座2;旋转轴3;第一显示屏4;第一按键5;第二显示屏6;第二按键7;第一控制面板8;第二控制面板9;第一电池槽10;第二电池槽11;翻盖1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互动移动终端,包括上盖1、底座2、旋转轴3、第一显示屏4、第一按键5、第二显示屏6、第二按键7、第一控制面板8、第二控制面板9、第一电池槽10、第二电池槽11和翻盖12,上盖1的一侧设有底座2,上盖1与底座2之间连接有旋转轴3,上盖1的上表面设有第一显示屏4,第一显示屏4的一侧设有第一按键5,上盖1的下表面设有第二显示屏6,底座2的上表面设有第二按键7,上盖1的内部设有第一控制面板8,底座2的内部设有第二控制面板9,底座2的内部设有第一电池槽10和第二电池槽11。

进一步,第一按键5电性连接第一控制面板8,第一控制面板8电性连接第一显示屏4,第二按键7电性连接第二控制面板9,第二控制面板9电性连接第二显示屏6。

进一步,第一按键5的一侧设有翻盖12,翻盖12上设有活动卡扣,翻盖12通过活动卡扣与上盖1上表面连接。

优选的,第一按键5和第二按键7的底部均安装有印刷电路板,通过按键的按动,印刷电路板就会开始感应,然后将信息传递给控制面板处理。

本实用新型在制作时:该种移动终端的上盖设有第一显示屏4和第一按键5,上盖1的下表面设有第二显示屏6,底座2上表面设有第二按键7,第一按键5和第二按键7的底部都设有印刷电路板,通过按键的按动,印刷电路板就会感应到信息,然后将信息传给控制面板,控制面板就会控制显示屏显示,其中上盖1表面的第一按键5的一侧设有翻盖12,避免按键上落有灰尘,该种移动终端的内部还设有两个电池槽,大大减少了以往移动终端频繁更换电池的麻烦,该种移动终端从口袋中拿出来直接就可以使用,很方便。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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