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机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25164发布日期:2019-02-10 23:11阅读:282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机壳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机配件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手机壳。



背景技术:

现在生活中,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人们生活越发离不开手机,手机已经成为人们所必备的用具之一,很多人出行时经常携带手机,以及交通卡、银行卡和会员卡等卡类物品,出门在外,卡类物品需要用额外的卡包来装,携带不方便,容易丢失,如果有方法能将经常使用的手机和卡类物品放在一起,不仅使用方便,也能减少手机或卡类物品丢失的几率。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卡类物品不便携带,容易丢失的问题,提供一种手机壳。

一种手机壳,包括具有安装槽的硅胶壳体,所述硅胶壳体的两侧均开设有一折叠槽,所述硅胶壳体朝向所述安装槽的一面还设置有容纳槽,所述硅胶壳体背向所述安装槽的一面覆盖设置有硬化塑胶薄膜。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硅胶壳体包括一体成型的第一底板、第二底板、第一套环和第二套环,所述第一套环设置于所述第一底板上,所述第二套环设置于所述第二底板上,所述第一套环和第二套环之间形成折叠槽。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硬化塑胶薄膜覆盖设置于所述第一底板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硅胶壳体朝向所述安装槽的一面还设置有若干相互平行的防震条。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折叠槽之间形成的直线穿过所述容纳槽。

上述手机壳,硅胶壳体的两侧均开设有一折叠槽,手机需要安装或者拆卸时,将手机壳从折叠槽处折弯,即可方便的从安装槽安装或者拆卸;硅胶壳体朝向安装槽的一面还设置有容纳槽,人们可以把卡片类物品放进或取出容纳槽,便于人们携带;在硅胶壳体背向所述安装槽的一面覆盖设置有硬化塑胶薄膜,可以使手机壳硬度更大,结构稳固,且更耐摩擦,防止手机壳刮花。

附图说明

图1为其中一个实施例的手机壳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另一个实施例的手机壳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手机壳,包括具有安装槽10的硅胶壳体20,硅胶壳体20的两侧均开设有一折叠槽30,硅胶壳体20朝向安装槽10的一面还设置有容纳槽40,硅胶壳体20背向安装槽10的一面覆盖设置有硬化塑胶薄膜50。容纳槽40用于存放公交卡、银行卡或会员卡等卡类物品,方便了人们携带卡片类物品。

上述手机壳,硅胶壳体20的两侧均开设有一折叠槽30,手机需要安装或者拆卸时,将手机壳从折叠槽30处折弯,即可方便的从安装槽10安装或者拆卸。硅胶壳体20朝向安装槽10的一面还设置有容纳槽40,人们可以把卡片类物品放进或取出容纳槽40,便于人们携带。在硅胶壳体20背向所述安装槽10的一面覆盖设置有硬化塑胶薄膜50,可以使手机壳硬度更大,结构稳固,且更耐摩擦,防止手机壳刮花。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硅胶壳体20包括一体成型的第一底板210、第二底板220、第一套环230和第二套环240。第一套环230设置于第一底板210上,第二套环240设置于第二底板220上,第一套环230和第二套环240之间形成折叠槽30。例如,第一底板210和第二底板220上开设置有容纳槽40,通过设置容纳槽40,人们出行的时候可以把卡类物品放在容纳槽40里。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硬化塑胶薄膜50覆盖设置于第一底板210上。例如,硬化塑胶薄膜50也可以覆盖第二底板220,硬化塑胶薄膜50可以使手机壳硬度更大,结构稳固,且更耐摩擦,防止手机壳刮花。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硅胶壳体20朝向安装槽10的一面还设置有若干相互平行的防震条250。例如,若干防震条250均由弹性橡胶制成,因为弹性橡胶具有弹性,使手机壳具备了防震的功能。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折叠槽30之间形成的直线穿过容纳槽40。第一套环230和第二套环240之间形成两个折叠槽30,两折叠槽30之间形成的直线穿过容纳槽40,使容纳槽40位于第一底板210和第二底板220上,这样,便于在折叠容纳槽40时,拿去或存放容纳槽40的卡片。

以上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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