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手机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53696阅读:271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手机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机配件领域,具体的讲涉及一种新型手机支架。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子产品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特别是手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随着无线通讯技术的发展,手机的功能不再单一,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在手机上进行娱乐、社交、上网等活动。但是由于长时间手持手机容易产生疲劳,十分不方便。为了使使用者能更方便的享受现代化的功能,越来越多的手机支架应运而生,但是这些手机支架在使用过程中均存在许多缺点。有的手机支架在使用时将手机放置在支架上,使用完后需要将手机支架与手机分开,这样的手机支架需要单独携带和放置,占用空间,使用起来也十分不方便;再例如,有的手机支架设置于手机背面。支架上设置有这成结构,但会导致手机背后凹凸不平,不方便放置同时又影响手机的外观,并且有的手机支架不能调节放置角度,不能满足人们不同的使用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供一种与手机一体设置,使用方便,并且不影响手机的外观,还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需求改变支撑角度的手机支架。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新型手机支架。所述手机支架分为上下两个部分,包括上板和下板,所述上板的中间开有一个凹槽,凹槽上设置有滑块,滑块的左右两侧均设置有滑轨,滑轨镶嵌于凹槽的滑槽中,滑块相对于上板可发生滑动所述下板在与上板凹槽对应位置开有另一凹槽,其上设置有连杆,滑块与连杆通过转动副连接。所述转动副为所述滑块与连杆的连接部分,滑块沿其纵向设有一嵌槽,所述嵌槽两侧横向对应设有凹槽孔,连杆上与该嵌槽相对应的位置设有一嵌块,该嵌块的两侧分别设置有两个凸柱,当连杆的嵌块嵌设于滑块的嵌槽中时,所述凹槽孔与两侧的凸柱正好嵌与所述凹槽孔中所述滑块上开有若干个键槽,滑块的左侧设有内嵌于上板中的插销,所述插销可以插入滑块上的键槽中从而将滑块锁住,对滑块产生限位作用。 所述上板和下板之间通过转轴连接,上下板之间可以发生转动;连杆的尾部也通过转轴与下板连接,可发生相对转动。手机支架的上板背面设有粘贴层,手机支架与手机之间通过上板背后的粘接层与手机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当手机支架不使用时,所述手机支架为一平板状结构,通过粘接层与手机固定,占用空间小,方便携带,不影响手机的外观,同时还可以对手机起到保护的作用,避免手机后盖产生划痕;在使用手机支架时,通过滑动滑块,可以灵活调整手机支架的支撑角度,使手机可以稳定支撑于平面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平板状态下的立体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支撑时立体结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上板1的零件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下板2的零件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滑块3的零件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连杆4的零件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新型手机支架,包括上板1、下板2、滑块3、连杆4、转动副5,键槽 6以及插销7等零件构成。如图3和图4所示,上板1的的中间开有一个凹槽,凹槽用于滑块3在其中上下滑动,凹槽的左侧设置有插销7,插销7可以左右滑动,上板1的下端设置有安装转动轴的凹槽孔,将下板上的转轴装入上板的凹槽孔中,下板与上板就可发生转动。

如图5和图6所示,滑块3上设置有若干个键槽6,插销7向右滑动时可以插入其中任一个键槽中,连杆4的下端也设置有转轴,用于与下板2转动连接,转动副5为所述滑块3与连杆4的连接部分,滑块3沿其纵向设有一嵌槽8,所述嵌槽8两侧横向对应设有凹槽孔9,所述连杆4上与该嵌槽相对应的位置设有一嵌块10,该嵌块10的两侧分别设置有两个凸柱11,当连杆4的嵌块10嵌设于滑块3的嵌槽8中时,所述凹槽孔9与两侧的凸柱11正好嵌与所述凹槽孔9中。

当手机支架不使用时,插销7插入滑块3中最上端的一个键槽中,将滑块锁死,此时,手机支架为一平板结构,保持后背平整。当要使用手机支架时,将插销7向左滑动,使滑块解除锁定状态,此时将滑块3向上滑动,从而带动连杆4有一向上运动的趋势,但是由于连杆4的下端固定于下板2上,此时连杆带动下板2发生转动,从而与上板1形成一定的角度,此时将插销7插入另一键槽中,将滑块锁死,此时手机支架形成一定的角度对手机进行支撑。当要改变支撑角度时,只需要改变滑块滑出的距离从而将插销7插入不同的键槽中锁死即可。

本实用新型将滑块的直线运动通过转动副的作用使连杆产生转动,从而带动下板相对上板发生转动,从而达到支撑手机的作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便于携带,可灵活调整支撑角度,使手机支撑稳定。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其只是作为其中的一种实施例,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制于以上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任何对本实用新型进行的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实用新型的范畴之中。因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下所作的均等变换和修改,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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